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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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XX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居民健康行为积分,是指根据居民参与的可测量、可计算的指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累计获得的积分。第三条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以激励引导我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使用医疗卫生资源和推动健康许庄建设为目的。X卫生院应当全面开展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管理与服务,鼓励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站、健康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积分体系建设,共同推进积分应用,推动健康许庄共建共享。第四条本

2、办法适用于XX卫生院本辖区常住居民、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开展与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管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第五条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指导制定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的积分规则,统筹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在本辖区范围内的规范应用。推动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在辖区内的应用。XX卫生院负责根据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和服务能力建立积分细则和兑换规则,并按要求做好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健康行为行为的记录和积分兑换工作。第二章积分管理第六条所有在XX卫生院本辖区内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均可参与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第七条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50项健康行为积分参考目录,进一步细化积分规则,可适当增补积分目录。积分

3、规则应有利于引导居民主动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服务、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等健康管理服务,有序使用医疗卫生资源,助力健康产业发展,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积分规则的每项积分项相应服务记录数据应在本地或信息系统中留存记录,组织实现通过卫生健康信息平台采集和汇聚,并可在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管理系统进行计算。第八条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由XX卫生院提供服务人员记录得出,不接受个人或集体另行申请。第九条积分规则应规定计入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的居民健康服务活动的时间范围,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居民健康服务活动可计算积分,范围外的活动不计入积分。各积分项的计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从开始积分之日算起。第三章积分兑换第十

4、条健康行为积分可通过APP、微信公众号或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兑换口腔和中医保健服务、健康工具、耗材、设备租赁等,探索建立主动健康正向闭环激励机制,引导居民参与健康管理服务。第十一条鼓励辖区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在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等方面对总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居民提供优惠措施。第十二条XX卫生院每年可对在本机构签约居民健康管理服务的居民提供积分兑换服务,累积一定数量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可兑换相应的公共服务或商品,兑换将消耗可兑换积分,总积分不变。鼓励本辖区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为居民提供积分兑换服务并向居民推广健康服务项目。兑换产品(包括公共服务或商品),兑换产品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服务质

5、量或商品质量负责。1、积分累加,奖品发放、领取管理,由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进行汇总。2、居民档案迁出本辖区前,由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提醒居民使用完账户中的积分。3、累积一定数量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可兑换相应的公共服务或商品,兑换将消耗可兑换积分,总积分不变。4、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会按季度告知本辖区居民个人积分情况。第四章组织保障第十三条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探索将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制度融入健康许庄建设相关政策,建立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筹资运营机制,保障积分应用规范、可持续开展。第十四条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居民健康行为积分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价的内容。第十五条积极动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积分体系建设,共同推进积分应用。各医疗机构应主动向居民介绍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政策,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居民健康行为积分活动。第十六条任何机构、个人不得虚造居民健康行为积分相关的服务记录,违者个人所有积分清零,一年内不予积分,嫌违法犯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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