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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小学*工作督导制度 为认真落实区人事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抓*工作的责任制。经校党支部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定期督导制度。 1、*工作督导组要确定督导工作重点、督导方式及整改时限,对督导的各项内容,督导组应认真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正。 2、督导组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问题及时进行回访。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督导人员应真实、准确反映督导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对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原则、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把关指导,确保每项工作的质量。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及时上报党支部拿出具体整改方案。 5、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全面、准确地将党支部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及时汇报和反映督导中*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6、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突出工作重点,按创建工作要求,注意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及时向校党支部请示汇报,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7、按工作需要确定督导次数,每半年不少于1次。按党支部的*工作总体安排,定期将督导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