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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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垃圾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八月目 录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3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91.4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15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7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7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8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203.1现有项目简介203.2拟建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排放情况263.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293.4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03.5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13.6环境风险

2、评价结果333.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343.8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343.9环境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34第4章 公众参与354.1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354.2公开环境信息情况354.3结论与结论36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7第6章 联系方式38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38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38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拟建项目在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南临大山路,西临木板加工集中区,北侧和东侧为空地。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5636,东经1181351附近。拟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

3、1-1。1.1.2 建设背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入一是来自上网电量的电价收入,二是来自生活垃圾的补贴收入,拟建项目改扩建后,设备达到三炉两机的配置,运行调整的灵活性和运转可靠性提高。现有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两炉一机,即2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24MW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处理能力为800t/d。此种设备配置过于单一,设备运行调整缺少灵活性,汽轮发电机设备检修时必须全厂停运,且由于垃圾焚烧锅炉检修周期短,单炉运行时24MW的汽轮机只能发到15MW左右,设备只能达到60的设计出力,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生产能力,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也得不到保证,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改扩建完成后,项目规

4、模达到三炉两机,其中任意两炉运行可以使24MW的机组满负荷运行,任意一炉运行可以使12MW机组满负荷运行,使项目运营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和安全可靠性,实现项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临沂市政府已经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从2010年1月份开始将主城区及周边城镇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集中焚烧处理,同时要求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二期工程建设。临沂市经过近几年的迅速扩展,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在2007年争创全国模范环保城市、2008年争创全国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临沂市委、市政府计划在2010年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此项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必须加大生活垃圾的收

5、集范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临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近期内将主城区及周边城镇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集中焚烧处理,以提高城市的文明卫生程度,达到争创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比例尺:1:180000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图1.1-1 拟建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沂生活垃圾填埋场根据临沂市建设局初步调查测算数据,临沂市主城区及周边城镇2015年日产垃圾1782t,预计全年可产生生活垃圾的总量为65.0万t,其中要求焚烧处理的垃圾量约占70%,即45.5万t。现有项目一期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29.2

6、万t,2011年实际处理垃圾29.0万t,尚有近16.5万吨的生活垃圾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如果采用卫生填埋的方法处理,会给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而且垃圾的成份日益复杂,使其危害也越来越大,将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垃圾堆放地附近居民也将强烈反对,这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而将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焚烧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已于2009年11月中旬通过专家评审,规划要求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16年前达到2400t/d的处理规模。拟建项目将掺煤量占入炉总量的比例由现有项目的12.05%降至5%,

7、增加垃圾处理量,降低燃煤量,增加垃圾焚烧补贴,降低燃煤费用,综合比较,提高了项目收益率。项目建成后填补了临沂市短缺的电力资源,进一步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新建1700t/d垃圾焚烧锅炉、l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系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并改造建设输料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设计年焚烧垃圾23.38万t,每年对外供电5.14107kWh。拟建项目建成后,达到三炉两机的配置,即2400t/d+1700t/d垃圾焚烧锅炉、124MW+1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拟建项目新增

8、员工26人,工作制度与现有项目相同,主要生产岗位实行连续工作制,每年工作日334天,每天3班(部分岗位每天2班),每班8小时。辅助生产系统与主要生产系统相适应。拟建项目的单台焚烧锅炉年运行时间为8016h,每天运行24小时,3台炉同时运行。1.2.2 项目组成拟建项目由生产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拟建项目组成情况具体见表1.2-1。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组成见表1.2-2。表1.2-1 拟建项目组成情况项目名 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联合厂房垃圾仓在卸料大厅南侧新建一座容积19800m3的垃圾预处理仓,增设2套由垃圾抓斗、垃圾受料斗、受料链板机、均匀拨料装置、拣选式板式给料机、

9、皮带输送机、除铁器、溜槽等设备组成的垃圾分选系统,生活垃圾经分选后送入垃圾成品仓(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垃圾上料系统增加一台垃圾抓斗,增加两台出力为25t/h的链板转运机和两台25t/h的链板输送机,两台25th无轴螺旋给料机焚烧间设备新增17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蒸发量60t/h设计热效率80%设计燃料质量比(垃圾:煤)19:1出渣系统机械干式排渣,增加两台额定处理能力8t/h的冷渣器汽机间新增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新增1台15MW发电机给水除氧间增设1台85t/h电动给水泵,增设1台80t/h压力式旋膜式除氧器,增设1个40m3除氧水箱,与现有并联对接其 它卸料大厅、给煤系统、

