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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 应急抢修的原则 第三条 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 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
2、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 在本局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他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 应急抢修必须坚持: 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 部门和职责 第七条 本局部门和职责 1 生产技术部为
3、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负责对抢修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分析;负责做好外
4、力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车队负责应急抢修车辆配置管理,负责制定应急抢修车辆更新补充计划;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应急抢修有关信息。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应急抢修车辆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 物流中心负责协调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供应工作。 财务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费用及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的费用管理。 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故障报修、及时派单、跟踪故障抢修工作并答复客户。 调度室是配网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中心,按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准确、快速处理故障。准确判断故障范围,及时通知各供电所、变电工区、修试工区等部门;迅速启动抢修流程,及时正确调整系统运行方式,迅速隔离故障、恢复其余客户供电,指
5、令有关运行人员完成设备的倒闸操作,接受有关单位的停电申请,许可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检修工作;故障抢修结束后,应及时发令送电。 2 客服中心受理客户故障报修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故障现象等详细的故障信息,尽力了解设备异常的详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为正确、迅速处理事故提供方便。同时应做好相关的客户咨询、解释和答复工作,维护企业形象。 各供电所全面负责配网抢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配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负责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负责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组织、协助外协抢修队伍
6、故障抢修和巡视。 修试工区负责10KV开关站设备的抢修工作,负责开关站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 变电工区负责10KV变电设备的检修操作,负责开关站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 第八条 抢修业务外协单位和职责 台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承接*供电局配网抢修业务的外协单位:负责落实应急抢修队伍建立与管理,制定完备的应急抢修各项管理制度和预案;负责配备抢修安全、施工工器具;负责对抢修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执行*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抢修工作指令,自觉接受*供电局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督;安全、优质、及时、正确做好现场
7、安全措施、现场抢修、恢复供电。 第四章 配网应急抢修的范围 第九条 配网抢修的范围:凡属我局范围的10kV及以下我局资产的电力线路、开关站、变压器、配电柜等配电设备。 对客户资产性质的故障报修,本局的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必须首先向客户明确告知:该设备属客户资产,其故障不属我本局抢修范围。 3 但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问题、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抢修人员必须协助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对客户不理解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避免引起客户投诉。客户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许可和终结手续,必须与客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办理。 第五章 配网应急抢修工作要求 第十条 抢修值班 抢修班设在各供电所
8、和修试工区,由各供电所和修试工区各自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为方便抢修工作开展,抢修班每值设抢修值长一名,作为当值事故抢修的总负责人,负责接受抢修任务布置人(调度、客户代表等)发出的抢修任务,安排人员进行故障巡视,参加现场勘察、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签发电力事故应急抢修单;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申请手续;负责抢修质量验收。抢修值长应具有丰富的经验及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当接受到应急信息后,能综合判断信息严重程度,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抢修班在每值当班设一名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抢修业务;负责带齐抢修作业安全、施工工器具和设备材料;负责组织抢修作业人员;与抢修值长共同组织故障
9、巡视,查明故障点,并做好现场勘察、制定抢修方案;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负责故障隔离停、送电操作;负责在抢修现场设置完备的安全措施;负责组织故障抢修,并对抢修现场做好监护;负责与调度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一条 抢修人员配备 本局对抢修班的抢修班人员配置:一是应按照管辖配网设备数量及满足常规故障处理的原则确定;二是必须选用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 本局抢修班的人员应熟悉配网设备状况,熟悉道路和重要客户,熟悉相关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安全工作规程,熟悉抢修作业施工工艺,熟悉配网应急抢修预案,能准确、快捷、高质量做好抢修工作。 4 第十二条 图纸资料管理 各供电所应加强
