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中小企业孵化器简本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中小企业孵化器简本环评报告.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河北京创投资有限公司涞水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简写本)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涞水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期项目建设期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技改项目总投资为744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0.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为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主要服务于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青年微小创业企业孵化培育,项目主要为孵化对象提供标准厂房、研发设备以及配套设施。项目入孵对象不得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49600m2。项目占地187亩,主要建设
2、标准厂房及辅助用房6栋(2-4层),研发中心、办公综合楼2栋(2层),宿舍2栋(8层),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购置微波干燥箱、紫外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电导率仪等研发设备共计190台(套)。(2)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首都功能疏解实验区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255.83,北纬393018.58。东接为规划的园区经2#路(现状为保野路),西接规划的新保野路(现状为空地),北至规划的园区纬6#路(现状为空地),南侧为京昆高速引线。涞水县首都功能疏解实验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105,北纬383048。项目东侧距陈家庄村1750m、高村2710m,东南侧距
3、宋家碾村1910m、上庄儿村2390m、东赤土村1600m、大赤土村700m,西南侧距离涞水县第四中学125m、渐村690m、沿庄村840m、东营房村885m,西侧距离高庄村900m、西营房村2780m、东铺村1630m,西北侧距离士庄村1180m、西龙泉村2570m、北龙泉村2460m、东龙泉村1830m,东北侧距离石亭村40m、山后村1790m、义和庄村1820m、土堤村2780m、蘧家磨村1940m。(3)建设内容产业政策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项目第三十一条科技服务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
4、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选用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且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政办20157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禁(限)建设项目。同时涞水县发改局已为本项目出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为涞水发改投资(2014)39号(见附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5、政策。工程建设内容项目为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主要服务于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青年微小创业企业孵化培育,项目主要为孵化对象提供标准厂房、研发设备以及配套设施。项目入孵对象不得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49600m2。项目占地187亩,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及辅助用房6栋(2-4层),研发中心、办公综合楼2栋(2层),宿舍2栋(8层),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购置微波干燥箱、紫外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电导率仪等研发设备共计190台(套)。(4)项目衔接供电从首都功能疏解实验区进入项目总配电室。供热项目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全部采用电能分体空调,
6、不建设燃煤、燃气采暖锅炉。待首都功能疏解实验区集中供热设施建成后可考虑接通集中采暖系统。给排水本工程水源由首都功能疏解实验区自来水厂供给,从示范区内市政给水管网引给水管进入项目区域内,并在区内形成环状。项目春、夏、秋三季总用水量为139.33m3/d,其中新鲜用水量为77.73m3/d、中水回用水量为61.6m3/d;冬季总用水量为77m3/d,其中新鲜用水量为57.75m3/d、中水回用水量为19.25m3/d(回用于冲厕);项目废水产生量为61.6m3/d,经项目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标准后,其中19.25m3/d回用于冲厕,
7、其余42.35m3/d春夏秋三季全部用于项目区内绿化。冬季用于补充项目区内景观水池(各区消防水池),不外排。二、环境现状和区域主要环境问题(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标明,各监测点SO2小时浓度标准指数在0.090.106之间,NO2小时浓度标准指数在0.2150.30之间。各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760.847之间,SO2日均浓度标准指数在0.3270.353之间,NO2日均浓度标准指数在0.5130.663之间,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监测结果,区域内地下水质好,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和氯化物均符合地
8、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北场界各监测点声级值昼间在49.350.8dB(A)之间,夜间声级值在41.141.7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余场界各监测点声级值昼间在45.160.8dB(A)之间,夜间声级值在40.153.3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石亭村由于临近保野路,受交通噪声影响夜间超标,其余敏感点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1750m陈家庄村、2710m高村,东南侧1910m宋家
9、碾村、2390m上庄儿村、1600m东赤土村、700m大赤土村,西南侧125m涞水县第四中学、690m渐村、840m沿庄村、885m东营房村,西侧900m高庄村、2780m西营房村、1630m东铺村,西北侧1180m士庄村、2570m西龙泉村、2460m北龙泉村、1830m东龙泉村,东北侧40m石亭村、1790m山后村、1820m义和庄村、2780m土堤村、1940m蘧家磨村。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保护级别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1484893
10、)类标准。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1)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占地经国土资源局及城乡规划局同意,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绝大多数公众认为项目选址合理,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2)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为中小企业孵化器项目,各入驻企业必须在入驻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入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气,根据评价要求,不同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同自行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净化设施;对于入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根据评价要求,不同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同进入场区中水站或自行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处理设施;对于入驻企业孵化过程中
11、,使用标准厂房内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评价要求以及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于入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根据评价要求,不同项目排放的固废种类妥善处置。本项目主要服务于科技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青年微小创业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本身污染物产生量小,再根据评价要求采取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入驻企业孵化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重点分析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影响。废水污水处理站拟采用“CASTV型滤池深度处理的工艺”。该处理工艺出水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2、/T18920-2002)表1冲厕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表1观赏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措施可行。为了防止工程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拟建工程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防渗层的渗漏系数满足环保要求,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对地下水影响轻微。废气本项目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自然补风。同时地下车库设计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尽量远离居民楼和居民密集活动点,朝向绿化带。由于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浓度低,排放量较小,因此经空气扩散、绿化带净化后,不会
13、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地上车位少,汽车尾气产生量很小,且地上车位汽车尾气扩散条件好,再经绿化带吸污、空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餐饮安装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机,大型灶油烟净化率达85%以上,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浓度约为1.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故项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中水站设周围绿化,产生的剩余污泥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污泥厌氧化,从而减少了恶臭气体的产生,站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经空气稀释扩散,
14、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可行。废水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出水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冲厕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表1观赏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全部回用于冲厕和区内绿化,不外排。为了防止工程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拟建工程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防渗层的渗漏系数满足环保要求,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对地下水影响轻微。噪声本项目对其噪声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均为目前国内普遍
15、采用的经济、实用、有效手段,实践表明其控制效果明显。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项目北边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其余边界符合4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其噪声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工作人员及职工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涞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干化后(含水率小于60%)送涞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3)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 0t/a、NOX 0t/a、COD 0
16、t/a、氨氮0t/a。四、清洁生产本项目在总体规划设计中,合理采用建筑及装饰材料,并采取一系列的节能、节水措施,减少资源的消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五、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或趋势(1)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与地表水体发生联系,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产生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全部属于常规污染物,污水的水质较简单,废水中没有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难降解污染物,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基本杜绝了污染物在厂区下渗途径,使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本项目对其噪声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均为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经济、实用、有效手段,
17、实践表明其控制效果明显。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项目北边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其余边界符合4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其噪声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污染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项目对建设过程中、建成后各主要环境问题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工程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并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