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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科医师手术权限申报动态管理办法安徽省庐江县外科医师手术权限申报、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科医师手术权限的准入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手术安全,院学术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手术权限认定的对象为医院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外科医师,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按照见习医师进行管理,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各项诊疗活动。 第三条 手术权限的认定工作,遵循“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各级医师担任手术的范围”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四条 对于申报权限的手术项目,外科医师必须能够独立开展,在
2、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5例以上该项手术,效果良好的,视为能够独立开展。 第五条 外科医师手术权限申报核准的具体程序为: 各级医师需遵从各自可担任的手术范围,认真填写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核准表,并按第六条要求附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病历材料表。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核准表经科室集体讨论、初步审查,上级医生、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送医务科。 医务科核定情况后,将各科室上报的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核准表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由院学术委员会对各医师的手术权限进行授权,发给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核准副表;未经授权,该医师将不得独自开展各项手术。 第三章 动态管理 第六条 院学术委员会对外科医师的手术权限实行动态管理,外科医师必须在各自被授予的手术权限范围内开展手术工作。 第七条 因技术问题出现与该项手术项目相关的医疗差错,经医务科调查核实,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除去该医师相应手术权限。对于被除去的手术权限,医师可自手术权限除去之日起,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8例该项手术,效果良好的,可填写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权限申报核准表交医务科,重新申请该项手术权限。 第八条 外科医师手术权限申报核准的程序性工作由医务科具体负责,手术权限的申报核准材料纳入个人技术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