10、控制楼及升压站(主控楼)、电力系统、点火油泵房等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工程供水设施生产用水全部采用中水和清净下水,生活用水采用新鲜水空压机站增加SA-18W空压机一台,在新增烟气净化系统旁设置1个10m3的储罐循环水系统新建配套循环水管网供电设施增设一台低压厂用变压器洗车台在厂区内东南新增1处洗车台,用于冲洗垃圾运输车辆其 它办公生活区、地磅房、供热系统、化学水处理站、加压泵房依托现有项目储运工程贮煤、输煤系统延长输煤皮带其 它油罐区、飞灰储存系统、炉渣储存依托现有项目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总体情况增加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在线监测设备二噁英、重金属控制措施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9.9%烟气除

11、尘措施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酸性气体控制措施SNCR脱硝+脱酸反应器+烟道内喷活性炭+布袋除尘;脱硫效率85%、脱硝效率60%、HCl去除效率96%废水处理清净下水处理措施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做为厂区煤场喷洒用水、飞灰加湿机用水、脱硫装置用水、卸料平台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其余排入厂区内新建的除盐水站处理化学水处理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新建的深度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区内新建的深度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300m3/d,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厌氧产生的沼气引至锅炉燃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

12、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冷却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作循环水系统补水,浓缩液回喷至锅炉燃烧处理渗滤液处理措施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其余废水处理措施采用“MBR超滤+纳滤(NF)+反渗透(RO)+消毒”工艺清净下水回用措施新建深度处理站处理清净下水,设计规模900m3/d,经“预处理+预除盐+一级除盐+深度除盐”工艺处理后,回用作循环水系统补水事故水池在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个容积500m3/d的事故水池固废处理飞灰经固化后,送至临沂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13、炉渣作为制砖原料外售表1.2-2 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组成表项目名 称主 要 内 容主体工程综合主厂房卸料大厅设7个垃圾车卸料门,垃圾运输车洒落的渗滤液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流至垃圾仓门前的地漏汇集到管道中,导入渗滤液收集池垃圾仓一座容积19800m3的垃圾预处理仓,2套垃圾分选系统,一座容积12800m3的垃圾成品仓(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垃圾预处理仓与成品仓可贮存7天垃圾处理量垃圾预处理仓和成品仓上方侧墙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吸风口,使垃圾仓呈负压状态。垃圾预处理仓和成品仓设有隔栅门,使垃圾渗滤液通过隔栅流至渗滤液沟,再流入污水处理站;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向垃圾仓内喷洒药液进行杀菌消毒除臭垃圾上料系统桔

14、瓣式抓斗吊车3台,每台垃圾焚烧锅炉设2条垃圾给料线,并设置有称量装置给煤系统煤仓间位于垃圾仓和焚烧间之间,布置一条皮带运输机,给料层布置2台胶带给煤机和2台垃圾链板运输机,运煤层与给料层之间设有原煤仓,每台锅炉配一个煤仓,单个煤仓有效容积210m3,并设置有称量装置焚烧间设备37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蒸发量160t/h+275t/h设计热效率新增锅炉80%,现有锅炉84%设计燃料质量比(垃圾:煤)新增锅炉19:1,现有锅炉7.3:1出渣系统机械干式排渣汽机间112MW+124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130MW发电机给水除氧间采用反渗透加混床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t/h,

15、出水水质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96)控制楼及升压站(主控楼)控制楼分两层。一层是35kV开关室配电室、10kV、0.38kV厂用变配电室和主变压器室、厂用高压备用变压器室;二层是中央控制室、热工仪表机柜室、电气、热工仪表维修室及中心化验室等,并配有办公室电力系统以两路35kV线路接入临沂220kV区域变电站35kV母线上,其中,一路工作,一路备用点火油泵房两台KCB-55供油泵公用工程办公生活区设有综合楼,内设有办公室、食堂、浴室、倒班宿舍、小车库等设施供水设施生产用水采用中水和清净下水,项目建成后清净下水部分直接回用,部分与中水一起经深度处理达标后回用空

