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345658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62.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北电网调度规程.docx(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华北电网调度规程华北电网调度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符合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向用户供应充足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电能,维护电网投资者、经营者及用户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上级调度机构的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华北电网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 华北电网受中国华北电力集团的领导和管理,是由发电、供电、用电等所有一次设施及相关的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二次设施构成的整体。 华北电网为跨省电网,是由京津唐电网、河北省南部电网、山西省电网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组成,并通过网间联络线联网运行。

2、第3条 华北电网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上接受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国调)领导。 第4条 华北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华北电网分为四级调度: 一级调度为华北电力调度局; 二级调度为京津唐电网中调、河北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河北中调)、山西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山西中调)、内蒙古电力中心调度所(简称内蒙中调); 三级调度为各中调所辖地区调度所; 四级调度为地区所属县级调度所。 网调调度的网络系统简称华北主网。 第5条 网调代表华北电力集团在华北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网调与中调、网调与华北电网内相关发电厂和变电站在调度业务和电网运行指挥上是上下级关系,各中调及相关发电厂、变电站必须服从网

3、调的领导和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各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及变电站值班人员发布和执行调度命令,值班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第6条 需要并入华北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含机组)及须与华北电网互联的周边电网,必须在并网或互联之前与华北电力集团或其授权的电网调度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否则,不得并入电网运行或与华北电网互联运行。 第7条 本规程是华北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基本依据,其解释权属于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凡华北电网内的调度、发电、供电、用电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华北电网内的下级调度、发电、供电、用电等单位制定的规程、规定等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若有关条款涉

4、及网调权限时,应事先得到网调的认定。 任何违反本规程的调度机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8条 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及战争等非常时期的电力调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调度管理 第一节 调度管理的任务 第9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指挥电网的运行和操作,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 充分利用电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的最大限度的满足电网负荷的需要; 2. 使整个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 使电网内供电和供热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合理使用各种资源,使整个电网在最优方式下运行; 5. 执行并网和调度协议,保护各协议方的合法权益。 第10

5、条 网调的职权 1. 负责华北电网的调度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电网运行技术措施、电网管理方面的规定及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等。 2. 负责华北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责华北主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按计划发电和供电。 3. 根据来水情况和防洪、灌溉、航运以及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要求,安排华北网调直调水电厂的运行方式。 4. 组织华北主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核准省(自治区)电网中与华北主网相关联部分的运行方式;执行国调下达的区域电网联络线的运行方式和检修方式以及有关的调度协议。 5.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华北电网年度发、供电计划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负责依据国家确定的预期目标计划制定华北电网的月

6、度发、供电计划;负责制定和调整全网的日发、供电调度计划,包括省间联络线的送受电力、电量计划,直调厂发电计划等,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执行国调下达的区域电网联络线的送受电计划。 6. 指挥华北电网的调频、调峰,确定华北电网的调频方式和网间联络线的控制模式,指挥华北主网的电压调整。 7. 指挥华北主网的事故处理,组织事故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华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措施。 8.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9. 参加编制调度范围内设备检修计划和批准这些设备进行检修。 10. 负责对管辖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及电力通信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管理;负责对下级调度机构的上述设备和装臵的配

7、臵和运行进行技术指导。 11. 监督各中调控制网间联络线潮流,受理中调修改网间联络线送受电曲线和事故支援的申请。负责提出修改区域电网联络线送受电曲线的要求和事故支援的申请。 12. 由于网间联络线未按计划曲线执行,影响华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有权按规定执行解网运行。 13. 审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或改建设备的并网方案,参与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严格执行;负责组织网内有关新设备投产的调试工作。 14. 参加华北电网规划、系统设计和有关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15. 负责华北电网通信主干网络的规划、实施、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6. 负责华北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实施、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

