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18可行性论述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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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大帝环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可行性分析18 厂址选择的可行性分析1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产品对甲氧基苯乙醛肟主要用作农药灭多威中间体、有机合成中间体等。对甲氧基苯乙醛肟是合成农药灭多威和硫双威的重要中间体,由于灭多威和硫双成良好的杀虫效果,其生产量近年来迅速扩大,对中间体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的需求也随之扩大。本项目产品还可作为工业锅炉内给水化学除氧剂,它与传统锅炉化学除氧剂相比,具有用量少,除氧效率高,无毒,无环境污染等特点,是亚临界锅炉的停用保护和钝化处理的最佳药品,也是在中、高压锅炉给水中取代联氨等传统给水化学除氧剂的理想产品,

2、市场前景广阔。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仅必要,而且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项目产品的生产未列入其中(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三大类),即本产品的生产属于国家允许类。18.2 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8.2.1 与东明县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东明县城市性质是:“山东省石化基地之一;鲁西南入省门户;以石化与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宜居园林城市”。规划将县域划分为北部、南部和西南部三大城镇功能区。其中,北部城镇功能区以主城区为主体,包括菜园集镇、武胜桥镇、陆圈镇、沙窝镇及东明化工园,

3、化工为其主要产业职能。主城区具有较好的发展条件,有一定的人口规模,有一定的工业基础,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交通条件相对优越,是县域发展的龙头,在服务东明,对接菏泽的过程中将发挥主导作用。城镇地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三轴三区,一线一带,一主一次”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三轴之一即包括南北向沿G106产业发展轴。“一主一次”辐射南北片区的两个中心,其主中心为北部中心城区,即是主城区、菜园集、武胜桥、陆圈与东明化工园区组成的组合城镇。中心城在空间结构上坚持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形成“一主四辅,组成城镇“的城市布局结构:“一主”,指的是既有城区的发展壮大,形成主城区,并建设新行政中心。“四辅”指的是:菜园集镇(原

4、油化工)、武胜桥镇(精细化工)、东明化工园(精细化工)、陆圈镇(生活型组团)。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空间拓展战略,化工企业集中到菜园集镇、武胜桥镇、东明化工园三大基地。拟建项目位于东明县域“三轴三区”的G106发展轴,“一主一次”的北部中心城区,且位于北部中心城区“一主四辅” 主城区的外围组团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其建设符合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18.2.2 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规划的符合性1、规划范围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毗邻武胜桥镇驻地,距东明县城约8km,北至幸福河,南到武胜桥镇驻地以北干渠,西至武海路以西约1000m,东

5、到人和路东约400m处,规划面积3.94km2。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由东明县人民政府设立“东政发201251号”,目前该工业聚集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由菏泽市环保局批准,审批文号为“菏环审201281号”,审批文件见附件。2、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环境资源优势;完善工业聚集区功能区划与设施配置,有效利用土地;适应多类工业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尊重自然基础,建构河流、道路与绿地三位一体的网络,将工业聚集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现代工业聚集区。选址、建设及“三废”的排放,都应在充分考虑生态环保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组织和处理。3、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产业定位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

6、初步形成以玉皇化工代表的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制品、玻璃纤维和建筑材料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群。准入条件东明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产业定位为石油化工项目、精细化工项目和玻璃纤维制品,应重点引进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无污染或低污染、规模适中、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严禁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和能源消耗高的项目入区。入区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及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

7、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入区企业必须确保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

8、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才能排入玉皇化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在选择入区企业时应将单位面积土地产值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有意向进入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的各企业需达到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规划单位面积土地产值的基本指标,对于产值不高、占地面积较大的企业,应对其入区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应提高存量和闲置土地使用效益;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办理好各项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限定时间要求其开工建设,抑制土地荒芜闲置行为发生;长时间闲置的土地,应依法收回,逐步实现并提高区内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通过分析,

9、本项目为精细化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准入条件要求。4、用地功能布局规划充分考虑现状条件,形成“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形式。两轴:以创业大道、武海路为工业区主要发展轴线,全区用地布局及景观视廊全部结合此轴线布置,形成有理有序的整体布局形态。四区:(1)中心服务区:工业聚集区中南部及沿创业大道东侧,包括集贸、商业服务、信息服务、公园绿地、休闲娱乐等各项设施,形成整个工业聚集区的管理服务中心。(2)示范工业区:根据工业聚集区高标准的定位,在中部相对集中建设标准厂房,一方面可以加快招商引资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兼顾了工业聚集区产业的兼容性,以适应不同规模、行业企业的需要,同时也促进