16、压机站5台空压机,4用1备;2台冷冻式干燥机,1用1备;1台除油除尘过滤器;1台油雾过滤器;空压机出口设置10m3的储罐1只,在每套烟气净化系统旁设置10m3的储罐1只化学水处理站反渗透加混床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20t/h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6000m3/h。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塔底部设有490m3储水池。供电设施厂用电低压配电系统为380/220V,三相四线,动力和照明混合配电。四台低压厂用变压器,其中一台备用供热系统生产热负荷由汽轮机0.98MPa抽汽口供汽,当汽轮机检修时由主蒸汽母管通过减温减压器供汽地磅房1处,位于厂区东南侧洗车台1处洗车台,用于冲洗垃圾运输车辆储运工程贮煤、输煤系统一座

17、贮煤库,长84m、宽24m、柱距12m,贮煤量约5600t油罐区0#轻质柴油,1个20m3钢质地下轻柴油罐飞灰储存系统4台出灰仓泵;1套飞灰输送系统;1个1000m3钢筋混凝土飞灰库,可储存2天的飞灰。炉渣储存1个渣仓,设计储存能力1天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锅炉烟气净化监测设施共3套烟气净化系统、3套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项目包括烟尘(颗粒物)浓度、SO2、NOX、CO、CO2、H2S、HCl、NH3的浓度,烟气流量、温度、湿度、含氧量等二噁英、重金属控制措施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9.9%烟气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拟建项目除尘效率99.9%,现有项目除尘效率99.8%酸性气体控制措施SNCR

18、脱硝+脱酸反应器+烟道内喷活性炭+布袋除尘;脱硫效率85%、脱硝效率60%、HCl去除效率96%其它环节除尘措施在贮煤、输煤系统共布设袋式除尘器5台,除尘效率均不低于99.5%清净下水处理措施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做为厂区煤场喷洒用水、飞灰加湿机用水、脱硫装置用水、卸料平台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其余排入厂区新建的深度处理站处理化学水处理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厂区新建的深度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区新建的深度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300m3/d,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厌氧产生的沼气引至锅炉燃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

1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冷却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作循环水系统补水,浓缩液回喷至锅炉燃烧处理渗滤液处理措施采用“除渣预处理+厌氧(UBF)+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其余废水处理措施采用“MBR超滤+纳滤+反渗透+消毒”工艺清净下水回用措施新建深度处理站处理清净下水,设计规模900m3/d,经“预处理+预除盐+一级除盐+深度除盐”工艺处理后,回用作循环水系统补水事故水池在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个容积500m3/d的事故水池固废处理飞灰经固化后,送至临沂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作

20、为制砖原料外售1.2.3 总平面布置在现有主厂房南侧新建垃圾预处理仓,垃圾转运车沿现有项目建成的斜坡桥至卸料平台依次进行卸料。扩建锅炉房位于现有锅炉房西侧预留的扩建端,采用半露天方式布置。汽机房和除氧间呈南北布置,固定端与现有项目汽机房和除氧间对接。锅炉房北侧依次布置为烟道、布袋除尘器、烟囱等。厂区东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拟建项目厂区平面图见图1.2-1。1.2.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拟建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3。表1.2-3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新增占地面积m23200现有厂区内2新增建筑面积m224003新增年发电量kWh/a6.421074新增年供电量

21、kWh/a5.141075综合厂用电率%206电 价元/MWh6507发电成本元/MWh6108小时最大耗煤量t/h1.54年平均耗煤量万t/a1.239年节约标煤(供电折)t/a1797610年垃圾焚烧量万t/a23.3811年工作日d33412新增员工人2613项目总投资万元984014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年4074不含税15项目建设期月1016投资回收期年7.89所得税后17盈亏平衡点%75.2318财务内部收益率%13.84所得税后1.3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第一类鼓励类

22、、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之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第12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九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第4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该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

23、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2)、“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

24、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号)等相关内容的要求。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1。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分析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2。表1.3-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来源规 定拟建项目是否符合1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五条:积极扶持和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风能、太

