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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 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3年6月目 录1 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2 建设项目主要基本情况及生产工艺概况21.3 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的相符性结论7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9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9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43.1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14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223.3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
2、价结果253.4风险283.5经济损益分析结果283.6 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29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94 公众参与31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31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314.3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分析32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6 联系方式326.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26.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21 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2006年,清远市乐排河电镀群跨境污染被省环保局定为挂牌督办案件,清远市环保局从2007年2月起,暂停对乐排河、大燕河流域电镀、印染等新增水污染物
3、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实现对乐排河、大燕河的区域限批。2007年1月13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以“城区府发20073号文”发布了“关于对石角镇乐排河沿岸所有电镀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通告”。根据上述情况及文件精神,清远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局报送了关于上报的函(清环函2007161号),清远市拟在清新区太平镇建立龙湾电镀基地,其整治范围为清城区、清新区、连州市、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将现有上述范围内的电镀企业统一搬迁至龙湾电镀基地。2008年4月29日,原广东省环保局正式下发关于清远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清新县太平镇龙湾电镀定点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8165号),同意清远市电
4、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清新县太平镇龙湾电镀定点基地的建设。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电镀行业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入园生产经营的通知(清府办函2008210号)精神,对辖区内的电镀企业进行了整治,截止2012年12月,已关闭停产6家电镀企业,其中包括清新区的华丰电镀厂,具体内容见附件8:“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停辖区内专业电镀企业的情况说明”。根据龙湾电镀基地管理方向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关于出具原清新县太和镇华丰电镀厂入驻清远市龙湾电镀定点基地证明的申请,原清新县太和镇华丰电镀厂作为需要统一搬迁进电镀基地的企业,原厂址已被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闭停产,现更名为清新
5、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与龙湾电镀基地签订入园经营合同。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同意该申请(具体内容见附件8)。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根据与龙湾电镀基地管理方签订的入园经营合同,拟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内A8部分地块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4次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项目业主于2013年5月8日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
6、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编制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刻成立项目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对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分析,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污染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根据各项目评价内容及要求编制完成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呈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送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审查。注:2012年12月国务院复同意广东省调整清远市部分行政区划,正式批准撤销清新县
7、,设立清远市清新区,以原清新县的行政区域为清新区的行政区域,全文中所引用的部分文件名称本着与原文件一致的原则,仍以清新县为行政区划名称。1.2 建设项目主要基本情况及生产工艺概况1.2.1主要基本情况1.2.1.1 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单位:清新县金安利电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1.2.1.2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内A8部分地块,东经1125326.97,北纬234233.
8、73。1.2.1.4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职工人数400人(其中第一期拟招职工50人,第二期再招职工150人,第三期再招职工200人),一班制,工作时间为10小时,年工作日300天,职工均在项目区外食宿。1.2.1.5 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完工,其中项目建、构筑物全部在一期完工,生产线设备安装分三期完成;第一期建设期6个月,拟从2013年7月起,至2013年12月止。由于项目场地建设条件较好,场地已在平整,基地道路已部分建成,合理地安排好施工进度,6个月建成是可行的。第二期主要是对生产线进行安装、调试,不涉及场地施工建设,于2015年12月开始安装、调试,至2016年3