8、7. 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上岗合格证书颁发等工作。 18. 行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或国调批准的其它职权。 第11条 中调的职权 1. 负责管辖电网的调度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电网运行技术措施、电网管理方面的规定及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等。 2. 负责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责管辖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按计划发电和供电。 3. 根据来水情况和防洪、灌溉、航运以及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要求,安排管辖电网内水电厂的运行方式。 4. 组织管辖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执行;执行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区域电网联络线的运行方式。 5.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辖电网年度发、供电计划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

9、;依据国家确定的预期目标计划制定管辖电网的月度发、供电计划;制定和调整管辖电网的日发、供电调度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执行网间联络线的送受电力计划;执行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区域电网联络线的送受电计划以及有关的调度协议。 6. 负责提出修改网间联络线送受电曲线要求和事故支援的申请。 7. 指挥管辖电网的调峰和电压调整。 8. 指挥管辖电网的事故处理,组织事故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措施。配合网调处理华北主网事故。 9.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10. 参加编制调度范围内设备检修计划和批准这些设备进行检修。 11. 由于网间联络线未按计划曲线执行,影响电网安全、

10、稳定运行时,有权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2. 审查管辖电网内的新建或改建设备的并网方案,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参加网内有关新设备的投产工作。 13. 参加管辖电网规划、系统设计和有关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14. 负责管辖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规划、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执行经网调协调后的与相邻电网继电保护定值的配合,执行网调审定的安全稳定自动装臵配臵方案和运行管理规定。 15. 负责管辖电网通信系统的规划、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6. 负责管辖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7. 行使省(自治区)电力公司或上级调度机构批准的其它职权。 第二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12条 各级值班

11、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为其所辖电网运行和操作的指挥人,直接对调度范围内的值班人员发布调度命令。 第13条 下列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网调值班调度员领导,并接受其调度命令: 1. 中调值班调度员; 2. 网调直接管辖的发电厂值长和变电站主值班长; 3. 必要时网调直接调度出力的发电厂值长; 4. 有关超高压输电管理单位的生产值班人员。 第14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直接对第13条中所列人员发布调度命令,并对所发布命令的正确性负责。接受网调值班调度员命令的上述值班人员,对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应作书面记录,重复命令,核对无误,并经网调值班调度员允许后方可执行。网调值班调度员在发布调度命令和调度谈话时应全部录音。

12、第15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受令人员应迅速执行,不得延误,并及时向上级调度值班人员如实汇报执行情况。如果认为该命令不正确时,应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报告,由网调值班调度员决定原调度命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时,则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受令人员如无故拖延执行或拒绝执行网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则未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该命令的领导人均应负责。 第16条 厂、站值班人员同时接到网调与中调互相矛盾的调度命令时,应报告网调,如网调再次命令时应按网调命令执行。事故时应先执行事故处理命令。 第17条

13、 发供电单位领导人发布的命令,如涉及网调权限时,必须经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已有规定者除外。 第18条 网调调度的设备,未经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发电厂、变电站和中调值班人员不得改变设备状态,但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按现场规程紧急停用的设备,在停用之后应立即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网调管理或不属网调调度设备的操作,如对系统运行方式有重大影响(如电网频率和联络线潮流变化等),应得到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操作。 第19条 发电厂和变电站值班人员发现设备有威胁安全运行或影响其出力的异常运行情况和缺陷时,应立即报告上级调度的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作详细记录,

14、并立即报告调度系统主管领导。 第20条 遇下述情况之一者,中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报告网调,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 300MW及以上机组故障掉闸; 2. 发电厂全停; 3. 电网解列成两部分或多部分; 4. 大面积停电或极重要用户停电; 5. 发生稳定破坏事故; 6. 重大伤亡事故; 7. 重要设备严重损坏。 第21条 网调调度的设备与中调调度的设备构成环路时,环路方式发生变化,由引起变化的一方尽快报给另一方。 第22条 由于通信不便或为了操作、施工方便,网调可委托中调对网调调度的设备代下操作令,但必须在前一天16时前通知受委托中调和受令单位,同时将有关安全措施一并下达。

