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3390491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普宁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普宁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宁市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营造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宜商宜居城市环境,推动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现与市区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工地建设单位“门前三包”管理责任明确如下:一、“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区域“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区域指市区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工地建设单位(以下统称为责任人)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二、各责任人应履行如下“门前三包”责任1、包环境卫生。负责做好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无污水污物,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盛放废弃物设施应

2、置于店内,不准摆放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墙面、门(橱)窗、广告无积尘破损;公共设施整洁。2、包绿化美化。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自种花草、树木及绿地生长良好,修饰整齐;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等行为,严禁占用绿地;保持市政设施的完好。3、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以及经营秩序,任何经营性商品摆放不得超出门闸以外,饮食行业不得超出门闸设台经营,禁止和制止在门外发生的影响市容环境和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三、管理责任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依法对“门前三包”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管理单位(签章):责任人(签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