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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庭审程序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规范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公诉人:_ 被害人:_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 法定代理人:_ 诉讼代理人:_ 被告人:_ 辩护人: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_ 法定代理人:_ 诉讼代理人:_ 证人:_ 鉴定人:_ 翻译人:_ 【提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判的,法院可依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的规定开庭审理。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 书记员:下面,宣布
2、法庭的主要规则: 1、到庭的所有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 2、到庭的所有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且不准鼓掌、喧哗和妨害审判活动。 3、到庭的所有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 4、审判长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或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审判人员入庭或宣判时,到庭的所有人员应当起立。 书记员:下面,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坐下(合议庭人员在坐下的同时脱帽)。 书记员:审判长,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
3、开庭后的准备 审判长:现在,我宣布开庭。 本庭审理本案适用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所采取的庭审方式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由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围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理由和有关证据,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进行“当庭陈述”、“当庭举证质证”、“当庭辩论”,本庭再根据“听述”、“听证”、“听辩”的情况进行居中认证和裁判。 审判长:现在,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下面,先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 审判长:你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 。 被告人:_ 审判长:你是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即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 被告人:
4、_ 审判长:你是何时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被告人:_ 审判长:你是何时收到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 被告人:_ 审判长:下面,核对附带民事诉讼诉辩双方的身份和代理权限。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 审判长:诉讼代理人。 。 审判长: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 审判长:诉讼代理人。 。 审判长:下面,宣布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的情况。 本案由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被告人XXX涉嫌XX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在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下
5、面,宣布控、辩、审三方及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诉讼的名单。 本案由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为被告人XXX辩护;诉讼代理人XXX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代理诉讼;诉讼代理人XXX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XXX代理诉讼;鉴定人XXX、XXX,翻译XXX等到庭参加诉讼。 审判长:下面,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即可以依法申请本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当事
6、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举证权,即可以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和检查; 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即除了委托辩护人辩护外,还可以自行辩护; 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权,即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的陈述。 以上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_ 法定代理人:_ 被害人:_ 法定代理人:_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 法定代理人: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_ 法定代理人:_ 。 三、法庭调查 审判长:法庭准备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当庭陈述”阶段,二是“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阶段,并按先刑事诉讼部分,后附带民
7、事诉讼部分的顺序进行调查。 刑事调查 审判长:现在,就刑事诉讼部分进行法庭调查。 1、当庭陈述 审判长:下面,先进行当庭陈述。当庭陈述的规则是: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其次,由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最后,由控辩审三方对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进行讯问或发问。 。 被告人陈述与对其审述 陈述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_ 审判长:将第二、第三被告人押出法庭,听候传唤。 审判长:被告人XXX, 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_ 审判长:下面,由你就起诉书指控的X起(概述总起数及其罪名)犯罪事实,进行陈述。陈述的内容如与起诉书的内容