15、 第23条 上级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命令,一般通过调度机构的主管领导下达给值班调度员,紧急情况下则可直接给值班调度员下达命令,值班调度员在执行的同时应尽快报告调度机构的主管领导。 第三节 调度范围的划分 第24条 调度范围划分由网调确定并以批准书形式下达。在设备投入运行时,按网调批准书执行。 第25条 网调调度范围:网间联络线(不含区域电网间联络线)、500kV网架及相关一、二次设备;涉及华北电网安全稳定的安全自动装臵;网间主干通信网络。 第26条 中调调度范围:其所在公司管辖电网范围内的设备。 第27条 网调与中调调度分界设备定为网调和中调双重调度设备,该设备双方均可操作,但操作方在

16、操作前、后均要通知对方。 第28条 在中调调度范围内,有些设备的运行状态变化对华北主网或邻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继电保护配合产生较大影响,这些设备列为网调管理设备,其投停必须事先由所在中调报告网调并征得网调许可。发生故障时,中调在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告网调。 属网调调度范围的设备,其投停可能对中调管辖电网产生影响时,网调应事前通知中调。 第29条 当中调借用网调范围的母联或旁路开关代路时,应履行借用及归还手续。借用期间由中调调度,代路过程的全部操作由中调进行。 第30条 当网调借用中调范围内的设备时,借用前应通知有关中调,待中调将设备交网调后由网调操作,借用期间由网调调度,用后应恢复到借用前的状态后再

17、交回中调。 第三章 电网的运行方式管理 第一节 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 第31条 各级调度机构均应按年编制各自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运行方式。年度方式应每年编制一次,如一年内系统结构有重大变化应编制过渡方式。 华北主网年度运行方式由网调于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经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报国调; 各中调编制的年度运行方式于上年十二月份完成,经各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报网调。 电网运行方式应保证本规程第9条基本要求的实现。 第32条 编制运行方式时应考虑的内容 1. 电网短路容量的要求。 2. 潮流合理分布的要求。 3. 载流元件热稳定的要求。 4. 电网稳定的要求。 5. 电网电压调整

18、的要求。 6. 电网内部过电压的要求。 7. 系统调峰的要求。 8. 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9. 事故后运行方式的要求。 10. 适应主要元件检修的能力。 11. 运行方式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与通信的要求。 第33条 年度运行方式的内容 1. 上一年度电网运行情况分析: (1) 电网新、改建项目投产情况及新增设备容量情况; (2) 负荷、峰谷差情况; (3) 主要联络线功率、电量交换情况; (4) 电网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5) 电网安全、稳定情况; (6) 电网事故情况; (7) 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 电网运行存在的问题。 2.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本年度分区用电需求、最大负荷预

19、计、电力电量平衡情况、联络线电力电量计划、新设备投产日期、发电设备可调出力表及设备检修进度表,按季编制有功电力和无功电力平衡表。 发电设备的可调出力,应考虑季节性变化对出力的影响和新机组的投运。 3. 本年度发电设备和输变电设备的大、小修计划。 4. 本年度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5. 本年度电网结构、潮流分布及中枢点电压水平。 6. 本年度电网经济调度方案及调峰、调压分析。 7. 本年度各发电厂变电站的短路容量。 8. 本年度电网的正常电气接线方式及主要元件检修的接线方式。 9. 本年度电网稳定极限及稳定措施。 10. 结合电网方式,考虑电网“黑启动”方案。 11. 本年度事故拉路限电序位表。

20、12. 本年度电网安全自动装臵整定方案及使用规定。 13. 本年度电网运行方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34条 电网的正常接线方式以及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整定和使用应保证: 1. 电网安全运行 (1) 能迅速消除事故,限制事故范围,避免事故扩大,保证对重要用户持续供电。 (2) 当电网内最大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或电力线路断开或故障时,保持电网的稳定。 (3) 短路容量不超过发电厂和电网设备允许的数值。 2. 电网的电能质量在规定范围内。 3. 电网运行的经济性。 第35条 各中调编制的年度运行方式应服从华北主网运行方式的要求。 第36条 为编制年度运行方式和进行稳定计算,各中调于每年x