10、聚集区开发的多元性和灵活性。(3)物流仓储区:结合当前国内工业聚集区的发展趋势,规划把一定比例的用地作为物流仓储区,该区在满足普通仓储功能的前提下,以现代化的手段整合物流的运、储、配、送一系列服务,使物流成为一项专门的产业,更好地推进工业聚集区的发展。(4)普通工业区:工业用地是工业聚集区用地功能组织的主题,在资源共享、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工业聚集区工业用地成组成团的布置。工业用地利用河流、道路进行合理分割,沿路、沿河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配置成块绿地,一方面改善工业区内部环境,另一方面使工业区的发展不影响居住区环境。规划区工业地块划分要适应多种工业项目建设。目前,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建设已形

11、成一定规模,区内已入驻企业主要有玉皇化工、华宇橡胶、鲁明化工、鼎盛化工、永盛化工、海龙玻璃等企业。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见图18.2-1。拟建项目位于东明县城东北方向约3.8km处。厂址位于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内,在规划四区的普通工业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武胜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山东省东明县武胜桥乡发展规划图见图18.2-2。18.2.3符合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842号:“(二)积极发展加工制造业。1.石油化工业。按照大型化、精细化、集约化的要求,依托东明石化、玉皇化工、洪业化工、圣世

12、化工等骨干企业,围绕做大规模总量和提升效益水平,以原油及天然气为原料,延长油气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塑料、橡胶助剂、复合肥、聚氯乙烯、褐藻酸钠、甘露醇、柠檬酸、二甲醚、醋酐、苯乙烯、间戊二烯、丙烯、甲醇、己内酰胺、环己酮、己二酸等优势产品,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优势企业膨胀,形成以原油加工为龙头,以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工为主体的石油化工产业集群。”拟建项目可依托东明县充足的化工原料资源,建设一套年产2000吨的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装置,符合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18.2.4与南水北调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废水水量相对较小,产生的废水全部经污水处理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

13、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修改单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玉皇化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由幸福河排入洙赵新河。另外,本项目将建设500m3事故水池1座,确保事故时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水池,不外排,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因此,拟建项目排水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因此,拟建项目从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角度讲是合理。18.3 项目建设与相关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8.3.1 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符合性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

14、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0868号的文形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本次评价重点将拟建项目建设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要求的相关符合性情况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8.3-1。表18.3-1 项目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68号文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

15、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全监督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现有化工企业要有计划的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项目建于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符合2强力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连锁报警装置。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项目不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符合3从严审批剧毒

16、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光气符合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建设项目的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生产需要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符合5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要求装备自

17、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符合6在危险化学品槽车的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符合通过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件要求基本相符。18.3.2与鲁环函2011358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内,该工业聚集区东明县人民政府设立“东政发201251号”,拟建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区域内主要为山东玉皇化工工业群,目前该园区环评已编制完成,

18、并已由菏泽市环保局批准,审批文号为“菏环审201281号”。因此,拟建项目选址符合鲁环函201135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18.3.3 与鲁环发【2012】263号文符合性山东省环保厅于2012年5月14日下发了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通知中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进行了全面规定,本项目的符合性见表18.3-2。表18.3-2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分析分类要求鲁环函2012263号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

19、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备案,备案号为1317100027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监测数据表明满足相关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无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新建项目,不存在该问题符合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

20、清洁生产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尚未开展相关行业规划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在行业规划环评未完成前,对其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不属于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业符合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

21、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武胜桥工业聚集区已获得批复符合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开展规划环评或者进行补充规划环评,未履行规划环评变更手续的不予受理和审批原批准规划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发生变更符合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

22、予审批。属于化工行业,厂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工业聚集区符合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新建项目符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设置了风险评价专章符合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风险评价中完成了上述内容符合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

23、审批该建设项目风险评价中完成了上述内容符合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选址位于园区内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属于两高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满

24、足功能区要求,无减排任务符合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之内符合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等敏感点符合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

25、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符合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园区项目执行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企业出现1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无前述问题符合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无前述问题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

26、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不属于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符合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全部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污染物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符合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达到省厅改善目标符合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27、;未颁布行业专项规划符合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不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符合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新建项目符合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三氟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不涉及所列物质符合18.3.4 与环发201254号文件符合性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54号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符合情况见符合情况见表18.3-3.表18.3-3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54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分类环发201254号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科学规划园区,严格环评制度强化园区开发建设规

28、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时,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准的园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建设规模、结构与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有园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武胜桥工业聚集区规划已批复:“菏环审201281号”符合严格环境准入,深化项目管理规范入园项目技术要求。园区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及先进的技术装备,同时,对特征化学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稳

29、定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园区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园区总量指标和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建成后该项目和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鼓励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拟建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入园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园内企业应按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危险化学品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0、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加快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新建园区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园内企业排水接管率达100%。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现有园区,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玉皇化工污水处理厂)符合园内企业应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园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采取了相关废气的控制措施,配套建设的应急处置设施,且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了