10、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加强配电网图纸资料管理,并根据现场变更及时对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为抢修施工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第十三条 抢修装备及工器具管理 我局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配足相应的大型抢修装备,如:抢修车辆、各类起重设备、各类抢险抢修专用工具、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工器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护设备、消防器材、防汛设备等。 生产技术部应掌握现场可调用的应急装备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现场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应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应急调用等制度。 抢修班应按标准配置个人安全防护器具、检修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抢修车辆等,并实行定置管理。 第十四条 抢修备品备件管理
11、生技部应制定完善的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管理制度,确保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的高效运转。各供电所对配网抢修物资备品计划编制、领用、管理、审查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局抢修班对备品库应建立完善的台帐清册及完整的进、出库记录,设专人保管。配网抢修物资备品库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物资的完好性、充足性,及时对相应物资组织检查、试验、补充,核查物资的质保期、有效期。 第十五条 信息报告与发布 本局各单位对配网抢修工作实行分级、及时报告制度,确保故障能得到迅速处置。 对变压器台区未实施全部停电的低压部分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 5 对变压器台区实施全部停电的低压部分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客
12、服中心; 对涉及一条10 kV及以下线路停电的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客服中心和调度室;调度室将情况分别报告本局生技部、安监部,客服中心将报修情况报告营销部负责人。 对涉及二条及以上10 kV线路停电的抢修,抢修值长应将信息报告各所负责人,并通报客服中心和调度室;调度室将情况分别报告生技部、安监部。由生技部、安监部报告本局分管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客服中心将报修情况报告营销部负责人,营销部报告营销副局长。 各部门在应急处置故障的同时,要注意收集、记录、保留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本局办公室、生技部汇报。 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由本局办公室负责发布。本局办公室在
13、接受各类信息之后,应研究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本局领导报告,按照有关指示妥善处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对外发布事件信息。 客服中心负责根据正式发布的信息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章 抢修流程 第十六条 预警响应 当国家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事故灾难预警、社会安全事件预警等信息后,生技部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做好应急抢修准备工作。各抢修负责部门应根据预警要求,认真检查人员、装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的情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各部门应做好事故预想,并做好机动抢修队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抢修启动 调度室、客服中心在获取故障信息后,应立即
14、向各抢修班的抢修值长提供配网发生事故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应准确,包含事故的地区、 6 范围、事故的基本情况,便于抢修工作及时展开。同时,营销部应作好相关的客户沟通工作,便于抢修工作的顺利实施。 抢修值长在接到配网发生事故的通知时,应立即组织抢修班抢修负责人率抢修班组人员携带抢修所需工器具、材料及装备,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进行抢修。 第十八条 查明故障点 对故障点不明确的,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故障点。 一条10kV出线及以下线路设备停电的,由抢修值长组织力量进行线路故障巡视,力量不足时,抢修值长应报告各所负责人增加人员,故障巡视应由抢修值长负责统一指挥。故障点查明后,由抢修值长汇报调度室,并组织抢修。
15、 二条10kV出线线路设备停电的,由抢修值长通知各所负责人,组织两个班的力量进行线路故障巡视,故障巡视由各所负责人统一指挥。故障点查明后,由抢修值长汇报调度中心,并组织抢修。 三条10kV出线及以上线路设备停电的,由抢修值长通知各所负责人和生技部,组织力量进行线路故障巡视,故障巡视由各所负责人统一指挥。故障点查明后,由各所负责人汇报调度中心,并组织抢修。 第十九条 抢修工作 应急抢修队伍赶到故障现场后,应尽快查明故障原因,控制险情、隔离事故现场、现场设置安全安全警示标志;抢修值长向调度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并根据调度指令带领抢修班人员隔离故障和恢复非故障区段的供电;确定抢修方案并提出停电申请,组
16、织开展抢修工作;及时向调度室和客服中心通报故障应急抢修情况。 当现场的装备、随车配备的工器具及备品材料不能满足抢修需要时,抢修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备品备件仓库组织调运抢修所需的装备、工器具及材料。 7 备品备件仓库应24小时有人待班,随时根据现场的需要落实材料和工器具的供应。 由抢修当值值长根据抢修工作需要向调度或相关设备运行部门申请停电,并办理许可工作手续。 对现场进行隔离故障点的操作,抢修当值值长在得到调度许可后,由抢修当值值长负责监护,抢修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 由当值值长签发电力事故应急抢修单,由工作负责人组织抢修工作。 抢修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许可后,应在停电的线路设备上验电、设置接地线、
17、安全围栏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抢修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抢修人员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加强现场监护,严格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冒险和违章作业。抢修施工要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抢修工作结束,抢修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确无遗留问题,向抢修当值值长报请验收。 抢修当值值长应对抢修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终结工作。 第二十条 抢修工作终结 故障抢修处理结束,现场自行设置的安全措施撤除、作业人员撤离,抢修工作负责人应立即汇报调度,调度发令拆除状态接地线并恢复送电;并及时通知客服中心送电结果。 故障抢修处理结束后,抢修值长应收集、记录本次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应急处置情况等信息,总结抢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抢修报告每月汇总报本局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抢修预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供电局生技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