8、相一致的,可以不必重复。如有争议,可直接就争议部分进行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第X起,也就是对指控你( 简述指控的该起罪行)的这一起犯罪事实,有何不同意见? 被告人陈述:_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当时作案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过程、后果及案发后的态度和表现等,与起诉书中的指控都是一致的吗? 被告人:_ (因被告人作无异议的陈述, 除单起犯罪对其讯问与发问不可免外,则可简化对该起的审述, 直接按上述方式转由被告人作下起陈述) 审述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第X起,除了对(简述争议内容)有异议外,其他方面是否还有不同意见? 被告人:_ 审判长:
9、下面,由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这起陈述进行讯问或发问。 审判长:控方需要讯问的可以讯问。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_ 被告人:_ 被害人就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_ 被告人:_ 审判长:辩方需要发问的可以发问。 辩护人发问:_ 被告人:_ 。 最后补充 审判长:被告人及控辩双方对刚才的陈述、讯问、发问有遗漏需要补充的,还可以补充。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需要补充陈述? 被告人补充陈述:_ 审判长:控方是否需要补充讯问? 控方补充讯问:_ 审判长:辩方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辩方补充发问:_ 对多被告人分别讯问与同庭对质 审判长:将被告人XXX押出法庭,听候传唤。 传被告人XXX到庭。 审判长:传本案其他
10、共同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控方需对共同被告人进行同庭对质的,可以进行对质。 控方对共同被告人进行同庭对质:_ 被告人:_ 辩方对共同被告人进行同庭对质:_ 被告人:_ 。 【提示:讯(发)问的目的, 是为了甄别被告人陈述的真伪,并核实指控的“法律事实”是否瑕疵和符合“客观事实”,即通过“审述”,去伪存真;而不是为了重复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因为陈述重复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再具体也是待证的事实,且影响司法效率。( 对被害人、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发问和对共同犯罪被告人同庭对质的目的亦同)。公诉人讯问时,应注意:被告人作有罪陈述的,可就不同于指控内容的部分进行讯问;被告人作无罪陈述或翻供的,应先讯问其辩解的根据
11、和理由,并就陈述中的矛盾之处进行讯问,还可对共同被告人进行同庭对质,以揭露虚假陈述,但若需要应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弹劾证据时,则应在举证质证认证阶段进行;对有理有据的陈述,应转入当庭举证、质证,经核实后,需补侦的再延审补侦;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翻供、辩解,应记录在案】。 被害人陈述与对其审述 陈述 审判长:下面,由被害人XXX就起诉书指控的第起犯罪事实进行陈述。陈述的内容如与起诉书的内容相一致的,可以不必重复。如有争议,可直接就争议部分进行陈述。 审判长:被害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第X起,也就是对被告人( 简述该起被告人致害被害人的罪行)的这一起犯罪事实,有何不同意见? 被害人陈述:_
12、 (其他被害人陈述略。若被害人均作无异议的陈述时,除单起被害对其发问不可免外,则可简化对该起的审述,直接转由被害人按上述方式作下起陈述)。 审述 审判长:下面,由控辩双方就被害人的这起陈述进行发问。 审判长:控方需要发问的可以发问。 公诉人发问:_ 被害人:_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发问:_ 被害人:_ 审判长:辩方需要发问的可以发问。 被告人发问:_ 被害人:_ 辩护人发问:_ 被害人:_ 。 最后补充 审判长:被害人及控辩双方对刚才的陈述、发问有遗漏需要补充的,可以补充。 审判长:被害人是否需要补充陈述? 被害人补充陈述:_ 审判长:控方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公诉人补充发问:_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
13、人补充发问:_ 审判长:辩方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被告人补充发问:_ 辩护人补充发问:_ 法庭制止与发问 制止 审判长:控(辩)方注意,刚才控(辩)方讯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方式不当,存在诱导、威胁等,但记忆诱导除外),本庭予以制止;辩(控)方对此所提出的异议成立,本庭予以支持(若异议不成立应驳回)。 讯问 审判人员:被告人XXX, 你应就下列问题回答本庭的讯问:_ 被告人:_ 【提示:法庭制止是法官行使裁判权的一种,在当庭陈述阶段,法官应注意只当“裁判员”不当以审代控的“运动员”。审判人员应立足“听述”, 原则上不得讯问,以免回到纠问的老路上去。但认为漏问或陈述矛盾、模糊之处,也可以依法讯问被
14、告人。法庭讯问不是为了揭露犯罪,不要以审代控。法庭对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亦同】。 2、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 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现在进行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 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规则是: 控辩双方举证时,应当向审判长说明证据的来源和特征,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拟证明的事实,说明所宣读证言的证人身份及与本案和当事人的关系,经审判长准许后方可举证。 控辩双方质证时,对一方当庭传唤的证人、鉴定人,另一方可以发问;对一方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另一方可以进行辩认和发表意见;控辩双方还可以互相质问、辩论。 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庭认证的,应由本庭予以当庭认证;不能当庭认证的,也应由本庭休
15、庭评议后,再行分析、认证。 。 作证准备 审判长:现在,先核实控辩双方提供的证人、鉴定人的身份,核实其与当事人及本案的关系,并告知其法律责任。 审判长:下面,传双方提供的证人、鉴定人到庭。 控方证人:。 控方鉴定人:。 辩方证人:。 辩方鉴定人:。 审判长:各到庭的证人、鉴定人,应如实提供证言或鉴定意见,有意作伪证、隐匿罪证或作虚假鉴定的,应负法律责任。各证人、鉴定人听清楚了吗? 证人:_ 证人:_ 鉴定人:_ 鉴定人:_ 审判长:请证人、鉴定人依法在如实作证或如实说明鉴定结论的保证书上签字。请证人、鉴定人暂时退庭,听候法庭传唤。 。 举证质证和认证 审判长:现在,就围绕起诉书中有关被告人的身
16、份、指控的罪行、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分成X部分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 控方举证辩方质证 审判长:下面,由控方就起诉书中有关这节事实进行举证,辩方注意质证。 控方:,请法庭准许。 审判长:准许。 控方举证:_ 审判长:刚才,控方在证明这节事实时,所举的有关等X证据,辩方对此有何意见? 辩方质证:_ 审判长:控方,对刚才辩方提出的异议有何意见? 控方:。 审判长:辩方,对控方刚才的解释和再举的新证有何意见 ? 辩方质证:_ 。 辩方举证控方质证 审判长:辩方对这节事实如有辩解或辩护证据需要举证的,可以举证,控方注意质证。 辩方:,请法庭准许。 审判长:准许。 辩方举证:_ 审判长:控方,对刚才辩方所举的X项证据有何意见? 控方质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