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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公形象演变合乎情合乎理 包公形象发展演变探究 内容摘要:包公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艺术形象,自他进入中国文人视野的那一刻起,就决定了包公这一艺术形象在中国文坛上将会生生不息、广泛流传下去。合乎情又合乎理,生于斯又益于斯,承载着鲜明的时代烙印,凝聚了历代艺术家的思想和智慧,包含了历代下层穷苦百姓的内心需求。包青天的艺术形象终于在中国文学以及中国人民的内心中扎根生芽,成为中国文学上一颗耀眼的明星。 关键词: 身在庙堂,心在江湖,并能自由地穿梭与江湖与庙堂之间,包公这一艺术形象历经千年却还不断地被人们演绎着、诠释着,下层文人视他为内心的楷模,穷苦百姓把他当作神明朝夕顶礼膜拜。时代在变化,朝权
2、在颠覆,社会主导思想文化也在更替,可包公形象还屹然矗立。因此,对包公形象的发展演变有探讨的必要。 一、包公形象的由来 根据史料记载,在文学上包公形象出现之前,包公历史上确有其人,不仅善于断案,而且两袖清风铁面无私,千百年来在百姓心中一直是为官的楷模。辞海中记载:“包拯(999一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进士。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称为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遗著有包孝肃奏议。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过去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
3、形成丰富的传说”。可见历史上的包公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历史人物,同时历史上的包公为以后文学史上包公形象的塑造提供丰富的源泉。 二、包公形象发展演变解读 正直的判官宋朝包公形象塑造 在包拯去世不久,作为艺术形象的包公就在宋金笔记、话本、杂剧中出现了,宋代包公只是代表法律、正义的符号,是一位秉公执法,机智能干的判官。我们先看宋金笔记中的包公形象,宋金笔记中对包公形象的描述最为鲜明的莫过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以及南宋初年朱弁所著的曲洧旧闻。前者有一条关于包拯的记载: 包孝肃尹京包孝肃尹京,号为明察。有编民犯法,当杖脊。吏受殊与之约曰:“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第呼号自辩,我与汝分此罪。法决杖,我亦决杖。”既
4、而包引囚问毕,果付吏责状。囚如吏言,分辩不已。吏大声呵之曰“但受脊杖 出去,何用多言”包谓其市权,件吏于庭,杖之七十,特宽囚罪,止从杖,坐以 抑吏势。不知乃为所卖,卒如素约。小人为奸,固难防也。 我们可以看到,这时的包公形象还非常朴实,丝毫没有神化的色彩,竟能为吏所卖。如果前者关于包公形象的描述文学色彩还不够浓的话,后者关于包拯弹劫张尧佐的记载,堪称典型的的古代历史短篇小说。此篇的重点是塑造包公形象,在对人物行为的正面描写中,烘托出慷慨陈词、犯颜直谏的净者性格,并选用典型的细节唾溅帝面做点睛之笔,更是精彩之极。把包拯干大事不拘细谨、陈大义不顾小节的耿直之风和愤激之情写活了。 随着属于市民艺术的
5、说话和杂剧艺术在都市中的蓬勃兴起,反映包公判案的故事也出现在南宋话本和金代院本杂剧中。包公形象终于走出了士大夫的笔记,通过“京师老郎”的编写和艺人们的表演,来到了百艺汇合的瓦舍勾栏和市民聚集的茶楼酒肆,活跃在书场里,搬演在舞台上,表现了城市中下层人民的思想感情和艺术趣味。宋金戏剧中的包公戏均已失传,包公的具体形象也无从可考,宋代话本中的包公故事仅存两种,合同文字记和 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前者讲述发生在灾年之后的财产纠纷案,包公经过调查核实后协调解决成功 后者写的是恩将仇报、通奸杀夫的案件,包公依靠鬼魂和破解字谜来捉拿凶手。将包公塑造 为一位英明的清官,作为正义和公道的化身,在作品中主持着法律,褒
6、贬世情,惩恶扬善孝义者荐之为官,犯法者拿之下狱。其形象的艺术风貌已经沾染上了日间断人,夜间断鬼”的神化色彩。 包公这一艺术形象在与其时代不远的宋朝产生并迅速进入人们的视野,是有其深刻的思想文化根基的。在宋朝,当政者吸取五代十国贪官污吏荒政误国的教训,全面整粛吏治,在北宋初建,太祖、太宗为除五代贪官恣横的积弊,凡官吏贪赃枉法,皆行重典。同时,对一些廉洁之士进行奖赏。所以宋朝的一些官吏往往自重,有很高的道德修养。他们不但严以律已,对于贪污现象也深恶痛绝。于是在宋朝就形成了一种清官意识,反映在文学领域,就表现在清官文化的兴起。包拯作为历史上一位少见的清官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人们反复歌颂的对象。 总之,宋
