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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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区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农村土地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错误!未定义书

2、签。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编制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第2条规划编制任务1、落实淮阴区下达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调控目标和指标,结合五里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及镇域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研

3、究和确定五里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2、确定五里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4、在全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措施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5、制定五里镇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第3条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 .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frlO22-2009);8 .江苏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9 .淮安市淮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 .淮安市淮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11 .淮安市淮阴区五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2 .淮阴区建设、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的行业规划;13 .五里镇相关规划。第4条规划时限规划基期:2005年

5、;近期目标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5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淮阴区五里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5435.8公顷。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6条五里镇概况五里镇位于淮阴区北郊,境内地势平坦,四周与徐溜、刘老庄、棉花、丁集、渔沟、吴集、西宋集接壤。淮沐河从镇域西侧流过,205国道、五古路贯穿南北,交通便捷,区位条件优越。全镇有11个行政村,总人口2.98万人。规划发展以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贸型小城镇。受到自然地形和现状布局的影响,城镇在现状建设用地基础上以向东、向南发展

6、为主。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第7条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5435.8公顷,其中:农用地43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60%;建设用地89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47%;其他土地1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2%。1 .农用地。2005年全镇耕地348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14%;园地1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林地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其他农用地81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4%。2 .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72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2%;交通水利用地1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08%;其他建设用地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3 .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水域面积1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9%;自然保留地面积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1、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全镇农业用地面积4381.45公顷,其中耕地3486.50公顷,占农用地64.14%。2.非农业用地中,城镇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6.47%,其中城镇村居民点面积占76.81%,城镇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比较大。第9条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1 .人地矛盾加剧,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建设占用耕地的趋势继续扩大,人地关系矛盾不断加大,人均耕地占有

8、量下降。2 .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利用率不高,土地利用效益未得到发挥。工矿用地集约程度不高,从而土地利用效益低下。第三章规划目标第10条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镇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不低于3501.5公顷和3542.5公顷。至2020年五里镇确保2936.3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 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园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林地面积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891.6公顷。3. 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调整农用地布局,粮食主产区的

9、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适度增加建设用地。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土地经济密度达17.2万元/公顷,为2005年(5.8万元/公顷)的3.0倍。5.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更加协调合理布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第11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3486.5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4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

10、5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12.0公顷,规划期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36.3公顷。园地面积:200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3.7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4.2公顷。林地面积: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69.3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130.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95.5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91.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24.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20.3公顷。2、增量指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2006-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

11、地任务量为15.0公顷,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任务量为56.0公顷。3、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0年丁集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8平方米/人,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人。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12条耕地2005年,全镇耕地348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14%;至2020年耕地面积35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17%。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56.0公顷,耕地面积净增加56.0公顷。规划期内耕地主要集中安排在镇北村、花园村、老郑村、大树村、镇南村等。第13条基本农田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2912.0公

12、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57%;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4.04%o考虑到规划期间五里镇具有独立选址项目,位置不确定,额外再预留2.0公顷的基本农田作为机动指标,规划期实际划定基本农田2939.3公顷。第14条生态用地2005年,全镇生态用地2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26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6%。规划期内生态用地面积净增35.1公顷,比重提高0.64。加强园地、林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建设,优先将水田、水浇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

13、局,以淮沐河东偏泓、淮沐河西偏泓、205国道、淮涟铁路、新长铁路为主构建生态网络体系。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72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2%;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减少3.9公顷,比重降低0.07o重点保障五里镇镇区建设所需用地,挖掘现状建设用地中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潜力。对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村庄整治,将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内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规划中心村集中。第16条基础设施用地2005年,全镇基础设施用地1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至2020年基础设施用地面积17

1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0%o规划期内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净增4.1公顷,比重提高0.12。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划期内将建设205国道、涟淮铁路、新长铁路新沂至盐城段复线电化、陈八线、张吴线等交通项目,预留区域治理(里下河地区、废黄河、洪泽湖周边、沂南、渠北、高宝湖治理等)、淮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江苏省中小河流整治项目(渠西河治理、便民河治理、孙大泓治理)、江苏省南水北调配套项目用地。第17条土地整治用地结构调整规划近期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主,土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15.0公顷;规划远期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为主,土地

15、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56.0公顷。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安排在镇南村、镇北村、大树村;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安排在双农村、镇北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主要安排在五里村等。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18条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第19条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规划期内五里镇无灾毁耕地。第20条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

16、到2010年五里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15.0公顷,到202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56.0公顷。第21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05年,全镇耕地3486.5公顷,基本农田29120公顷,主要分布在镇北村、花园村、老郑村、大树村、镇南村等。规划期内,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淮阴区规划下达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501.5公顷和354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36.3公顷。第22条合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基

17、本农田调整后,五里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39.3公顷,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相比多划定基本农田3.0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用地范围的市级及以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第23条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通过采取各项工程措施,对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和耕地实施土地整治活动,引导规划期间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建成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集中连片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五里镇基本农

18、田整备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的前提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五里镇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105.8公顷,主要安排在涧桥村、双农村、桃源村等。第24条保护措施1 .营造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文艺演出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2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规划期内,镇政府与村委会,以及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把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责任落实到镇政府和村组干部,以及每一位农户。3.加

19、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利、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逐年增加对基本农田的投入,改良土壤,合理保养土地,提高地力,防止基本农田的污染、沙化。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第25条规模规划到2020年五里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6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8%o第26条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

20、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第27条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鼓励按照镇村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第28条稳步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自然村撤并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