9、月可竣工交付使用。第三期也是对生产线进行安装、调试,不涉及场地施工建设,于2016年12月开始安装、调试,至2017年6月可竣工交付使用。1.2.1.6 项目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设置一条生产线,二期设置三条生产线,三期设置四条生产线,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2-1。表1.2-1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序号项目名称总数量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最大储存量储存方式储存位置1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20万m22.5万m27.5万m210万m22000m2箱装仓库1.2.1.7 项目组成表1.2-2 项目组成及其主要环境问题序号项 目组 成主要环境问题1主体工程电镀生产区、喷涂区废水、
10、废气、噪声、固废2辅助车间配电房、空压房、水泵房、五金库、设备间等噪声、固废3公用工程冷却水系统噪声4储运工程仓库区噪声5行政管理设施办公区办公废水、办公垃圾6环保设施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水帘柜+活性炭吸附)电镀车间废气处理设施(酸雾处理塔)废吸附剂、废水、固废1.2.1.8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工艺生产特点,并遵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结合当地建材供应和施工条件及本厂区建构筑物受力特点。生产厂房采用混凝土浇筑钢构屋顶。项目主要经济指标见表1.2-3。表1.2-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总用地面积m26665.7972总建筑面积m210810.803其中
11、厂房A建筑面积m25405.4厂房B建筑面积m25405.44容积率1.625建筑占地面积m22640.06绿化率%31.57建筑密度%39.61.2.2生产工艺本项目设置有八条金属电镀流水线,分三期建设;金属件生产工艺包括有预处理、预镀铜、预镀镍等以及镀铬、镀锡镍、镀仿金、镀铜锌、铜锡电镀等合金电镀,塑料件生产工艺包括有预处理、预镀镍、镀铜、镀镍和镀铬,其中镀铬分为镀六价铬和三价铬,根据产品的要求进行选择,最后部分产品包含喷漆工序。1.2.3 产污节点分析1.2.3.1 电镀工艺生产过程环节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分析说明可以看出,电镀过程主要分为前处理、活化、镀铜、镀镍、合金电镀、烘干
12、、喷漆等步骤。1.2.3.2 其他生产过程环节废水:电镀车间场地清洗废水。固废:废电镀液;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化工品手套、废胶皮夹具;职工生活垃圾。1.3 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的相符性结论1.3.1 国家产业政策分析建设项目属于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中包含电镀工艺,主要是以电镀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为主,不含氰化金钾、氰化亚金钾等原料。经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生产规模以
13、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国家法规淘汰和限制之列,生产工艺也不属于“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和“含氰沉锌工艺”等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1.3.2 广东省产业政策分析建设项目属于箱包五金及首饰镀件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中包含电镀工艺,主要是以电镀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为主,不含氰化金钾、氰化亚金钾等原料。经检索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生产规模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国家法规淘汰和限制之列,生产工艺也不属于“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
14、底工艺,暂缓淘汰)”和“含氰沉锌工艺”等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符合当前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1.3.3 入园企业的准入条件1.3.3.1 企业准入条件1、一般要求电镀基地是根据省环保局环2004149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而规划建设的。根据通知规定,凡进入集中电镀基地的电镀工业企业必须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的二级清洁生产水平,也即达到国内目前电镀行业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废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60%。2、企业入园的必要条件现有电镀企业入园的具体条件如下:(1)淘汰落后和老化设备,凡设备使用8年以上的设备一律不准进基地;(2)电镀槽不准有单槽
15、,有回收槽或槽边处理,逆流漂洗至少要2-3级;(3)生产用水要设置计量装置;(4)酸雾均有吸收和处理装置,并保证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5)车间地面应能防腐防漏,基本无跑冒滴漏现象;(6)不同性质的电镀废水应按基地要求排放至规定的收集管道内,不能错排或漏排;(7)进厂原辅料、出厂的产品,对于其数量、规格等应有详细的纪录,并有规范的档案管理。本项目符合龙湾电镀定点基地的准入条件,可以入驻龙湾电镀定点基地。1.3.3.2 具体的项目引进名录1、禁止类(1)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除外);(2)含氰沉锌工艺;(3)镀镉工艺;(4)含铅、氟、汞的电镀工艺;(5)无法达到清洁
16、生产二级水平要求。2、鼓励类(1)真空清洗干燥技术。(2)无毒气保护焊丝双线化学镀铜技术(3)氯化钾镀锌技术;(4)镀锌层低铬钝化技术;(5)镀锌镍合金技术;(6)低铬酸镀硬铬技术;(7)其它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工艺技术;(8)通过电镀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本项目电镀均不在上列禁止类电镀中,因此属于基地允许类的电镀项目。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数据可知:评价水域中的3个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类标准,表明评价水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1.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
17、评价区内各监测点的SO2和NO2小时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的日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总体而言,评价区环境空气现状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TVOC 8h浓度均值超标率为0,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要求,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甲苯、二甲苯的小时浓度监测值为未检出、氰化氢日均浓度监测值为未检出,监测分析表明项目选
