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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规划符合性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8.1 规划符合性分析18.1.1 与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符合性分析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5119号文对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批复。根据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如下:(1)发展目标: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大基地”。(2)城市性质:以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为主的区域性中心城市。(3)城市规模:规划菏泽中心城区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60平方公里,人均
2、120平方米/人。(4)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四级,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城镇。以菏泽市区为核心,以巨野、曹县、郓城、东明、单县、鄄城、成武为二级城市,以“米”字形高速交通干线为发展轴,重点镇为骨架,一般镇为基础,形成多层次城镇空间格局。(5)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以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辅,可适当向北发展,严格控制向西发展。(6)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皇镇乡,南至佃户屯办事处、何楼办事处,西至万福办事处、马岭岗镇,北至吴店镇、黄堽镇,规划区面积为860平方公里。(7)城市规划布局:按照组团式结构形态,通过绿、水系分割,形成“一核、两轴、四区“的布局结构。“一核”
3、即城市核心区,西至太原路,北到大学路,南到铁路编组站,东至京九铁路,面积约16平方公里。“两轴”是指城市的两条发展轴线,丹阳路是城市的东西向发展主轴,人民路是城市的南北向发展主轴。“四区”是指城市的四个功能组团,即城西组团、城北组团、城东组团和城南组团。拟建项目位于菏泽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中的城东组团内,符合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见图18.1-1。18.1.2 菏泽市煤化工园区规划菏泽市煤化工园区隶属于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是菏泽煤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煤气化产业和甲醇制烯烃产业的建设,产业规模综合生产能力为440万t/a化工产品。菏泽化工工业园着力发展氮肥产业,最终形成
4、百万吨尿素生产规模。规划建设的尿素项目符合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同时,对支援地方农业发展和提升地方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大型煤气化、甲醇制烯烃等关键技术进展和化工产品市场需求预测,园区规划以甲醇制烯烃(MTO)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使产业发展传统与现代并举,促进整体实力的全面提升。园区全部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后,菏泽市煤化工产业将实现煤炭资源就地转化、产品链纵向延伸和深度加工利用的目标,使园区成长为我国东部地区独具特色的、优势显著的、大型煤化工园区。拟建园区规划基准年为2006年,规划建成时间为2015年。规划完成后,园区总投资规模将达到175亿元,预计实现年工业总产值172亿元,
5、年利税总额32亿元,年利润总额24亿元,建成后,区内总工作人员达到2万人。园区位于菏泽城区东北部,西起福州路,东至菏兰(菏泽关庄村,菏泽兰考高速公路山东段)高速公路,南至钱塘路,北靠新石铁路,用地面积约19.34km2。山东省环保厅于2008年以鲁环审200811号文件对菏泽市煤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附件8)。按照菏泽市煤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以及控制系统,能够确保工业园区事故排水得到有效控制。(2)做好工业园区污水池、污水管网、固废贮存场地等的防渗工作,保障工程质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工业园区内各企业不得自建燃
6、煤、燃油锅炉。(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可依托菏泽市市政设施处理。应在工业园适当位置建设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转运中心,保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妥善贮存。拟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厂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厂区做好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厂区不建设燃煤、燃油锅炉;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外售回收利用,危险固废由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符合园区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根据菏泽市煤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由于工业园内企业主要为化工企业,因此,园区内的绿地主导功能应是
7、防护,在绿地布置和植物种植上应重点考虑防护功能,建设功能性绿化带,适当布置休闲绿地。利用目前区内现有树木,通过补种修复,在福州路建设宽200米绿化带,在钱塘江路、新石铁路建设宽100米绿化带,在菏兰高速公路西侧建设宽500m绿化带。在煤化工工业园区内南、北、东侧设置1000米缓冲带,在煤化工园区外福州路以西,南京路以东宽1200米的范围设置为缓冲带,缓冲带内不允许建设居住区和化工重大风险源。拟建项目靠近园区北边界,拟建项目不属于化工等有重大风险源的项目,属于缓冲带内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菏泽市煤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园区北边界为新石铁路,公司北厂界至新石铁路均进行了绿化,根据厂址近距离
8、范围内的距离测绘报告,见附件11,公司北厂界至新石铁路最近距离为95.11m,公司北厂界至新石铁路的大部分距离超过100m,因此绿化带宽度基本达到了100m,因此,符合园区北边界(新石铁路)建设宽100m绿化带的要求。菏泽市煤化工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见图18.1-2。拟建项目厂区位于菏泽煤化工工业园区内化肥项目用地。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土地的证明(附件9),山东方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属工业出让所得,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拟建项目的属于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企业,位于化肥项目用地,也属于工业用地,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化肥项目小,而且拟建项目构筑物已建
9、成,拟建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基本符合园区规划。18.1.3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主要目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2)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摘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
10、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大重点地区、行业水污染物减排力度。在已富营养化的湖泊水库和东海、渤海等易发生赤潮的沿海地区实施总氮或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摘录)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建立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点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开展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监测,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到20
11、15年,上述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得到控制,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加强乌鲁木齐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实行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尚未达到标准的城市要制定并实施达标方案。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和恶臭污染治理。本项目主要为区域性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废气排放环节较少,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外排;固废和噪声也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18.1.4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总体目标到20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
12、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五大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更加巩固。(2)规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在全省GDP年均增长9%,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7%的前提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2%(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9%);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3.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4.9%;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6.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控制断面平均浓度
