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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类似属于商侵权的理解 商标类似的定义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类似属于商标侵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
2、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且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成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俊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 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3、商标类似的认定因素 我国商标法将使用类似商标列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之一是商标法立法宗旨的体现,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法则,这种规定是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类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或者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商标审查标准也对商标类似的含义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两个规定对商标类似的含义的表述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区别并不大,都是组成商标的要素之一或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在外观、形状、读音、含义结构等方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商标的类似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两者在图案、读音、字形某一方面或者两种以上方面足以使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别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的消费者发生认识混淆,这样就可以认定为类似商标。 由此可知,认定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客观方面两个商标标识相似; 第二,主观方面相关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混淆。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的近似。事实上,商标类似认定过程中重要的是标识的近似性给相关公众带来的主观感受,而非仅仅是相似这一外在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