21、月x日前按附录二要求将有关资料报网调。 第37条 各中调将本网每月15日4时、10时和前夜高峰点的实测潮流图报网调。 第二节 新建、改建工程设备投入运行的调度管理 第 38条 网调调度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设备,应在投入运行或停电过渡三个月前向网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附录一报送有关技术资料;提前一个月上报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名单、停电过渡方案和预计启动投运日期等。 网调接到上述申请后,应在投运前15天下达批准书,主要内容包括:编写设备调度编号,明确调度范围划分,确定运行方式和主变压器分头位臵,给出有关的继电保护定值及启动投运有关事项,调度值班人员名单等。 第39条 中调调度的220kV及以上输变电

22、和接入220kV及以上系统的发电厂的新建、改建工程,各中调应于启动投运前一周将批准书、有关设备规范及运行方式报网调备案,如影响华北主网方式或继电保护定值者,应提前三个月报网调,网调应于投运前一周予以答复。 第40条 网调调度设备确定启动日期后,所在中调应于启动前三天向网调提出启动申请,网调应于启动前一天12时前批复。新建、改建工程单位虽已接到网调批准书和批准启动计划,仍必须得到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启动操作令后,方可进行。 第41条 新建、改建的送变电设备,在启动投入运行后即按运行设备管理。 第42条 华北电网设备调度编号原则:各调度机构按管辖范围对电网设备进行编号;500kV设备必须按部颁电力

23、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编定,220kV设备应尽可能按照部颁规定套编;原有设备可仍用各网的编号原则执行。 第43条 新建厂站、线路名称在设备投入运行前 调度部门命名以基建批准书或文件下达 第四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44条 国调管理设备及区域网间联络线的检修管理,按国调下发的联络线调度管理规程执行。 第45条 各中调负责编制本网月度检修计划,每月25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上报网调,属网调调度范围及管理的设备由网调批准。 第46条 网调调度设备的检修虽已在月度计划中批准,但仍须在检修前1日12时前向网调办理申请手续。网调应在开工前1日16时前批复,并通知有关单位。 第47条 网调调度设备的检修或试

24、验虽经批准,但在检修或试验开始前,仍须得到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施工命令后才能进行。 第48条 网调管理设备的检修或试验虽经批准,但在退出运行或备用前,仍须得到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 第49条 网调调度设备的检修原则上统一由所在电网的中调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如检修设备涉及多个单位,则该设备的检修由各中调或工区向网调提出申请。发电厂和变电站内设备的检修施工令由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给厂、站值班人员,联络线的检修施工令由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给中调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人员。完工后由受令单位向网调值班调度员交令。 第50条 中调调度的设备进行检修,如影响或要求改变华北主网运行方式,中调应在检修

25、开始前2日12时前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经网调同意后再行批答有关申请单位。该检修的有关操作仍按调度范围进行。 第51条 属于第47、48、49条内容的检修工作,在开、竣工后网调或中调应通知对方。 第52条 网调调度和管理设备发生异常,可随时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提出临时检修申请。网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当日完工且对华北主网无影响的设备检修。如网调值班调度员已接到批准的次一日的日调度计划时,也可以批准次一日能够完工且对华北主网无影响的检修工作。如检修超出上述时间或对华北主网有影响时,则需经网调领导批准。事故检修的申请,可随时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提出。 第53条 发电厂、变电站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设备退

26、出运行时开始,到设备正式投入运行时为止。所有操作、起动、试验和试运行时间均计入检修时间内。线路检修时间的计算是在断开线路开关、刀闸,两侧挂好地线下达施工令时开始,到网调值班调度员接到受令单位有关线路完工、拆除施工地线,施工人员已撤离现场可以送电的报告时为止。 第54条 无论任何原因原定检修的设备在预定时间未停下来,则将原批准的检修时间予以缩短,完工时间不变。如必须延迟完工时间而对华北主网无显著影响者,可由网调值班调度员批准,否则须经网调领导批准。 第55 条 严格禁止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而擅自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 第56条 有关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节日检修计划和联络线送受电

