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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保护措施8.1规划调整建议根据本环评对郭坑园区的发展现状回顾评价、环境适宜性与合理性分析以及各种资源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针对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能源结构、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后续发展的建议。8.1.1推荐的规划方案推荐的规划方案有:功能定位、分期建设规划、给水规划、雨水规划、绿化规划、道路交通规划、通信工程规划、电力规划、抗震、人防、消防规划;8.1.2建议调整的规划方案建议调整或者补充的规划方案有:规划发展规模、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布局与规划、排水规划、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能源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规划。8.1.2.1空间布局调整建议本次规划基本做到了分区
2、规划,而且区内居住用地也进行了整合,基本不存在居住与工业混杂的情况,各工业地块也考虑了区域主导风向的影响,因此总体布局是较为合理的,仅需要做少许调整。具体见表8.1-1和图8.1-1。表8.1-1 用地布局调整建议序号原规划用地调整建议调整依据预留的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和垃圾中转站污水直接引管通过郭坑大桥排外东墩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无须预留用地。后宅村与木材及家具制造区之间绿化用地确保规划的居住用地与木材和家具制造区之间,有50m以上的环保隔离带(道路20m宽+道路两侧绿化带)金属制品用地由轻纺制造区调至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区与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区更相容优化内部
3、布局将需要供热的木材加工企业,集中在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规划区的东北侧地块。轻纺制造业中需要供热的企业,集中在区域的东北侧方便企业集中供热。推荐集中供热点图8.1-1 郭坑园区空间布局调整建议图8.1.2.2产业规划调整建议(1) 产业定位调整建议规划木材及家具制造、轻纺制造、机械及仪器仪表制造、食品医药制造产业。食品行业属于高耗水行业,不适合在本区引入。产业定位需做调整。应设置严格的产业准入条件,引进工艺先进、附加值高、水污染小、风险低的转移产业。(2) 产业布局调整建议 “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区”毗邻居住区,规划应预留大气防护带。 现有入驻企业,在5-10年内适时搬迁或调整现有企业,并进一步
4、对企业进行创新提升。具体见表8.1-1.表8.1-1 郭坑园区现有企业搬迁规划序号行业企业名称/项目企业搬迁去向1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漳州市宝诚人造板有限公司保留,尽快开展环评工作,淘汰现有小吨位锅炉,环评推荐:规划近期,联合几家相邻需热企业购置20 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实行小区域联合供热,或使用电能、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规划中期,当供热需求规模在200t/h蒸汽以上时),郭坑开发区应考虑集中供热,推荐设置在木材加工业与家具制造业区块北侧; 2凯达木业(严国平卷压板厂)3毅彬木业4广源木业5严洪顺卷板厂6卷板厂1(芦宅村北)7卷压板厂(芦宅村北)8压板厂(芦宅村北)9严碧山卷板厂10207省道
5、旁压板厂1搬迁至木材加工及制造区11207省道旁压板厂212机械制造及仪器仪表漳州市丰新机械有限公司保留13漳州创宏机械用地14轻纺制造区龙文翰苑化工有限公司禁止龙文翰苑化工有限公司在郭坑园区扩建、改建项目。远期逐步搬迁至专业的化工石化产业区。15福建省中农高塔肥料有限公司16漳州市永彬家具有限公司与冠亿涂料有限公司17轻纺制造区漳州市展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用地保留8.1.2.3排水规划调整建议(1)排水规划规划方案中郭坑园区污水排至长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为3200m3/d。环评推荐的排水方案:污水经过规划区设置的中途提升泵站后,经过横三路(区内规划道路,长900m)207省道(长约2.5k
6、m)郭坑大桥(长约700m)九龙大道污水干管进入漳州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墩污水处理厂。规划环评建议将郭坑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并考虑。采用郭坑大桥挂管铺设污水管道。由于管道跨越九龙江北溪厦门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应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做好工程防范措施。8.1.2.4环卫设施规划规划提出社区采用“家庭垃圾收集袋社区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方式进行收集。家庭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就近投放到垃圾收集点,由垃圾车运送至垃圾转运站。工业用地采用“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方式进行收集。各厂区设立各自的垃圾收集点,由垃圾车统一运送至垃圾转运站。但未对垃圾转运站位置进行明确规划,且未规划一般工业
7、固废临时堆放场。环评推荐:建议区内设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小于150t/d),位于规划区207省道与横二路交叉口。每座转运站占地8003000m2,转运站周边设不小于5m的绿化隔离带,并与相邻建筑物距离10m以上。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与垃圾中转站一道建设。8.1.2.5环保隔离带规划与居住组团距离较近的工业地块禁止引进有严重大气污染型的企业。补充如下环保隔离带的规划设置:木材与家具制造区之间,即纵二路确保50m以上的隔离带(道路20m+绿化带)。带内禁止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可作为绿化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表8.1-2 郭坑园区环境保护隔离带建议序号设置位置敏感目标分界标志环保隔
8、离带备 注1纵二路纵一路区内规划的居住组团与工业区之间规划路+绿化带带宽:50m以上带长:约300m规划的道路宽度20m宽+两侧绿化带15m宽8.1.2.6能源规划调整建议居住区居民均以瓶装液化气为主要燃料,气化率达到100%;逐步淘汰区内小蒸吨的锅炉,新入区企业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规划近期,联合几家相邻需热企业购置20 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实行小区域联合供热,或使用电能、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规划中期,当供热需求规模在200t/h蒸汽以上时),郭坑开发区应考虑集中供热,推荐设置在木材加工业与家具制造业区块北侧;规划远期随着天然气管网入区,工
