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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均衡发展项指解读 八项指标解读 1.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因学校规模不同,标准在以下区间:初中8.67-9.02,小学6.65-7.96。 2.生均运动场地面积。 因学校规模不同,要求的场地田径场大小、篮排球场数量不同,标准值需按学校规模核算。初中6.75-9.48 ,小学7.47-11.64 。 3.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包括多媒体“班班通”、学科专用教室和多功能室配备的多媒体设备。按照我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中小学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每学科专用教室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因此标准值为初中:班级数+8;小学:班级数+5。 4.学生用计算机台数。该指标指计算机教室中学生用计算机台数。学生
2、用计算机室应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计算机。应配备多个计算机教室的,至少有1个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其余计算机教室按不低于平均班额每人一机配备。该指标“省级评估标准”小学一般为最大班额;初中据实计算。 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任职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指标值为:1:1。 该指标指学校为专任教师办公教学配备的计算机,不包括学校管理用计算机和教师个人自带的计算机。 5.生均图书册数 该指标为初中40册,小学30册。 6.师生比 。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确需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7.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初中50-60%,小学40.5-46%。 备注: 1.8项指标具体数值详见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差异系数是国家可测算的一票否决项,完全依照教育事业统计计算,并且不允许进行解释。各区对教育事业统计一定要高度重视,据实认真填报,避免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