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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犬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城区犬类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当前养犬行为混乱的局面,提高城区养犬人的自律意识,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我县决定自x月x日至x月x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犬类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是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家犬管理办法、四川省爱国卫生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委、县*的统一领导下,凤仪镇、公安局、城管局、卫生局、畜牧局、广播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大力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犬类审批、登记、检疫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部
2、门管理职责,捕杀狂犬、野犬、疫犬及超标准犬,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重点整治内容 加强犬类管理,捕杀未经审批而养的犬只、野犬、狂犬、疫犬及超标准的犬。 重点整治区域:城区范围内 时间安排: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犬类整治工作计划,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落实工作措施。在城区重点区域确定专门人员统一张贴通告,督促符合养犬条件的养犬者携犬只在指定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养犬免疫、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按违章养犬处理,对违章所养的犬只视为不符合养犬标准所养的犬一律予以捕
3、杀。经审批许可的犬只应实行栓养、圈养,不得携犬出入公共场所。 2、集中整治阶段 由凤仪镇牵头,会同公安、城管、畜牧、卫生等部门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捕杀未经审批而养的犬及野犬、狂犬、疫犬、超标准犬。广播局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 组织有关部门集中捕杀野犬、狂犬、疫犬及超标准犬,做好整治回头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县环境整治办抽调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对重点限养区的养犬情况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改正。 三、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成立茂县城区犬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晓斌 县人民*副县长 黄 伟 县环境整治办主任 嘉鸿荣
4、 凤仪镇人民*镇长 成 员:张志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志伟 县城管局局长 周 斌 县畜牧局局长 黄 健 县卫生局局长 高志红 县广播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嘉鸿荣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凤仪镇牵头负责犬只的收缴和捕杀,查处无证养犬等行为,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做好犬只收缴、捕杀等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养犬的审批办证和年检,及治安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涉及犬只的市容卫生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犬只收缴和捕杀以及环境卫生的管理,治理犬只饲养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畜牧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犬只掩埋等相关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
5、的管理。 广播电视部门负责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专门组织,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实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检查,精心组织,大力整治,真抓实干,切实抓出成效。 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在市*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同时,实行定期调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工作中的突发问题,各部门要积极协助,不得推诿。对阻挠、殴打、抗拒执行除犬任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明确治理范围,
6、着力做好犬只收缴和捕杀工作。此次治理的范围是茂县县城的所有区域。由县公安局、城管局、畜牧局、卫生局、广播局分别抽调人员成立20人的集中收缴专业队,队伍组建凤仪镇负责。 建立犬只管理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治理中在犬只免疫、办证、收缴、捕杀,以及各部门在工作协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摸索总结经验,从如何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总结建立犬只管理长效机制,引导这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强化信息反馈,在此项专项治理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灵通信息。确定专门信息员负责犬只治理情况的收集汇总,形成上报工作总结。专项治理办公室电话:7422353。 附件: 1、茂县凤仪镇人民*关于切实加强犬类管理的紧急通知 2、城区犬类专项治理经费 3、犬类管理专业队具体操作办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