9、业区供热可全面淘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8.1.2.7环境保护目标调整建议水环境:西溪桥闸下的西溪河段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北溪执行GB38382002中的II类和III类标准。大气环境: 2015年12月31日前,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016年1月1日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居住、商业混杂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和鹰厦铁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8.1.2.8规划调整建议小结表8.1-3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园
10、区规划调整建议表规划战略原规划内容推荐意见调整建议推荐/调整依据功能定位以轻污染、低耗能的传统制造业和加工业为主导的区级工业区推荐园区功能定位符合漳州市“十二五”、龙文区“十二五”、漳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等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也与本地区的区位优势、发展基础和发展趋势相符合。发展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72.11hm2,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08.73hm2,占总用地面积的39.96%;居住用地面积19.94hm2,占总用地面积的10.12%。规划区居住人口规模为1.3万人。推荐规划期限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2030年以
11、后。推荐分期建设可避免大面积平整土地,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以避免土地闲置,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产业规划木材与家具制造、轻纺制造、机械与仪器仪表制造、食品医药制造产业推荐产业定位与漳州市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蓝田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是一致的,也符合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产业导向。严格各产业准入条件,避免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进驻本区。产业布局自北向南分布布设机械与仪器仪表制造、木材与家具制造、轻纺制造和食品医药制造产业。推荐产业布局基本考虑了主导风向、各区污染物产生对居住区的影响,布局较合理。空间结构布局三个工业分区块和一个配套居住区块推荐各区块用地功能更明确,可避免工业用地与
12、居住的相互干扰,也不存在工业、居住相互交叉的情况市政基础设施给水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5600 m3/d。本规划区用水由长泰县给水网管(主要是长泰县自来水厂)提供。由兴泰自来水厂提供,水源取自活盘水库。推荐公用设施应做好与长泰县的对接。兴泰自来水厂水源盘活水库的水量偏小而不能满足区域发展,应选择龙津溪作为备用水源,这样水资源才可以承载区域的发展需求。符合郭坑镇总体规划,公用设施应与长泰县对接。排水日均污水量为3200m3/d,区内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规划排往长泰县污水处理厂。调整污水经过规划区设置的中途提升泵站后,经过横三路(区内规划道路,长900m)207省道(长约2.5km)郭坑大桥(长约
13、700m)九龙大道污水干管进入漳州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墩污水处理厂。规划环评建议将郭坑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并考虑。采用郭坑大桥挂管铺设污水管道。由于管道跨越九龙江北溪厦门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应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做好工程防范措施。将污水接入长泰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服务范围、道路及管道建设、水环境容量、行政隶属等制约。环卫设施社区采用“家庭垃圾收集袋社区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方式进行收集。家庭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就近投放到垃圾收集点,由垃圾车运送至垃圾转运站。工业用地采用“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方式进行收集。各厂区设立各自的垃圾收集点,由垃圾车统一
14、运送至垃圾转运站。调整未明确垃圾中转站位置,缺少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地规划。建议区内设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小于150t/d),位于规划区207省道与横二路交叉口。每座转运站占地8003000m2,转运站周边设不小于5m的绿化隔离带,并与相邻建筑物距离10m以上。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与垃圾中转站一道建设。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JJ27-2005和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绿化规划规划绿地总面积为9.13公顷,防护绿地11.4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0.45%。且区内保留有70.68公顷的农林用地。推荐能源规划原规划未提出补充建议工业区采用轻质柴油、电能等
15、清洁能源。建议居住区居民均以液化气为主要燃料,气化率达到100%;环评推荐:规划近期,联合几家相邻需热企业购置20 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实行小区域联合供热,或使用电能、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规划中期,当供热需求规模在200t/h蒸汽以上时),郭坑开发区应考虑集中供热,推荐设置在木材加工业与家具制造业区块北侧;规划远期随着天然气管网入区,工业区供热可全面淘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环保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环境质量的二级标准。(2)噪声控制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基本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
16、准。(3)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调整水环境:区外北溪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类和类标准;九龙江西溪桥闸之下执行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大气环境:20122015年12月31日,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016年1月1日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居住、商业混杂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和鹰厦铁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固废处置率:工业固体废
