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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业务学习管理规定 业务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业务学习的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对象 全院职工 二、形式及安排 业务学习分全院性业务学习及科室内组织的业务学习两类,其中: 1、全院性业务学习:由医务科拟定计划并合理安排,原则上每月安排12次,学习内容主要以普及性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求临床医技人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医务科请假,未请假者作缺席处理,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科室内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自行拟定计划及学习内容,每周安排1次,要求科内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三、培训管理 1、全院性业务学习采取签到制,主讲人给予培训费 /次,要求认真备课,将基础知识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力求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2、科室业务学习采取签到制,各科要建立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主讲人、讲课资料及签到本等。 3、参加学习人员,务必以严肃、认真的心态对待各级业务学习,按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同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以备查验。 4、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医院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和“三基”等内容出题,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本规定自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