7、金笔记、话本和杂剧,是包公艺术形象发展史上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的包公艺术形象还处于孕育阶段,不过是个胚胎,但不可否认的是,形象虽不成熟,但包公形象的雏形已经具备并逐渐与当代社会生活结合起来,与下层民众思想感情发生联系,为后世戏曲小说形象的塑造积累了经验。使包公从历史人物走向了文学的殿堂,开启了元杂剧包公戏繁盛的局面。 不畏豪强、为民请命的勇士元代包公形象的发展 到了元代,包公的形象不再仅仅是一个正直,能干的判官,换身成了一位不畏豪强恶霸,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勇士。元杂剧包公戏一度兴盛,迄今所知仍有18种之多,其中10种可见存本,历来为研究者所重。明代臧晋叔编元曲选,包公戏就收有10种。在元杂
8、剧公案戏中,包公戏也以绝对优势占据了首位,而包公也以其清廉、刚直、不畏权势、善断疑案的多层面形象获得了“第一清官”的美誉。 陈州粜米应该是包公戏中最优秀的代表作品。在这出包公戏中包公这一艺术形象不仅具有为民作主、秉公断案的一般清官特征,而切还具有执法严明,不阿权贵、不畏豪强势要的凛然正气。剧中包公果断地处斩了杨金吾,接着又让小欲古拿过紫金锤打死刘得中,为父亲报了仇,为穷苦百姓申了冤。 关汉卿的鲁斋郎,已被改编成许多剧种活跃在舞台上。“斋郎”是指祭祀时执事之人,是宗室贵族,在元代是属于第一种人。鲁斋郎是个“嫌官小不做,嫌瘦马不骑”,“见人家的玩器”“则玩看”,见“人家的那骏马雕鞍”就“使人牵 来
9、”的权豪势要之徒,他见了李银匠之妻起了淫心,强夺为妾,犯下令人发指的 罪行。当时的法律,是不会惩治鲁斋郎的。包公只好用计,诈称其人名日“鱼齐 即”。后来经皇帝御批,将鲁斋郎问斩。行斩之后,包公添笔将“鱼齐 即”改成“鲁斋郎”。后来皇帝纵然发现错斩,可已经无法挽回了。通过这样手法来塑造包公形象,似乎有点近乎儿戏,但却表达了人民渴望 反对强权政治的迫切愿望。 元代包公形象的发展是时代的呼唤和民众的内心期待的结果,蒙元贵族入侵中原所导致的剧烈社会动荡,无所凭依的中原人民对重修吏治的渴望,宋金以来广为流传的包公故事的不断发展和广泛传播所产生的社会反响和精神感召力量,为元杂剧作家将其搬上戏曲舞台提供了时
10、代与心理的契机。元杂剧出现大量的包公戏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元统治者统一中国后,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基本国策,实行“四等人制”,把国人分成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种等级。这种基本国策使得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非常尖锐。例如,汉人与蒙古人互殴,如打死蒙古人,汉人必被处死;而汉人被打死,蒙古人只须充军出征。人民群众迫切的愿望是希冀政治清明、法制公正。但元代社会令人绝望的黑暗现实,使他们有苦无处诉,有冤不能申,不能不使人把希望寄托在理想中的人物身上。宋代的包拯等清官形象出现在元杂剧中,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在包公这一形象中,寄托了当时人民战胜恶势力的强烈愿望,也包含着当时人民对封建社会清
11、明政治的幻想。 具备非凡神力的卫道士明代包公形象演变 明代包公形象大量出现,这不仅与明朝的社会生活有着直接的关系,更与通俗文学的繁荣有关。到了明代,尤其明代中叶以后,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在位期间,朱家王朝的统治在凄风苦雨中摇摇欲坠,大概是统治者忙于应付各种内忧外患而忽略了对文化领域的监控管理,对于作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的公案文学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另外,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市民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出版印刷业的空前发达,带来了通俗文学的繁荣,促成公案文学大量出现。在说唱文学中,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就有八篇描写包公故事的,它们是包待制出身传、包待制陈州粜米记、仁宗认母传、包待制