17、物综合利用率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规划实施能够满足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环保隔离带规划未规划补充纵二路设置50m以上的隔离带(道路20m+绿化带)。带内禁止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可作为绿化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其他规划规划提出了交通、电力、抗震、人防、消防等规划。推荐8.2开发区企业准入条件郭坑园区产业准入条件的制定参考了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环保部相关行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国家发改委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
18、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由于国家清洁生产、行业准入制度尚未完善,目前已颁布实施及征求意见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大部分都是针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火电、印染、水泥、机械、电镀、制浆造纸、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其中:已颁布的行业准入条件一共16个,包括铜冶炼、锑行业、锡行业、钨行业、玻璃纤维、铅锌行业、平板玻璃、铝行业、电石行业、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电解金属锰、铁合金、印染、乳制品加工、焦化和黄磷行业。因此,本环评制定郭坑园区产业准入条件主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等。表8.2-1
19、 郭坑园区产业准入条件规划产业准入条件产业小类(具体产业限制见表7.5-2)土地投资强度(万元/亩)生产规模、工艺及产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理率(%)能源结构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201木材加工202人造板制造203木制品制造211木质家具制造681. 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 禁止引入前段的木材蒸煮等好耗水的工序。3. 家具制造外购胶水,禁止制胶生产。100100100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荐使用清洁能源,推荐小区域集中供热。71轻纺制造区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
20、乐用品制造业751、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00100100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荐使用清洁能源18纺织服装、服饰业1. 禁止引入漂染等高耗水、高排水工序。2. 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0010010033金属制品业981、 禁止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2、 禁止新上集中电镀项目3、 有重金属等第一类水污染物产生的工序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8085100292塑料制品业781. 禁止前段合成树脂制造。2. 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00100100223纸制品制造751
21、 不包括纸浆造纸、造纸等水污染严重的工序,仅通过原纸进行再加工生产。2 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00100100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98100100100机械制造及仪器仪表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1171.禁止新上集中电镀项目2.禁止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的金属表面处理3. .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8085100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荐使用清洁能源医药制造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3中药饮片加工274中成药生产275兽用药品制造277卫生材料及医
22、药用品制造。1461.推荐引入基本无生产废水或无生产废水产生的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2禁止引入发酵类、半合成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制药企业3.食品产业不推荐在本区引入,安排在朝阳园区落户。4限制类和禁止类产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7585100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荐使用清洁能源食品制造141焙烤食品制造其他水耗较低的食品制造75不推荐引入单位产品水耗较高的如罐头食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等5598100禁止新建 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推荐使用清洁能源注:参
23、考清洁生产标准 人造板行业(刨花板) (征求意见稿)、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8.3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8.3.1水污染控制措施与减缓对策鉴于郭坑园区位于九龙江北溪北岸,九龙江北溪有多个取水口,因此园区的规划建设必须突出对九龙江北溪地表水的保护,严格环保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限制废水污染项目及与园区性质不符的污染行业入园,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1)加快东墩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前漳州市区正在积极推进东墩污水厂建设,该污水厂将取代原漳州东区污水厂,近期处理规模13万吨/日,计划在20
24、13年底施工完成,中期处理规模26万吨/日,远期40万吨/日。(2)尽快落实郭坑片污水与蓝田开发区污水管网的衔接问题由于郭坑园区位于北溪以北,需在郭坑大桥下设置污水管,方可实现污水向南输送、进入东墩污水厂。污水管架设应与郭坑大桥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污水管切实、安全、可靠,避免污水管破裂等事故。(3)污废水收集郭坑园区应加快园区内污水管网的建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应坚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即各种污水与雨水必须分别通过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收集;企业内的生产废水应按清洁水与污水进行分流收集。对废酸、废碱和有机溶剂等应另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处理。(4)企业处理后排放标准各企业
