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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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 .目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2 .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3 .制度:3.1 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3.1.1 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收货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效期,进行外观验收。3.1.2 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r-8r)不得随意挪动位置。3.1.3 1.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3.2 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1.1.1 2.1有

2、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1.1.2 2.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1.1.3 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1.1.4 另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1.1.5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1.1.6 针对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1.1.7 一季一大查,一月一小查,每季度盘存前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3. 3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4. 3.1验收药品时,发现包装破损、渗漏

3、、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5. 3.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6. 3.3护理人员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3.3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3.4 退回药品管理制度3 .4.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原则上不能退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4 .4.2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

4、装的药品不予退回。3.4.3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3.5药品拆零管理制度3.5.1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1.1.1 5.2药品拆零时,其环境及使用的工具、药匙、包装袋必须清洁卫生,拆零器具应定期灭菌消毒。1.5.3 调配拆零药品时,必须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产品批号及有效期。1.5.4 拆零药品必须予以登记,注明拆零日期,并经常检查有效期。1.5.5 调配拆零药品时,应仔细检查药品有无变色、裂片、潮解等质量问题,确保药品质量。3. 6卫生管理制度4. 6.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

5、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乱贴宣传广告标语,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3. 6.2每天对药房进行一次清扫,保持调剂柜及药品拆零台干净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3.6 .3药品调配用具保持干净无污染,不得乱扔乱放。3.7 .4调剂人员应着装整洁,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6.5设有防鼠、放虫、防潮、防晒、防污染等设施器具,使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3.7贵重药品管理制度3.7.1 根据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对于价格在IOO元以上的药品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3.7.2 对于贵重药品集中存放区域,每周进行清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找原因。3.7.3 分区域进行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3.7.4 严格处方查对制度,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错发或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3.7.5 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用于临床。3.7.6 如有自然破损,应认真清点破损药品,通过库房联系公司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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