18、址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1.3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次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区范围声环境现状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环境噪声限值,说明本项目厂区范围环境噪声现状良好,能符合声功能规划要求。2.1.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标准指数计算结果可知,三个监测点位地下水质指标除pH值外,其余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类水质标准,主要是因为该地区土壤主要为黄壤和赤红壤,属于酸性土壤,对地下水pH值呈酸性造成一定的影响。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地表水评价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
19、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基地排污口正江至北江汇合口,北江干流正江汇入处下游至与三水的交界断面,评价范围总长26.9km,其中正江为3.1km,北江为24.8km。2.2.2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建设项目分类,本项目属于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目属于类建设项目。根据技术导则要求,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三级评价的调查评价范围20km2,由于项目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含水层渗透性能比较强,因此调查评价范围可取较小值。并且三级评价以能说明
20、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调查评价范围,据此,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用地范围。2.2.3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选择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本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TVOC、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和氰化氢,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从而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边长为5km
21、的矩形范围内。2.2.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属于环境噪声3类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定为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区边界外1米包络线以内的范围。2.2.5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具体见表1.6-9,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0.0067km2,远小于2km2,各边界长度小于50km,并且项目占地不属于导则内的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因此本
22、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生态影响导则,评价范围依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关系确定,项目用地范围已经硬底化,因此项目的评价范围可定在厂区范围内。2.2.6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对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中心,半径3公里的圆形区域。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3.1.1废气污染源分析3.1.1.1 喷漆工艺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采用水帘喷漆柜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活性
23、炭吸附塔吸附再由排气筒引至楼顶25米高空达标排放。每层拟设计一套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共设计八套,处理后通过8根排气筒排放,每套拟设置的风机风量约为5000m3/h。水帘喷漆柜净化处理效率约为40%,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效率一般为95%以上,下表以95%计;则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源强见表3.1-1表3.1-3。表3.1-1 项目全厂喷漆废气产生情况污染物TVOC二甲苯甲苯产生量(kg/h)4.987 2.009 1.688 产生量(kg/d)49.867 20.093 16.88产生量(t/a)14.966.0285.064表3.1-2 单层生产车间喷漆废气产生情况污染物TVOC二甲苯甲苯产生量(kg
24、/h)0.6230.2510.211产生量(kg/d)6.2332.5122.11产生量(t/a)1.870.75350.633表3.1-3 单层生产车间喷漆废气排放源强污染物产生量治理后排放时间风量排气筒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量kg/dkg/dh/dm3/hkg/hmg/m3kg/akg/h喷涂线排气筒18TVOC6.2333 0.1870 1050000.0187 3.74 56.1 8.4二甲苯2.5117 0.0754 1050000.0075 1.507 22.605 0.84甲苯2.11 0.0633 1050000.0063 1.266 18.99 2.5注:每
25、一层喷涂线各有1个喷位,每个喷位有机废气排放源强相同,因此仅以其中1根排气筒排放源强进行表示。由表3.4-3可知,项目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3.1.1.3 电镀工艺废气本项目共设置八条电镀生产线。每条电镀线共设置五台酸雾处理塔,分别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铬酸雾和氰化氢废气,其中盐酸雾、硫酸雾废气设置两台酸雾处理塔进行处理,每台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由2根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铬酸雾废气设置一台酸雾处理塔进行处理,每台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由1根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氰化氢废气设置
26、两台酸雾处理塔进行处理,每台引风机风量为12000m3/h,由2根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全厂共设置有40台酸雾处理塔,40根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电镀车间废气产生情况见表3.1-4和表3.1-5。表3.1-4 项目全厂电镀废气产生情况污染物盐酸雾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产生量(kg/h)7.3622.880.061250.327产生量(kg/d)73.6228.80.612483.27产生量(t/a)22.0868.640.183740.981表3.1-5 单条电镀线废气产生情况污染物酸雾废气排气筒1酸雾废气排气筒2酸雾废气排气筒3酸雾废气排气筒4酸雾废气排气筒5盐酸雾硫酸雾盐酸雾硫酸
27、雾铬酸雾氰化氢氰化氢产生量(kg/h)0.451.40.471.460.0076560.02 0.020875 产生量(kg/d)4.5144.714.60.07660.2 0.2088 产生量(t/a)1.354.21.414.380.02300.060.062625单条电镀线酸雾废气排放源强见表3.1-6和表3.1-7。表3.1-6 单条电镀线酸雾废气排放源强(有组织)污染物产生量治理后排放时间风量排气筒排放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量kg/dkg/dh/dm3/hkg/hmg/m3kg/amg/m3酸雾废气排气筒1盐酸雾0.4275 0.00855 10100000.000855 0.
