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 营业场所 负 责 人 公司名称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申请副本数量 个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 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固定电话: 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3、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任免机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
4、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登记表及所在
5、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登记表可
6、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执 照 注 册 号 打 照 人 执照校对人 本人领取了营业执照正本1份、缴 纳 登 记 费 副本 份。 领 签 字: 照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设 立 登 记 注 册 文 件 、 证 件 的 归 档 情 况 缴 纳 副 本 费 发票号 年 月 日 发照人签名 日 期 装订档案人 日 期 本企业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签字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备 注 领照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领照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事先到登记机关签字备案后的授权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交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