25、阳能、生物质能垃圾焚烧发电符合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城镇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鼓励类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九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第4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垃圾处理厂鼓励类4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第二大类第10条: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页岩、高硫石油焦、煤层气、生活垃圾、工业炉渣、造气炉渣、糠醛废渣生产的电力、热力及肥

26、料,利用煤泥生产的水煤浆,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5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鼓励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资源化设施垃圾资源化符合6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1.6条: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垃圾焚烧符合7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在北方缺水地区,新建、扩建电厂禁止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鼓励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或其它废水生产用水全部采用中水和清净下水符合8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27、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支持综合利用城市垃圾等低热值燃料产生热力、电力,并给予优惠政策垃圾焚烧发电符合9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第7条“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垃圾焚烧发电符合10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符合11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指出要“大力研究开发和推

28、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鼓励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符合12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2)采用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掺入煤5%符合13“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1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

29、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1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城市和相邻的县(市)共同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资源共享,实现规模效益。处理临沂市兰山、河东、罗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五个城区的城乡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符合1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号)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地区,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

30、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符合17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办字2009153号)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中环新能源二期工程建设属于改扩建项目符合18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92020年)2016年焚烧厂扩建至2400吨/日,焚烧残渣和飞灰资源化利用扩建至1500t/d,炉渣资源化利用,飞灰固化、安全填埋符合表1.3-2 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鲁环函2012263号要求拟建项目情况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31、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于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符合要求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要求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已经总量确认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7

32、月22日以鲁环审200212号关于临沂市垃圾焚烧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现有项目进行了批复。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验200972号关于临沂市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同意现有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拟建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的建设与选址符合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

33、工作。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详见风险评价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

34、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备案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符合要求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

35、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不在环境敏感区内(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

36、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未区域限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未流域限批3.企业从严审批。

37、企业出现1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不属于从严审批企业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1.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155号),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拟建项目属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燃煤量1.23万吨2.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

38、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拟建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非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利用项目1.4 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1)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7月22日以鲁环审200212号关于临沂市垃圾焚烧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现有项目进行了批复。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验200972

39、号关于临沂市综合利用热电厂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同意现有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建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2)符合城市规划及环保规划的要求拟建项目厂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的边界线以外,不属于规划控制区。根据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92020年),中心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保留现有的半程垃圾填埋场,主要处理周边镇村、不能焚烧的生活垃圾及用于应急。除半程镇、李官镇垃圾就近进半程垃圾填埋场处理以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全部进焚烧厂处置;首先将主城区的生活垃圾纳

40、入焚烧厂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垃圾收运范围,将乡镇(包括农村)的生活垃圾纳入焚烧厂处理。2016年焚烧厂扩建至规模2400吨/日,焚烧残渣和飞灰资源化利用;逐步关闭乡镇小型生活垃圾简易堆场,进行封场和生态修复。拟建项目的规模扩建至1500t/d,炉渣资源化利用,飞灰固化、安全填埋,符合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92020年)。(3)符合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拟建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垃圾热值及数量能够满足项目需要;选用的工艺、设备先进可靠,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拟建项目建成后不会造成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恶臭控制措施可行,能够将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1、降至最低;拟建项目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风险总体上可接受;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得到周边大部分群众的支持。总体上,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4)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拟建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南临大山路,西临木板加工集中区,北侧和东侧为空地。位于临沂市区西北,距临沂市区约5km;交通便利,运距也较为合理。拟建项目厂址周围3km范围内没有无农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基地、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拟建项目垃圾卸料平台坑廊(即垃圾预处理仓+卸料大厅+成品仓)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距离其最近的敏感目标兰山小学46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综上

42、,拟建项目选址从规划符合性、地方法规的符合性、卫生防护距离、地质条件等方面均是合理的,区位优势明显;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评价区域内SO2、NO2、氟化物的小时值和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CO、HCl、NH3和H2S小时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Pb、Hg的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Cd的日均值均能达到南斯拉夫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甲硫醇的一次值均达到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卫生标准(GB18056-2000)一次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臭气浓度一次值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浓度要求;TSP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存在超标现象。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TSP、PM10超标主要是由于监测期间天气干燥、道路扬尘所致。2)现有项目厂区NH3、H2S和甲硫醇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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