25、产生的污水经过自行处理达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的标准限值,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限值后(氨氮45mg/L),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5)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各企业用水应满足行业用水标准;改进耗水工艺,降低单位新鲜水耗:提倡清洁生产。通过采用各种无毒、无害或低害原材料和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或新设备,提高工艺节水水平,从源头减少水资源消耗,降低单位增加值新鲜水耗指标。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强度,提高中水回用率:尽可能将直流用水系统改为循环用水、循序用水或串联用水;发展废水处理回用技术
26、,提高污废水回用率,积极推广全排放废水处理技术。工业园区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于2015年达到60%,2020年达到70%。降低新鲜水耗的同时能够减少水污染排放。加强用水管理,减少人为浪费:加强园区用水管理,安装流量控制装置,不用水时即关闭水流;改进工艺以及低流量探测等。(6)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郭坑园区COD和氨氮的允许排放量58.4t/a和5.84 t/a。 郭坑园区污水纳入东墩污水处理厂,因此排放总量无需另行调配。8.3.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与减缓对策8.3.3.1宏观控制从严格企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能源结构等方面入手,控制大气污染。(1)严格企业准入,提高入园企业环境门槛严格执行产业
27、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7367号)以及各项产业规划和政策,国家明确限制、禁止的工艺、设备、产品等不得新建,已有的也要逐步淘汰,引导建设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中鼓励产业中的低污染、低能耗项目。(2)执行工业园区规划制定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新引入企业必须符合规划制定的产业类型,其选址应在规划布局中的相应地块,企业生产规模应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量规划居住区居民以管道天然气或液化气为主要燃料,规划期末气化率达到100%;区内企业全部采用电能、LNG等清洁能源。(4)由于历史原因,
28、开发区内仍存在少量不符合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的大气污染型企业,开发区管理部门应尽快实现此类企业的转移搬迁,切实维护规划实施的完整性。8.3.3.2微观控制措施(1)设置开发区环境保护隔离带居住组团与木材与家具制造区之间设置环保隔离带。带内禁止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可作为绿化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隔离带用地保障需在郭坑园区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具体见表8.1-2,郭坑园区环境保护隔离带建议。(2)设置生态防护绿地因此本次规划中在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北侧的保留绿地可以较好的对风景区起到保护的作用,环评推荐保留;而南侧的工业用地虽然现状已部分开发,但现有入驻企业十分杂乱,并与郭坑园区规划的产业不符,在规划
29、实施过程中需对这部分企业进行搬迁,为保护云洞岩风景区的景观资源及生态环境,环评建议在未来的企业搬迁过程中,充分结合风景区的规划,不在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再行安置新的企业,而将其设置为防护绿地,从而达到保护景区的目的。(3)制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存在大气无组织排放的企业,根据无组织排放源的特点,以及参照相应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制定大气环境保护距离。由于开发区拟引进的企业生产工艺、车间平面布局、无组织面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项目的环境评价中应计算并设定具体企业大气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主管部门对防护范围的各项要求。(4)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SO2控制推荐使用电能、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工业园
30、区内现有小蒸吨的燃煤锅炉应逐步淘汰。TSP控制颗粒物及的控制除了对现有锅炉烟气采用除尘技术外,还应从源头上入手,推广清洁能源使用。NOx控制企业供热采用燃煤或燃油均会带来NOx的影响,亦应从源头上进行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无组织废气控制对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根据无组织废气的来源、废气的组份,通过控制无组织排放条件如控制温差、合理罐体设计以及增设回收系统、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等措施减少排放量,还可以通过冷凝、液体吸收、吸附、燃烧催化转化等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后排放。(5)工业区规划的仪器仪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轻纺制造产业,存在排放行业特征污染物的可能,比如生产过程使用的有机溶剂,产生无组织有机气体
31、排放三苯、甲醛、TVOC 、NH3、H2S等。应严格根据国务院2012年10月颁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从清洁生产前端,尽量减少使用含高挥发性成分的有机溶剂,生产过程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气体储罐,安装密闭排气净化系统。8.3.4声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与减缓对策(1)执行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合理布局按照规划方案和有关声学环境的规划要求,将规划区划为24类噪声功能区。严格执行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合理布局。居民区域道路两侧留一定的控制距离,避免建筑物过于靠近道路,产生交通噪声扰民。(2)交通噪声控制根据预测分析,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突出。交通噪声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对干道两侧的居民
32、区采取声防护措施。强化路面养护,保证公路的良好路况。对道路沿线第一排建筑采取绿化带、隔声窗、隔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规划道路(横二路)应设计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居住区,以及学校等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公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2)企业噪声控制现有噪声超标的企业,应通过采取减震消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工业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新建企
