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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吴圩初中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不得外借,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各种校产的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等教学
2、、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班级必须将桌凳登记到人,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班级先行进行严格检查,等待验收。 五、各处室、实验室、功能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并落实到管理员责任。教职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任,后勤处不定期检查。 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
3、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及时退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主动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八、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加倍赔偿。 九、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细则: 1、学生自七年级起领用一套桌凳,造册存档,并由班主任向学生明确使用责任,督促学生要全心爱护,并负责监管使用情况,一直使用到学生毕业。 2、学生日常使用过程中,对桌凳故意造成严重损坏的自主进行维修
4、;丢失的应与后勤处联系赔偿后重新领取桌凳。桌凳的损坏和丢失责任原则上由使用者本人负责,特殊情况由班主任认定责任人。 3、学生转班、更换教室等到桌凳必须跟随本人,继续使用,不予领取新桌凳。学生转学、退学等,必须先由班主任负责指导其归还桌凳,并由后勤处评估桌凳使用情况后,方可办理。 4、学生毕业前,由后勤处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公物检查,对桌凳进行使用情况评估,对损坏情况进行登记,并由班主任负责落实责任人,督促其到后勤处进行赔偿教务处方可办理正常毕业。 十、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学校的所有外围设施,要爱护使用,如有损坏,一经学校发现,班主任要负责联系其家长督促其主动到后勤处进行赔偿或要求维修。 十一、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