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254563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9.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不准发言、提问; 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

2、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1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7、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3、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2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黎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 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一案。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

4、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3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

5、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

6、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三、法庭调查 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4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 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

7、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5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7、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根据中华人

8、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 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6 四、法庭辩论 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

9、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7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

10、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 40、审判长: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 五、宣判 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42、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需要裁定的内容;原告举出的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予以确认,采信,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对证人的证言符合予以确认采信;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11、8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5、审判长:坐下。 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闭庭。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休庭。 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