33、业内部应合理布局,声级较高的设备应尽量布置在离厂界较远的位置;应选用低声级设备;有关企业在车间内须先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等各种降噪措施,将车间噪声控制在该限值内,并在入户审批和监测时要求其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时间,高噪工序避免在夜间和午间运行;电动设备应加强维护维修,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等。8.3.5固体废物控制与处置对策措施(1)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 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应从循环经济理念及清洁生产要求出发,通过源头节约、技术提升、废物循环利用及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废物产生量;应注重引进延长园区产业链、消解区内
34、废物的资源再利用企业,使上游企业产生的固废成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实现废物减量化。(2)环卫设施建设缺少垃圾转运站和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地规划,建议在交通便捷的地方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并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选址与南部的垃圾中转站一起建设。(3)工业固体废物工业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卖,少数未能利用的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经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内部废物的回收利用,减少工业垃圾的排放量。加强对工业垃圾清运处置的监督和管理,工业垃圾应分类收集、单独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等混合清运。(4)生活垃圾加强对生活垃圾
35、中转与收集的管理,应实施袋装分类收集方式。可回收的废品集中后送废品回收站统一收购,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其余运往垃圾处理场处理。(5)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通过开展必要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能力,努力提高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其产生量。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外运、处置及最终去向的详细台账。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等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进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区内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
36、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控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8.3.6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合理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耕地和林地的占补平衡应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耕地开垦费;合理安排使用土地,建设完成后,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过程中占用部分农田和林地,需进行异地补偿。(2)集约化利用土地,提高开发区内生产性用地比例集约利用土地,工业企业建设应符合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严格按行业分类及投资规模确定用地规模。提高区域内生产性用地面积。(3)完善开发区内生态绿化建设规
37、划为了使区域开发建设符合生态规律,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与生态健康,促进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做好生态现状保护的基础上,生态绿化规划与建设是规划区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与基础保证。应将绿地系统景观生态规划纳入工业区规划中,建议在区内厂房周边、道路两侧、广场空地等区域尽可能的做好绿化工作,构建健康稳定、具有较强净化能力的区域生态系统。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投资,并在主体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完成建设。以常绿树种和多年生草种为主,合理配置各类绿地,并可适当布点种植污染敏感指示植物,以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生物监测。各种绿化带布设及其植物种类选择必须符合各自绿化功能要求及
38、生活健康、生产管理、运行安全要求。(4)强化水土流失防止措施本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较大,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填挖方造地工程,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为减缓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提出以下几项消减措施:由于本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大,必须采取先行规划,分期建设,分批征地、分区整地、滚动开发的方式,不得搞“整而待用”的“圈地运动”,以免使场地平整区长期处于土地闲置、地面裸露、水土流失状态。 规划实施前,应编制本规划区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本规划区开发项目水土流失控制指标及水土保持监管措施”,以有效控制开发项目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
39、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行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并举,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以保持水土和改善生态。本规划区规划建设区必须因地制宜地利用自然地形地貌进行土方工程的合理设计和施工,充分利用开挖方作回填方,做到建设区内挖方和填方相平衡,不得在建设区外设置土料场或弃碴场;施工临时工地应安排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在建设区外临时占地;工程建设所需砂、石料应向砂、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行设置采砂、石料场。 本规划区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验收。8.3.7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减缓对策措施地下水污染