13、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力争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2013年通水前,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入干线的支流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比例不低于90%;近岸海域水质达到规划功能要求。一、二类海水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17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因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辐射水平在正常波动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为区域性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废气排放环节较少,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外排;固废和噪声也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符合山东省环
14、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18.1.5 菏泽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总体目标到201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地方规范、经济政策、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五大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更加巩固。(2)规划指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2.0%(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7%);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1.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1.3%);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10年下
15、降11%;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0%。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重点污染河流控制断面平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20%以上,2013年南水北调东线通水前,三条重点河流省控出境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20%以上。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因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辐射水平在正常波动范围内;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均达到100%。本项目主要为区域性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废气排放环节较少,为无组织排放,且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改善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生产废水和生
16、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外排;固废和噪声也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符合菏泽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18.2 项目选址环境适宜性分析18.2.1 厂址建设条件分析18.2.1.1 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经过环评审批,选址合理,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和其他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位于菏泽煤化工工业园区内,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土地的证明(附件9),山东方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土地属工业出让所得,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过程中。18.2.1.2 拟建项目对新石铁路的影响根据
17、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639号)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根据厂址近距离范围内的距离测绘报告,见附件11,公司北厂界至新石铁路最近距离为95.11m,拆解车间距离新石铁路最近为119m,不属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拟建项目涉及少量的柴油、汽油储存,储存量极小,根据第五章可知,根据项目无组织排放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是100m,新石铁路距离汽油、柴油存放处180m,符合
18、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8.2.1.3 交通条件分析本项目位于菏泽煤化工工业园区内,菏泽市位于京九铁路与新亚欧大桥(太平洋西岸的日照港菏泽西安阿拉山口大西洋东岸的鹿特丹港)十字交汇的黄金坐标上,交通便利。铁路有京九、新石线,两线在牡丹区十字交汇;公路有日东高速、荷兰高速,两者也在牡丹区内十字交汇,区内还有220、327、105、106等国道连接日东、荷兰、京福、京沪、徐西等高速公路。而拟建项目厂址所在地交通也是极为便利,拟建项目东距荷兰高速约3.0km,可直接通过高速公路进入化工园,拟建项目位于园区内主要道路上海路和海河路的交叉口,扩建项目建成后可通过开发
19、区内海河路、上海路到达厂区,交通十分便利。18.2.1.4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汽、电缆、电信、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基本建设完善,可有效解决拟建项目的用水、排水、用电、用气、用汽等问题,既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又能确保拟建项目公用配套设施的可靠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生产。18.2.2 环境影响评价18.2.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粉尘最大浓度贡献均出现在污染源近距离范围内,且浓度贡献均相对较小,远低于标准限值。对远距离范围的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各种污染物的厂界预测值和监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20、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拟建项目设置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北侧的辛集西南隅村,距离拆解车间的最近距离为140m,且与拆解车间之间有铁路相隔,因此拟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8.2.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菏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入洙水河,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且不直接外排,因此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18.2.2.3 地下水环境影
21、响评价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18.2.2.4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本工程仅白天工作,不再对其夜间噪声值进行评价),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18.2.2.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项
22、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设备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存在泄漏和燃烧、爆炸等事故风险,在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很小。项目由于使用和储存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数量很小,对环境的风险影响也很小。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储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如车间应安装通风设施、采用防火、防爆的灯具、电器等。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18.3 公众参与本次环评采用的公众参与的方式为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公布简本以及发放公众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厂址周围单位职工或当地群众对该项目的认知度较高,100%公众对本项目是支持和赞成的,说明项目周围群众条件较好。18.4 小结综上所述,本项目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厂址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和菏泽市煤化工园区规划及园区环评。工程产生的“三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满足菏泽市相关环保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交通运输方便,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总的来讲,项目建设厂址选择在环保方面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