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集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描述员、统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
2、初三级。凡本院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集团公司或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部分工种。 项目经理岗位,必须是国家统一考核发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 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补办。 3. 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吉林省建设集团安全处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