21、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以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为基础,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在五里村、涧桥村、双农村划定一定数量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城镇村建设用地拓展以及中心村建设。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29条管制分区根据五里镇城镇发展,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三个区域: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第30条允许建设区该区域总面积7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主要安排在五里镇镇区区域。管制规则:在规划实施期间,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以调整,但不能突破建设用地扩

22、展边界。第31条有条件建设区该区域总面积2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主要安排于五里村、涧桥村、双农村等新农村建设区域。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用地布局调整。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32条限制建设区该区域总面积468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27%,主要安

23、排在镇北村、花园村、老郑村、大树村、镇南村等耕地基本农田较集中地区域。管制规则:限制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镇、中心村建设,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合理布局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对于已布局线路走向,在项目清单名录中,已预留用地规模的,未来布局需局部调整的视为符合规划。第四节农村土地整治第33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1 .农用地整理重点实施镇南村、镇北村、大树村等农用地整理项目。通过大力开展农用地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

24、境。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2.5公顷。2 .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位于五里村。通过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村内道路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3.9公顷。3. 土地开发规划期内,对镇域内其他土地中较易开发利用的荒草地和滩涂进行开发,组织实施双农村、镇北村土地开发等重点项目。规划期内,其他土地开发新增耕地39.6公顷。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第34条生态用地安排具有生态功能的园地、林地、水面面积达到264.4公顷,增加35.1公顷,生态用地比例占土地

25、总面积达到4.86%o加强对淮沐河西偏泓、淮沐河西偏泓河以及周边滩涂荒地的保护。第35条生态用地布局保持淮沐河东偏泓、淮沐河西偏泓以及滨水地带的连续性,与耕地、园地、林地等共同构建城乡生态空间,在基本农田和生态屏障网络间隔地带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和水面作为中心城区的“绿心”,与沿205国道、淮涟铁路、新长铁路、城市主干道绿化带以及淮沐河东偏泓、淮沐河西偏泓沿河护岸林等构成的“绿带”穿插布局,形成结构合理、人地和谐的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形态。第36条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以村庄绿化、公园建设为“点”,村庄绿化为基础,大力实施农村“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工程;以205国道、

26、淮涟铁路、新长铁路等道路、淮沐河东偏泓、淮沐河西偏泓河渠林带(网)和农田林网为“线”,道路、河渠林带为骨干,稳步推进农田防护林工程、城区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以林地、水面等生态用地为“面”,林地为主体,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在全镇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网络体系。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第37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五里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1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4%,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939.3公顷,主要分布在11个村,涉及11个基本农田保护片、28个基本农田保护块。土地利用方向:对区内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加大农业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耕地质量,保障本镇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管制规

27、则:1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38条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五里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248.0公顷,占土地总

28、面积的22.96%O主要安排在花园村、镇北村、老郑村等。土地利用方向:积极扩大经济生产;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业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管制规则:1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39条村镇建设用地区五里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6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8%o村镇建设用地区在

29、全镇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2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3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4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40条独立工矿区该区域面积为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7%o管制规则:1 .区内建设项目应满足建筑、交通、水源、排水、能源、环保等建设条件,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的独立工矿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 .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同时鼓励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第

30、41条林业用地区本区为发展林业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而划定。五里镇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管制规则: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第42条村耕地保有量根据淮阴区下达给五里镇的3542.5公顷的耕地保护目标,分解到

31、全镇11个村,其中镇北村、花园村、涧桥村、大树村安排耕地较多。第43条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淮阴区下达给五里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到村。规划期内,五里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39.3公顷,其中五里村72.3公顷、老郑村339.7公顷、大树村332.5公顷、镇北村384.6公顷、涧桥村274.0公顷、花园村351.9公顷、双农村164.3公顷、民强村268.2公顷、镇南村271.8公顷、刘洼村248.1公顷、桃园村231.9公顷。第44条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村级耕地保护严格确保全镇下达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管护措施同镇级耕地保护管护措施。第45条村居民点控制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总面积

32、控制在683.9公顷以内,其中老郑村、镇北村、涧桥村农村居民点较多,村级农村居民点管制规则同镇级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第46条土地用途分区五里镇共包含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工矿区,各用途分区已落实到村(详见附表6),村级土地用途控制严格按照镇级土地用途分区来控制,管制规则同镇级用途分区管制规则。第47条实施管理1 .实施土地利用的民主化管理,管理者应明确村内各土地片的规划用途,使用地者自觉遵守约定,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积极发展经济;2 .推行土地利用的精细化管理,规划方案确定后,管理者应根据各土地片规划的用途、功能,片内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等信息建立以片为单

33、位的用地管理档案。在与用地者签订合同时,将其所使用土地片的相关内容附入合同,利于双方按规划用途管理和使用土地,将规划用途管制落到实处;3.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既要有定期不定期的规划实施检查制度,也要建立举报奖励和违规惩处的制度。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48条加强宣传,完善规划公示制度在全镇范围内,以张贴公告或印发传单的形式对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以及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利用土地。第49条健全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机制,广泛听

34、取基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邀请涉及村的相关领导及村民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规范土地规划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第50条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镇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镇人民政府核查与村民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入各村民委员会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第51条建立领导责任制镇人民政府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

35、,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第52条加强相关规划与镇士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关于本镇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总体布局安排和规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第53条提高规划管理人员技术水平针对规划管理需要,结合新形势,镇国土所应及时派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技术的学习,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第54条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引进3S技术,力口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动态监测,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第5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第56条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57条本规划条款由五里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五里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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