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许可使用合同是否一定要备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许可使用合同是否一定要备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商许可使用合同是否一定要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进行备案? 关键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备案生效 对抗第三人 经常接到客户的咨询,希望了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一定要去商标局进行备案。本次,我们就该问题进行整理,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要素及生效条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专有权人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就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及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除经双方约定达成一致的普通合同条款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当包含许可使用商标的内容、许可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许可使用种类等条款。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使用许可人和商标使用被许可人签署后便可生效。
2、二、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对抗力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一般含有这样的表述:“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在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商标局备案”。那么,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否一定需要备案呢? 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至此,我们找到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交商标局备案条款的出处。但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不经备案,是否就不具备效力呢?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
3、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可见,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经备案才能产生效力,因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条件与普通合同一样,一般而言,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合同法、内容合法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便具有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未经备案的,许可双方当事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但前提是该第三人应该是善意的。为帮助理解,我们提供以下两个案例: 例如:甲为注册商标专有权人,甲乙双方先行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不久之后,甲方与丙方签署了转让前述注册商标的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商标局办理了相关转让登记手续的,此时,对于善
4、意的丙方,乙不能以其在先的商标许可进行对抗,其权利救济方式只能是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随后,甲方与丙方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合同,许可类型为排他许可,已备案。该种情况下,丙方作为善意第三人,有权要求排他使用许可使用商标,而乙方不能以其在先的商标许可进行对抗,其权利救济方式只能是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对抗力 虽有如上阐述,但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合同,是否就完全不具备对抗力呢?其实不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便享有商标使用权。而对于对注册商标不享有任何权利的第三人,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同样享有对抗权利。例如:甲
5、方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人,乙方为使用被许可人,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但出现丙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那么此时,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有权主张其合法权利。具体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 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 自行提起诉讼; 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 可以提起诉讼。” 综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提交商标局备案,但经过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能够更好地保护被许可使用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