12、断歪乌盆传、包龙图断曹国舅传、张文贵传、包龙图断白虎精传、师官受妻刘都赛上元十五夜看灯传。到了明万历年间,更是刊印出了一部集大成式的小说龙图公案。在戏曲方面,明代包公戏数量也不少。 与元代包公相比,明代包公形象在继承前代形象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明代包公不仅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观念和神话色彩,还带有理学色彩,俨然成了一个卫道士。如在龙图公案第二回观音菩萨托梦中,恶僧把丁日中困于钟下让其自生自灭之时,包公“夜梦观音引至安福寺方丈中,见钟下覆一黑龙 ”。如是二三次,“乃命手下径往安福寺中果见方丈后有一大钟,即命手下抬开来看,只见一人饿得将死 ”。之后的丁日中不仅幸而不死还申诉了冤
13、情。另外,在其他篇章中包公有时甚至日断阳、夜断阴,坐赴阴床理事,能把人世间悬而未解的案件送到阴间冥府去,显然在明代包公逐渐由人上到了神,无所不能。 与宋元时期的包公相比,明代包公还带有理学色彩,成了一个卫道士。如明代童养中的胭脂记,改编自元杂剧留鞋记,基本情节大同小异,留鞋记是通过包公对一对青年男女风情案的判决,显示了元代人对自主婚姻、自由生活的渴望和追求,包公被描写成一个和蔼可亲、成人之美的主婚人。可是到了胭脂记中,包公却成了“代圣立言”维护封建礼教的忠实卫道士。男女正当的婚姻要求被他认为是“不正之事”,“有背乎圣言”。包公对追求爱情自由的男女主人公大加斥责,骂男的“不思量家乡父母,贪图女色
14、”,女的“不守妇道”。最后,包公虽判决二人成婚,也完全出于对封建礼教和富贵功名的肯定。在明代包公形象由人变成了神,甚至成了封建卫道士。虽然真实性大大降低,但这样的形象却与当时的社会心理及文化底蕴十分契合,既合乎情又合乎理,成为人们喜爱的一个艺术形象。 效忠国家的忠臣清代包公形象解读 到了清代,尤其清朝末期,中国封建社会趋于全面崩溃,政治腐败,人们朝不保夕,杀身毁家之祸随时都会降临。他们在屡次抗争失败后,转向退让与忍受,寄希望于包公一类的救世主来解救自己的倒悬之苦。因此有关包公断案的文学创作就又形成了一个新的高潮,清代包公文学数量多,而且思想艺术成就高,是包公文学的发展最高峰。三侠五义则是清代包
15、公文学的代表作。而在包公形象的塑造方面,除了表现其“清官”的特征之外又被涂上了“忠臣 ”的色彩。包公形象大体经历了一个由清官向忠臣发展的过程。在清以前的包公戏或包公小说中,包公主要充当为民伸冤、公平折狱的清官形象。从元杂剧的公案剧到万历二十二年(1594)百家公案出,几乎纯是包公公案故事集。入清后,包公小说在累积的基础上逐渐显露出忠臣与清官结合的特色, 包公的“忠”主要是对皇帝也就是对封建皇权的忠,这就使得包公的形象“不仅以忠君的思想和行为显示了帝王观念,而且是以帝王的一种象征出现的”。他的“忠”感天地,泣鬼神,获天助、君助、人助。他是天上的奎星临凡,聪明无比,生而知之,老师说上句,他能对出下
16、句,恰遇“自幼历过多少磨难,乃是英明人主”的仁宗天子,又获公孙策、展昭及张龙、赵虎、王朝、马汉等义士侠客的帮助,从而让包公的“清忠”行驰天下。 三侠五义中,包公的地位比以前有所上升,成为仁宗的宰相,这使得包公更加热衷于对国家对统治者的效忠,围绕包公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无不在向人们诉说着对国家的忠心耿耿。狸猫换太子故事、断乌盆故事、五鼠故事等等归根到底都显现了包公“忠”的一面。在三侠五义中体现包公忠的一面最明显的是表现在:侠客的正义之举如没有清官的认可,这种独来独往出于个人意气的行为也是不值得称道的。如第五十七回蒋平劝白玉堂归顺朝庭说:“你说到过皇宫大院,忠义祠题诗,万代寿山前杀命,奏折内夹带字条,
17、大闹庞府杀了侍妾。你说这都是人所不能的。这原算不了奇特,这不过是你仗着有飞檐走壁之能,黑暗里无人看见,就遇见了皆是没本领之人。这如何算的大能干呢?如何算得见过大世面呢?如若是见过世面,必须在光天化日之中,瞻仰过天子升殿。那一番赤胆忠心,为国为民,一派的正气,姓白的,你见了也就骨软筋酥,也就威风顿减。这些话仿佛我薄你。皆因你所为之事都是黑暗之间,人皆睡着,由着你的性儿,该杀的就杀,该偷的就偷拿走了。若在白昼之间,这样事全是不能行的。我说你没见大世面,所以不敢上开封府去,就是这个缘故。” 蒋平用的虽然是激将法,但是他把白玉堂的侠行说成是黑暗中的勾当,并把这种行为与天子升堂与包公升堂进行对比,愈显示
18、其行为之无价值。蒋平为什么这样奚落白玉堂,就因为白玉堂我行我素,他的行动并没有得到那位清官的指令,他的身份更没有得到朝庭的确认。凸显侠客的正义之举必须得到清官的认可,实际上也把侠客的行为安排在国家统治允许的范围,也就是最终要效忠于朝廷。自然包公形象的塑造必须具备“忠臣”光芒。 从宋元明清,包公的形象经历了以下演变。在宋代,他是正直的判官,在元代他是不畏权豪势要的斗士,并在为民伸冤中表现了他独特的智慧,以补王法的不足,在明代,他以精察著称,同时也具备非凡的神力,但也是一个卫道士。在清代,他除了集精察、神明于一身外,更是忠心耿耿的国家栋梁。包公形象虽然不断演变,但总体上看,是受黑暗政治残害的民众向往的类型化清官。各个时代的包公都有其鲜明的特色,既合乎情又合乎理,也正可谓是生于斯而益于斯。因而,包公才有了长久旺盛的生命力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