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结业考试简答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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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法结业考试简答题商标法 简答题 一、简述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申请中三维标志禁用条件的规定。 、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是指能够使商品在功能上比其他同种商品更具有优越性的该商品的外型。再如一种开启罐头的刀,因其刀柄形状设计得比其他同类产品的形状更为合理,功能自然比其他的同类产品要好一些,使用起来更为方便。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仅仅由这些形状构成的,不予核准。 、仅由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 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是指能够使商品在使用时可以得到某种效果的图形,利用该图形产生的这种效果是其他同种商品所不具有的。如有一种 纸制牛奶包装盒,由于设计该外形时考虑
2、到了储存和运输问题,使得牛奶在储存和运输时比其他的同类产品更为方便和安全,因此,该牛奶包装盒的外形获得了某种技术效果,这种技术效果是其他牛奶包装盒所不具备的。再如,有一种装液体的容器把手形状,使得该容器比其他同类的容器更便于搬运,该容器把手的形状也视为获得了一种技术效果,而且,这种技术效果也是其他容器把手不具备的。同样的是,如果仅仅由这些形状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不予核准。 、由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是指如果从美学角度考虑,有强能影响或刺激消费者消费需求的该商品形状。这些形状可以是多个切面的宝石形状,或时装 设计图纸,或陶器、瓷器的外形,或装饰物品的形状等等。如果
3、申请注册的商标仅由这些形状构成的,不予核准 二、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三、简述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商标权的取得是最初的,是商标权的第一次产生。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并非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又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在国际上,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大体上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通过注册取得;通过使用取得;通过使用或注册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商标所有人权利的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其权利的范围、内容等都以原有的权利为依据。继受取得有两种方式: 根据转让合同,出让人向受让人有偿或无偿地移转商标权;根据继承程序,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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