28、0855 2.1375 30硫酸雾1.3300 0.02660 10100000.002660 0.2660 6.6500 30酸雾废气排气筒2盐酸雾0.4465 0.00893 10100000.000893 0.0893 2.2325 30硫酸雾1.3870 0.02774 10100000.002774 0.2774 6.9350 30酸雾废气排气筒3铬酸雾0.00727 0.00073 10100000.0000727 0.0073 0.1818 0.05酸雾废气排气筒4氰化氢0.1900.0095 10120000.00095 0.0792 2.3750 0.5酸雾废气排气筒5氰化氢
29、0.19831 0.00992 10120000.000992 0.0826 2.4789 0.5表3.1-7 单条电镀线酸雾废气排放源强(无组织)污染物产生量排放时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排放量kg/dh/dkg/hkg/a单层生产车间盐酸雾0.0460100.004611.5硫酸雾0.1430100.014335.75铬酸雾0.00067100.0000740.1674氰化氢0.0204 10 0.0020 5.1094 由表3.1-6和表3.1-7可知,项目产生的各种酸雾废气经处理后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由项目收集后引至厂房顶部25米高
30、空排放,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酸雾废气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排气筒周边200m 范围内,属于电镀基地用地,主要规划为基地内各厂的厂房,建筑物均为6层以下构筑物,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高出周边建筑5m以上的要求。根据项目分期情况,一期设置一条生产线,二期设置三条生产线,三期设置四条生产线,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汇总结果见表3.1-8表3.1-11。表3.1-8 项目大气污染物汇总结果表(按污染物)位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喷漆工段TVOC14.9614.51120.4488二甲苯6.0285.847160.
31、18084甲苯5.0644.912080.15192电镀工段盐酸雾22.0821.953040.12696硫酸雾68.6468.245320.39468铬酸雾0.183740.1809460.002794氰化氢0.9810.90130.0797表3.1-9 项目第一期大气污染物汇总结果表(按污染物)位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喷漆工段TVOC1.871.81390.0561二甲苯0.75350.7308950.022605甲苯0.6330.614010.01899电镀工段盐酸雾2.762.744130.01587硫酸雾8.588.5306650.049335铬
32、酸雾0.0229680.0226180.000349氰化氢0.1226250.11266250.0099625表3.1-10 项目第二期大气污染物汇总结果表(按污染物)位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喷漆工段TVOC5.615.44170.1683二甲苯2.26052.1926850.067815甲苯1.8991.842030.05697电镀工段盐酸雾8.288.232390.04761硫酸雾25.7425.5920.148005铬酸雾0.0689030.0678550.001048氰化氢0.3678750.33798750.0298875表3.1-11 项目第三
33、期大气污染物汇总结果表(按污染物)位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喷漆工段TVOC7.487.25560.2244二甲苯3.0142.923580.09042甲苯2.5322.456040.07596电镀工段盐酸雾11.0410.976520.06348硫酸雾34.3234.122660.19734铬酸雾0.091870.0904730.001397氰化氢0.49050.450650.039853.1.2废水污染源分析3.1.2.1生活污水项目拟招职工400人,均在项目区外住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不住宿职工每人每天用水定额为50L,则项目耗水量为20m3
34、/d,年工作300天,合计6000m3/a。生活污水以生活用水的80%计,则生活污水量为4800 m3/a;在连接清新区太平污水厂和电镀基地生活污水的管道接通前(近期),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基地的生活废水收集管网收集送至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当连接清新区太平污水厂和电镀基地生活污水的管道接通后(远期),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清新区太平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由清新区太平污水厂和电镀基地生活污水连接管道送至清
35、新区太平污水厂进行处理。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汇总见表3.1-12,远期见表3.1-13。表3.1-12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汇总表(近期)废水类型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去除率(%)削减量(t/a)污染物排放量执行标准(mg/L)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4800t/a)CODCr3001.44 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701.008 900.432 90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氨氮300.144 66.670.096 100.048 10SS2000.96 700.672 600