31、安全处置符合18.3.5 环发201298号符合性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情况见表18.3-4。表18.3-4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文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分 类环发201298号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应当在当地报纸、网站和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中,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本项目在相关村庄的公告栏及当地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符合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监管化工石化、有色冶炼

32、、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本项目属于化工石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位于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工业聚集区内符合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已经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项目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内,不涉及居民搬迁。符合18.3.6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8.3-5 拟建工程与鲁

33、环发2007131号文件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审批原则符合性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符合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符合无污染物排放或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不影响东明县减排任务符合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符合项目选址不在“禁批”和“限批”范围内不在禁、限批范围符合原项目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项目符合企业限批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无符合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已建项目未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该

34、问题符合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该问题符合局部限批是否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物环境拟建项目厂址位东明县武胜桥工业聚集区内,不属于前述各类环境敏感区符合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位于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工业聚集区内,不毗邻居民区符合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本项目位于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工业聚集区内符合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本项目废水经玉皇化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

35、入幸福河;项目厂址不位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符合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不属于符合区域限批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县市不属于符合18.3.7 与环发201213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13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8.3-6。表18.3-6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13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分类环发2012130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重点控制区禁止新、改、

36、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严格限制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产能,北京、上海、珠三角严格控制石化产能,辽宁、河北、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实施钢铁产能总量控制,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重庆、四川等严格控制水泥产能扩张,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产能拟建项

37、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符合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 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 倍削减量替代。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符合符合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火电、钢铁烧结机等项目应同步安装高效

38、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采取低氮燃烧工艺,安装袋式除尘器及烟气脱硝装置,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或脱硝技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火电项目实施时间与规划发布时间同步,其他行业实施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拟建项目采用电加热导热油炉为部分生产工段提供热源,已建成的燃煤导热油炉需拆除符合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限制石化行业新建1000 万吨/年以下常

39、减压、150 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 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 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等限制类项目。新建石化项目须将原油加工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并配备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80%,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高于35 克/平方米;电子、家具等行业新建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5

40、0%,建筑内外墙涂饰应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境标志的油墨。且拟建项目车间内各不凝气的收集率大于90%,收集后的废气均经过三级尾气吸收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18.3.8 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8.3-7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相关内容分类要求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大于95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提升有机

41、化工、医药化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2.8千帕、容积大于100立方米的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本项目有机原料、中间产品均采用储罐密封储存,罐区的储罐呼吸口安装压力阀,车间内储罐呼吸口废气均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器处理,效率大于90%符合18.3.9 与菏办发47号关于印发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表18.3-8 本项目与菏办发47号文符合性分析分类要求菏办发47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情况符

42、合情况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城市建成区及市辖区范围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建材、焦化、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全市禁止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符合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

43、,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收集率达到95%以上,并安装了废气净化设施符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城市建成区及市辖区范围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简称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本次环评要求本项目对已建成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相应的热源由1000KW电加热导热油炉提供符合18.3.10 园区审查意见符合情况分析菏泽市环保局以菏环审201281号对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

44、聚集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对照该批复要求,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18-2。表18.3-9 与菏环审20128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要求类别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园区基本情况(二)产业定位与布局园区产业定位为以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代表的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制品、玻璃纤维和建筑材料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群本项目为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的生产,属于精细化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二、基础设施建设(一)水资源开发与供给按照“节约用水、分质供水、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园区用水由园区自建4.5万吨/日供水厂供应,水源为菜园集水库,引自黄河

45、水,供水率须达到100%。园区自建水厂目前还未建成,本项目用水临时由唐楼村供给。符合提高工业用水中水回用率,在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00t/h中水回用工程和华宇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拟建200t/h中水回用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各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量,园区内绿化、道路广场喷洒、冲厕、部分工业用水等进可能的利用中水项目废水量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部分用于厂区道路喷洒;满足规划要求符合园区工业污水依托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3360m3/d污水处理厂以及华宇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拟建7200m3/d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武胜桥镇1000m3/d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进一步优化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

46、和华宇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园区废水采取分散及集中相结合处理的方式,各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须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污水处理站,可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出水进入玉皇化工现有3360m3/d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其余清净下水经处理后尽可能的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否则应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循环水冷却系统产生排污水部分用于喷洒地面外剩余的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外排入雨水管网符合(三)供气及供热园区集中供热依托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60t/h锅炉及备用3台75t/h(2开1备)循环流化床锅炉,集中供热率应达到100%。本项目部分生产用蒸汽依托玉皇蒸汽锅炉,但由于对甲氧基苯乙醛生产中的蒸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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