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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医学影像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1本制度适应于功能科、影像科、放射科、核医学科等设有影像诊断项目的科室。 2影像诊断科室建立重点病例登记本,记录重点病例,特别是疑难病例的资料。 3每例就诊病人,特别是初诊病人,均应在申请单上记录联系电话,以便必要时电话随访。 4科室每月派人到临床科室或病理科进行追踪随访及记录。 5随访内容包括病人的影像检查诊断、临床诊断、术中所见、病理组织学诊断、治疗效果等,并逐项记录,特殊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以备复核。 6定期或不定期对记录的特殊病例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必要时科室共同分析讨论并作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7随访时应认真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科室以便整改。 8通过随访信息反馈论证检查诊断结果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通知临床科室。 9随访结果可作为医疗质量和效率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