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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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邮编: 乙方: 邮编: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太极华夏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多层物业、商业物业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

2、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郑州市普通住宅小区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

3、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上述费用如遇*指导价调整,本物业服务费用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 业主应于新郑市太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交房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

4、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本季度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 1、地下停车场车位由业主租赁的,车位使用人应按 350 元/个月的标准或市场调节价缴纳租金。乙方从租金中按 50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地下停车场车位由业主购臵的,使用人应按 50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3、外来车辆临时停车,白天不

5、收费,晚上20:00至早上6:00收费按 元/辆次收费,过夜加倍收费。 4、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收费,*有规定的执行*定价,*无规定的由乙方自行定价,并向使用人收取费用。 上述费用如遇*指导价调整,本管理服务费用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自行定价,并向会所使用人收取相应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

6、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4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

7、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五条 乙方可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七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8、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八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5 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于交房前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由乙方和业主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按所欠费用的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

10、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成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

11、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7 第三十四条 本

12、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8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商业用房 物业用房 地下建筑 类 型 幢 数 3 单元数 幼儿园 垃圾站 其它 合 计 备 注 64029.14 9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框剪; 2、房屋主体结构:框剪;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聚苯板保温层,面砖涂料;8、屋面。 10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 个; 4、污水井 个; 5、雨水井 个; 6、垃圾中转站 个; 7、污水泵 台,二次加压水泵房水泵 台,消防水泵 台,消防水箱间 台; 8、生活水箱 个,消防水箱 个; 9、电梯 部; 10、信报箱 个; 11、消防设施 个消防泵房, 个消防水箱间 ; 12、公共照明设施 小区景观照明,楼梯间照明 ; 13、监控设施 小区监控、可视对讲 ; 14、避雷设施 屋顶避雷带 ; 15、共用天线 ; 16、地下停车场车位 个; 17、露天停车位 个; 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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