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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四川内江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内江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1、住院起付线:乡镇级统一为40元,县(区)级统一为200元,市级统一为600元(其中二级医疗机构300元),市外级统一为800元。 2、住院补偿比例:乡镇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55%,县(区)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45%,市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30%(其中二级医疗机构35%),市外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25%。 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乡镇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40%,县(区)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30%,市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15%(其中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20%),市外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10%(不足10%按10%补偿)。 3、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为参合病人每人每年累计个人统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10000元。 4、提高中医、中药项目在新农合补偿比例,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上调20%。 5、民政救助对象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上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