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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 和考核评估制度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评估,规范合理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促进乡镇、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和考核评估的对象及内容 督导和考核评估的对象及内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情况,以及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卫生
2、协管、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情况。 二、督导和考核评估方法 中心卫生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公共卫生科成立了督导和考核评估小组,对各乡镇及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和评估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化公平原则,指导与督导相结合,专项检查考核与综合性评估考核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考核评估,将对每次督导和考核评估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各乡镇卫生院根据仁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每季度一次对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评估。 三、考核评估结果的作用 中心卫生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公共卫生科每次禾加镇村卫生站督导和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核算发放的依据,各乡镇卫生院对村级考核评估的成绩,是专项资金核算发放的依据,各乡镇每季度认真考核,村卫生站站长签字认可。 四、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要求 建立中心卫生院、乡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制度,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重要思想,督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责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更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迎接上级考核评估准备工作,对平时自查和中心卫生院督导考核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真正使项目工作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