27、计划于节前12天向提出。网调应于上述节日的前三天予以回复。 第五章 电网的频率调整 第57条 华北电网频率的标准是500.2Hz,正常情况下电网频率按500.1Hz进行控制。暂指定京津唐电网调整频率,其它省网按计划曲线调整联络线潮流,网调对各中调按其职责进行监督。 第58条 当电网频率超出500.1Hz范围时,责任网应主动调整出力直至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以内。 第59条 当某一电网与华北主网解列时,由网调指定该网中调负责解列电网的调频工作,当其运行容量不超过3000兆瓦时,该电网的频率范围不得超过500.5Hz。 第60条 当华北电网与与其它区域电网互联时,按照区域网间联络线功率及频率偏差调整电

28、网频率,由网调负责区域控制偏差的调整,各省网按网调确定的调整方式调整本网的ACE值,并接受网调监督。 第六章 电网的电压调整与管理 第61条 网调负责调整华北主网电压,并协助各中调调整所辖电网电压。中调负责调整所辖电网电压。 第62条 各网按照部颁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本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办法,并选择足够数量的电压监测点和中枢点。电压监测点和中枢点按以下原则确定: 1. 直接接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发电厂高压母线电压; 2. 500kV变电站的500kV及220kV母线电压; 3. 220kV枢纽变电站的母线电压。 第63条 网调及中调应按逆调压原则编制所辖电网的中枢

29、点季度电压曲线并下达执行。各厂、站应按电压曲线进行监控。 第64条 各级调度人员应使运行电压维持在正常范围内,如超出正常范围时应做为异常情况处理,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使电压恢复到正常范围。 第65条 500kV电压调整方法 1调节500kV变电站中无功补偿容量。 2调节直接接入500kV母线上发电机的无功功率,需要时发电机功率因数可维持0.951运行,必要时可进相运行。 3调整500kV主变分头位臵。 第66条 各网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以便在电网需要时,能快速增加无功电源容量,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67条 凡与发、输、配电设备配套的无功补偿设备、调压装臵、测量仪表等均应与相关设备同步投产

30、。 网间联络线的潮流控制与管理 第68条 华北电网与其它区域电网间互联时,网间联络线的潮流控制与管理按国调下发的联络线调度管理规定执行。 第69条 华北电网按TBC方式控制网间联络线潮流。区域控制偏差ACE =P B*f,各省网频率偏差系数B值按上年电网最高负荷1%-1.2%考虑,于每年一季度根据上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网调根据联网控制性能指标A1、A2对华北电网联络线送受电力进行考核。 任何情况下,网间联络线不能超过稳定控制极限和设备安全电流运行。 第70条 华北网调负责编制华北电网内各省网间联络线年度、月度、日运行方式。网间联络线送受电计划曲线一经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中调由于特殊情况,需要修

31、改次日的联络线计划曲线时,应于当日12时前向网调提出申请,网调平衡协调后,于当日16时以前给予明确答复。网调若同意修改,则按修改后的计划曲线运行并考核;如无条件而不同意修改计划,则仍按原计划曲线执行。 第71条 网间联络线输变电设备检修要列入年度计划,各中调应于11月底前,将次年年度检修计划报网调,网调汇总平衡后于12月底前,将第二年检修计划下达各中调。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变更方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网调相应安排计划曲线;网间联络线输变电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网调将根据设备的允许载流能力及稳定极限提前或临时修改计划曲线,并通知有关中调。 第72条 电网局部发生事故造成功率缺额,导致网间联

