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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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字201415 号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和奖助体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生源质量,充分调动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

2、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二、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研究生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三、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 (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 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每年具体名额由国家下达。(二) 学业奖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

3、,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具体比例与金额见表1。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字201413号)。表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构成等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比例金额(元/年/生)比例金额(元/年/生)一等30%1800020%12000二等70%1500060%8000三等20%5000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为学校或社会、个人捐助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不同类别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

4、果优异、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以及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与当年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一致。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束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当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入学的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6000元。研究生正式取得学籍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3.毕业研究生赴西部和基层地区就业奖学金毕业研究生赴西部和基层地区就业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服务西部和基层地区的毕业研究生。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

5、毕业生面向基层和 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 4.其他由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设立的奖学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各奖学金的相关规定。 四、研究生资助体系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国家助学 贷款以及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四大类。 (一)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作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字201414号)。(二)三助(助研、助管、

6、助教)岗位津贴1.助研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从其科研经费中列支。在研究生基本学制内,研究生指导教师给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最低标准如表 2 所示,不设置上限。学校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上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基本情况;对于未能发放博士生最低助研岗位津贴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校将停止其次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表 2助研岗位津贴最低标准(单位:元/年/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类50002000类1500自主发放备注:类指海洋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海洋生命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的研究生;类指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基础教学中心、数学科学学院、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 2.助管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管岗位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岗位和人员需要情况每年设置一次。助管岗位津贴最高为每岗每月500元,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发放不超过10个月。3. 助教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根据每年的本科教学计划按学期设置。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课时30元,一个岗位最高不超过900元,按学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三)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四)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 1.减免学费

8、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减免学费。 2.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制定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入学。 3.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特殊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补助金额为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五、组织实施(一)学校成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建立及实施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学科(学位点)主要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本方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四)本方案自2014年9月1日起,面向2014年8月30日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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