40、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1)主动控制,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园区企业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防止污染入渗防止土壤污染,合理选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与地下水联系,特别是对污水池和固体废物临时存放点,底部应作防渗处理,并应注意地质条件的选择等;完善排水系统,污水接管率应100%。(3)实施覆盖工业园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
41、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8.3.8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整个工业园区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应从以下三级进行防范:工业园区应急防范、项目应急防范和生产单元应急防范。8.3.8.1工业园区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要求,开发区应做到以下几点:(1)深入开展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环境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发区组织专项检查整治组,重点
42、排查整治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临近河流、人口集中居住区域企业。(2)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3)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开工投产的企业,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申报登记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认定的应予取缔的企业和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4)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法建设(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清理;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的企业,必须停水停电,拆除设施,吊销执照;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建设项目,由有关部门依法
43、强制执行;(5)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项目建设与审批内容不符、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生产、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及安全评价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停止经营;(6)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价,限期建设环境风险防范工程。8.3.8.2企业风险防范措施(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入驻的企业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交通方便。在总平面布置和建筑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可保证企业建成后的安全运行。总平布置上设施分区布置,各区内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满足相应行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
44、规定布置。(2)事故预防措施:加工、储存、输送危险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的安全设计;防火、防爆措施;危险物质或污染物质的防泄漏、溢出措施;工艺过程事故自诊断和连锁保护等。 (3)事故预警措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危险物料溢出报警系统;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火灾爆炸报警系统等。 (4)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警、应急监测及通讯系统;终止风险事故的措施,如消防系统、紧急停车系统、中止或减少事故泄放量的措施等;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的措施,如危险物料的消除、转移及安全处置,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较大的区域作地面防渗处理、设置安全距离,切断危险物或污染物传入外环境的途径、及设置暂存设施等。 (5)事故
45、终止后的处理措施:事故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措施,如污染的消防废水的处理处置。 (6)消防及火灾报警措施:火灾爆炸应急设备及材料。企业应根据防火防爆等级,设置灭火方式和消防设施,确定可满足消防给水的水源。厂区内宜设置干粉型或泡沫型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7)对外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如必要的撤离疏散通道、避难所的设置,重要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隔离保护措施等。8.3.8.3生产单元应急防范措施(1)目前的翰苑化工和高塔化肥的生产装置区和储罐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2)储罐区均应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应大于所有储罐的最大容量。在平时的生产中,要保证一定的空罐容量,万一发生泄漏事故,应
46、立即采取措施,喷水,并启动应急泵,将泄漏的物料抽至其它储罐中。(3)储罐区除采取防火堤防护外,还应设置冷却水喷淋装置,喷淋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储罐区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储罐区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4)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罐装时要有接地装置并注意流速,进料车辆必须戴阻火器。尽量产少储罐的存贮量。储罐液位设高位报警。(5)企业应有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应急槽车或备用罐。(6)厂区应设事故沟、事故池、跑冒滴漏的物料应立即收集至事故池中,加以回收利用。事故沟、事故池应与雨水系统分开。8.3.8.4饮用水源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解决污水管道由于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会造成大量的污水外溢;污水泵站由于长时间停电或污水水泵损坏,排水不畅时易引起污水浸溢导致污染饮用水源的问题,应从源头上加强环境风险防范。(1) 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