32、络线送受电偏离计划曲线时,事故电网的中调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网调,同时主动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恢复联络线计划曲线。 第八章 电网的倒闸操作 第一节 总 则 第73条 电网内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依据调度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第74条 调度管辖的设备,未经本级调度员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其方式和状态。 第75条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试验,值班调度员必须接到所有受令单位人员关于检修或试验完工可以送电的报告后,才能进行恢复送电的操作。 任何情况下严禁约时停送电、挂地线、开工检修。 第76条 在倒闸操作前,值班调度员要认真考虑: 1. 操作后接线方式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靠性,有功、无功电力平衡及必要的备用

33、容量,防止事故的对策; 2. 操作时所引起的潮流、电压、频率的变化。防止操作过程中设备超过稳定极限、设备过负荷、电压超越正常范围等; 500kV设备的倒闸操作,要考虑线路充电功率引起的电压波动和操作过电压。 3.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是否符合规定; 4. 操作后对通信、远动及计量装臵等的影响。 第二节 操作管理制度 第77条 停电操作前值班调度员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1. 将厂站名称、工作内容、停电设备、停电范围及实际结线方式等与现场核对清楚; 2. 将有关方式、调度规程细则,反事故措施及厂站一次接线图等查看齐全,经核对现场运行方式后,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操作内容和步骤。 第7

34、8条 正常的倒闸操作,值班调度员在操作前,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应按规定格式和术语填写,并经审查签字。然后才能下令操作。事故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处理后应做详细记录。 凡不涉及两个单位的操作,可以使用综合命令。凡需两个单位配合的操作,必须使用单项命令。 第79条 值班调度员在下达操作命令时,必须遵守: 1. 冠以“命令”二字; 2. 执行监护制,一人下达命令,另一人进行监护; 3. 注意受令人重复命令,核对无误后才允许进行操作。 第80条 现场受令值班人员在接到值班调度员的操作命令时,必须逐条做记录,并重复操作命令,经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允许操作后立即执行,执行中不准改动操作顺序。操作完毕后必

35、须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回复操作命令。如操作进行中对操作步骤发生疑问或发现错误,不准擅自修改操作票,应暂停操作,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第81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和现场回复操作命令均应录音。操作完毕网调值班调度员立即更改调度模拟图板和计算机屏幕。 第82条 当设备投运、检修、改造或改变接线后,有可能使相位不对时,必须经过核相,相序、相位正确才允许投入运行。 第三节 基本操作 第83条 系统的并、解列操作 1并列的条件: 相序、相位必须相同; 频率相同,无法调整时频率偏差不得大于0.3Hz。并列时两系统频率必须在500.2Hz范围内; 电压相等,无法调整时220kV及以下电压差最大不超过10%

36、,500kV最大不超过5%。 2系统间的并列操作要检同期。 3系统解列时,需将解列点的有功功率调至零,电流调至最小。 第84条 解、合环操作 1相序、相位必须正确方允许合环。 2 解、合环操作前必须考虑解合环后电网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使用情况,潮流不超过稳定极限、设备不过负荷、电压在正常范围内。 第85条 线路操作 1线路停电的操作顺序为拉开开关线路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送电操作顺序应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2拉开线路两侧的开关和刀闸后,才允许在线路两侧挂地线并挂标示牌,之后下达线路施工令。 3必须在所有接受施工令的单位都已报完工,施工地线已全部拆除,施工人员都已退出现场可以送

37、电时才允许下令拆除线路两侧地线,恢复送电。 第86条 变压器操作 1.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 结线组别相同; (2) 变比相等; (3) 短路电压相等。 当上述条件不符合时,必须经过计算合格,才允许并列运行。 2. 变压器送电时一般应由高压侧充电,中、低压侧并列;停电时顺序相反。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3. 倒停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后方可操作待停变压器。 第87条 开关操作 1. 开关合闸前所有继电保护应按规定投入。 2. 开关合闸后检查三相电流是否正常,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 3. 开关检修时必须断开开关及两侧刀闸,在开关两侧挂地线。 第88条 刀闸操作范围 1. 拉合

