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合伙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培训学校合伙协议.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培训学校合伙协议培训中心合伙协议: 甲方: 乙方: 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合作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原海宏公司大楼二楼,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学阶段文化及艺术培训。 第四条 办学方式: 甲方提供出租教室场地,由乙方进行日常经营及开展教学活动。 第五条 合作方式: 一:办学起始资金由乙方出资,甲方 占有10%的原始股份,乙方占有90%原始股份,按此比例共同出资办学。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活动,对乙方经营办学中财务工作进行监督,乙方保证日常经营中开支及收入账目的公开透明。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努力、共担
2、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此协议为依据,按股份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此协议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 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
3、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原始出资金额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申请股份转让,需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乙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 委托熊林星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
4、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 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 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