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277352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6.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上海万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嘉园服务中心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 为加强队伍建设,严肃队伍纪律,维护队伍形象,杜绝不良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处罚标准: 一、 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罚款50-100元; 二、 当班时着装、合佩带不整齐、抽烟、喝酒、吃零食、戴墨镜者,第一次罚款50次,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并记大过; 三、 当班时看书籍、报纸、杂志,罚款50元; 四、 当班时睡岗罚款200-300元; 五、 私自收费,侵占公款者立即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不清扫保安室卫生,当班人员第人罚款20元; 七、 人为损坏公司配置的器材,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200元; 八、 执勤中因态度粗暴、意气用事,而发生争吵、斗殴等恶性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300元; 九、 不按规定巡逻罚款50-100元; 十、 交接手续及值班记录不明了,当班人员罚款50元; 十一、 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例会、出操集训、学习或扰乱集训、学习秩序的罚款50-100元; 十二、 责任小区域出现失窃等现象,经核实属执勤不到位的,追溯当班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三、 一年中违纪二次或违法一次者清除出队。 上海万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