38、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 拉合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线。 3. 拉合220kV及以下的母线充电电流;用刀闸给母线充电时,应在用开关给母线充电无问题后进行。 4. 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当开关在合闸位臵时可以拉合开关的旁路电流。 5. 拉合3/2接线的母线环流。 超出上述规定的操作,必须经过试验和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第89条 停用电压互感器,应考虑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和计量装臵的影响,并相应地采取措施。 第四节 500kV设备操作 第90条 线路操作 1. 500kV线路停送电前,要充分考虑操作后系统潮流转移给系统带来的影响,避免各通流元件过负荷、超稳定极限等情况的发生,必要时可事先降低有关

39、线路的潮流。 2. 操作500kV线路前,应充分考虑充电功率对系统电压的影响,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持500kV电压在正常范围内,防止线路末端电压超出规定值。线路末端最高电压不得超过550kV。 3. 为防止发生自励磁,未经批准不允许用发电机单带空线路零起升压。 第91条 电抗器的操作 没有专用开关的500kV高压电抗器的停、送电操作必须在本线路处于无电状态下进行,禁止带电用刀闸进行电抗器的拉、合操作。 第92条 变压器的操作 1500kV变压器充电前,应检查调整充电侧母线电压及变压器分接头位臵,保证充电后各侧电压不超过规定值。 2不允许用空载线路给联变充电或带空载变压器运行。 第93条 用500

40、kV刀闸拉合母线环流及旁路电流时,须远方控制操作。刀闸是否可以拉合空载母线,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列入现场规定中。 第九章 电网的事故处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94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为华北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 第95条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 1.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电网稳定运行; 3.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恢复送电; 4. 尽速使电网运行方式恢复正常。 第96条 电网发生事故时,网调调度范围内的事故单位的值长、值班长和有关中调值班调度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 第

41、97条 电网发生事故时,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及时了解继电保护、自动装臵的动作情况和频率、电压、潮流的变化及是否发生振荡等,正确判断事故,确定事故处理方法。 第98条 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下达的一切调度命令和谈话均应录音,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详细记录有关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 第99条 网调或中调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变更国调与网调、网调与中调双重调度设备的状态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值班调度员。 第100条 事故发生后,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事故情况报告调度处长 第101条 网调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无需等待网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可自行处理的内容规定如下: 1. 将直接对人身

42、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 对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威胁时的处理; 3.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4. 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时,将有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停用; 5. 现场规程规定可不待网调值班调度员命令自行处理者。 第102条 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对于非网调调度的设备,网调有权通过中调或直接进行调度指挥。 第103条 在处理事故或异常过程中,当需要采取解网措施时,解列点的潮流可以不为零。但要考虑解网后对各电网影响尽可能小。 第二节 电网频率异常的处理 第104条 华北电网与其它区域电网互联时,当电网频率超出500.1Hz,网调、中调及负责ACE调整的电厂,应首先判断造成频率异常的责任,分别做如下处理:

43、 由于华北电网的责任造成频率超出500.1Hz,网调值班调度员及负责ACE调整的电厂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电网频率控制在500.1Hz以内。负责ACE调整的电厂如调整容量不足时,应及时向网调值班调度员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命令其它电厂参加调整,尽快将电网频率控制在500.1Hz以内。当电网调整容量不足时,网调值班调度员应迅速向国调汇报,必要时可请求事故支援。 当电网频率超出500.1Hz是其他区域电网的责任时,网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国调汇报,并听从国调的指挥;负责ACE调整电厂的值长应迅速向网调报告,并听从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 第105条 华北电网独立运行,当电网发生事故频率超出500.1Hz,事故电网的中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网调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调整联络线潮流在规定范围内。网调值班调度员应采取措施,将频率恢复到500.1Hz内。若事故电网在发生事故后10分钟内不能维持联络线潮流,则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向事故中调下达联络线潮流控制警告或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