36、.288 60BOD51500.72 86.670.624 200.096 20动植物油800.384 87.50.336 100.048 10表3.1-13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汇总表(远期)废水类型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执行标准(mg/L)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4800t/a)CODCr3001.44 化粪池2201.056 220清新太平镇污水处理厂600.288 氨氮300.144 250.12 2580.0384 SS2000.96 1500.7240020
37、0.096 BOD51500.72 1200.576 120200.096 动植物油800.384 600.288 10030.0144 3.1.2.2 水帘喷漆柜循环用水置换产生的废水本项目水帘喷漆净化装置循环用水为不定期排放,含有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溶剂。当含有漆雾的空气在与水幕撞击后,穿过水帘进入气水通道,与通道里的水产生强烈的混合,当进入集气箱后,流速突然降低,气水分离,被分离的水在集气箱汇集后流入溢水槽,水从溢水槽溢流到泛水板上形成水幕,流回水箱后循环利用;水帘喷漆柜每月排放一次撇渣后的循环用水,水帘喷漆净化装置每次更新用水量为8吨,则年更新用水量为96吨,每次将循环水收集储存于调节池
38、中,然后分量排入污水管网,作为前处理废水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类比同类废水的调查结果,喷漆置换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为7.98.2,CODCr浓度约为2200mg/L,SS浓度约为700 mg/L。 3.1.2.3 酸雾处理塔更新废水项目酸雾处理塔需排放更新产生的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气处理塔每10天需更新一次用水,每次更新量为3吨,总废水排放量约为900m3/a,其中酸碱废气处理塔更换产生的废水纳入前处理清洗废水进行收集,铬酸雾废气处理塔更换产生的废水纳入镀铬清洗废水进行收集,全部分类排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1.2.4 电镀废水本项目电镀废水总产生量为30900 m3
39、/a,其中前处理废水12360m3/a、含镍废水3000m3/a、含铬废水1680m3/a、含氰废水4860m3/a、其它电镀废水9000m3/a,根据电镀基地废水处理回用要求,上述各类废水经反渗透及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其中含镍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总回用废水量大于60%,总排放量为12300m3/a,电镀基地污水处理站共设置6条污水管网收集不同类别的电镀废水,设置3条回用水管网对治理达标的回用水传送给企业进行回用。具体排放情况见表3.1-14。表3.1-14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序号废水类型废水产生量废水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法排放去向M3/DM3/AM3/DM3/AM
40、G/LT/A1前处理废水W141.21236020.36090PH69专管收集送至基地电镀废水处理站经“除油和生化+深度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正江;企业电镀车间CODCR800.4872石油类3.00.018272含铬废水W25.616802.2660PH69专管分类收集送至基地电镀废水处理站经“反渗透+深度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CODCR 800.0528六价铬0.20.0001323含氰废水W416.248606.51950PH69CODCR800.156CN-0.30.000585铜0.50.000975锌1.50.0029254其他电镀废水W5309000123600P
41、H69CODCR800.288石油类3.00.0108铜0.50.00185含镍废水W3103000PH专管收集送至基地电镀废水处理站经“反渗透+深度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企业电镀车间CODCR镍 (4)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汇总如下:根据项目分期情况,一期设置一条生产线,二期设置三条生产线,三期设置四条生产线,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汇总如下:表3.1-15采取环保措施后水污染物削减量及源强污染源废水产生量污染物污染物变化情况(t/a)达标废水排放量(m3/a)污染物排放浓度(mg/L)排放标准m3/dm3/a产生量削减量外排量厂区生活污水(近期)164800CODCr1.44 1.008 0.432 4
42、8009090氨氮0.144 0.096 0.048 1010SS0.96 0.672 0.288 6060BOD50.72 0.624 0.096 2020动植物油0.384 0.336 0.048 1010厂区生活污水(远期)164800CODCr1.44 0.3841.056 4800220220氨氮0.144 0.0240.12 2525SS0.96 0.240.72150400BOD50.72 0.1440.576 120120动植物油0.384 0.0960.288 60100水帘柜置换废水/96CODCr0.21120.20350.0077968080SS0.06720.06240.00485050电镀废水10330900CODCr8.40487.42080.984123008080镍0.240.24000.5铜1.3861.3832250.0027750.50.5六价铬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