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324481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PPTX 页数:24 大小:1.2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x(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耕地占用税,基础业务培训,一、耕地占用税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范围四、纳税额1、税率 2、计税依据 3、税额计算五、税收优惠六、征收管理,目 录,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概念,概念: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特点,特点:(一)兼有资源税和行为税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

2、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二)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特点,(三)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四)税收专用于耕地

3、的开发和改良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宜耕土地开发和改良现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点。,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相关含义,行为税: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针对一些奢侈性的社会消费行为,征收娱乐税、宴席税;针对牲畜交易和屠宰等行为,征收交易税、屠宰税;针对财产和商事凭证贴花行为,征收印花税,等等。行为税收入零星分散,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行为课税的最大特点是征纳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或为了实现

4、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都属于这一类。,问题:,根据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耕地占用税的特点有()。A.兼具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的性质B.采用地区差别税率C.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征收D.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和改良E.征税面比较广,【答案】ABCD,二、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纳税义务人,经申请批准占用应税土

5、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中,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且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没有设立土地储备中心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一)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还包括其附属土地,如田间道路等。(二)园地

6、。指果园、茶园、其他园地。(三)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三、征税范围,(四)草地、苇田。草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

7、权证的草地。苇田,是指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三、征税范围,以下占用土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一)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二)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三)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三、征税范围,问题:,下列占用农村土地的行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A.占用耕地建房B.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C.占用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D.占用耕地新办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E.占用农田水利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答案】ABCE【解析】选项D:学校、幼儿园

8、、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由于在中国的不同地区之间人口和耕地资源的分布极不均衡,有些地区人烟稠密,耕地资源相对匮乏;而有些地区则人烟稀少,耕地资源比较丰富。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很大差异。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客观条件的差别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收调节力度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方面的差别,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税率规定如下:,四、纳税额税率,四、纳税额税率,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见下表),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单位,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

9、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占用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耕地面积。计税面积的核定:耕地占用税的计税面积核定的主要依据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必要时实地勘测。,四、纳税额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旧)计征税额=计税面积适用税额应缴税额=计征税额税额提高比例-减税税额-免税税额-已缴税额(新规定),四、纳税额税额计算,四、纳税额核心,(一)法定免税项目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二)

10、低限税率项目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上述减免税的用地,若改变用途,则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范围,应从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照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三)困难照顾项目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四)其他情形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

11、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五、税收优惠,符合以下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土地原状的;(二)损毁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2年内恢复土地原状的;(三)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税收优惠,问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主要考虑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种植水稻和小麦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应缴纳耕地占用税3002550%3750(元),问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

12、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该铁路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0000+3000)25+18000000236575000(元),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六、征收管理,希望你活出精彩的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