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武术协会章程总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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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第一条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武术搏击协会原名贵州大学武术搏击俱乐部,是于2004年3月在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正式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第二条 协会宗旨 以武促学,搏武强志,涵武修德,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促进武术爱好者的交流,大力推动武术运动的开展,促进武术文化的传播。第三条 协会发展方向 致力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与精神修养,以丰富多彩的武术表演和交流活动来推动博大精深的武术文化在大学校园里传播,培养广大学生勇于挑战自我,善于努力拼搏的精神, 促使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第一章 组织第一条 机构设置(一) 挂靠单位 共青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二) 顾问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体育组、贵州克林特

2、训营。(三) 武术搏击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正部长六名, 副职、委员、干事若干名。(四) 武术搏击协会下设一个秘书处(办公室)、训练部、总务部、宣传部、财务部、网络部、文艺部和外联部。(五)专业培训机构贵州克林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克林特训营)第二条 各部门机构职权、机构设置与相应职责秘书处(办公室)一、 职权:主管传达会长安排的相关事宜、训练签到、训练器材与表演道具的放置,协会内部资料的存放,会议与活动文件的书写,办公室文化的布置与各部的综合调度。二、 机构设置: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委员、干事若干。三、 分工原则:秘书长总体负责制,具体分工由秘书长安排决定。训练部

3、一、 职权: 主抓日常训练与武术节目表演事宜,包括训练时间、地点、科目安排、节目设计、排练及运动器材的购置预告与存管。二、 机构设置;正部长一名,副部长六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 分工原则:实行正部长指导监督,最终决定制。三副部长分别负责跆拳道、散打、军体拳、少林棍、红旗、特技等训练与表演。宣传部 一、职权(一) 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武协特色及时传递给广大师生及社会,对本协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二) 负责相应的横幅制作、海报书写,并及时悬挂或张贴。(三) 负责与院组织,各协会的交流联谊,接受或参加相应邀请,并负责参加相关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委员

4、、干事若干名。三、分工原则 实行正部长指导监督,最终决定制。一副部长负责横幅制作、海报书写并及时悬挂或张贴,另一副部长负责与院组织,各协会的交流联谊与宣传。做好本协会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并负责参加相关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财务部 一、职权(一) 负责武协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工作。(二) 负责每次活动经费的预算与结算。(三) 活动后进行财务考核。(四) 武协资金不对外公开,财务状况定期向协会成员公布。(五) 各部门所需办公材料开支,须经会长批准后方可采购,未经批准或购买后无票据者,可不以报销。(六) 购买物品时,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此时车费予以报销;超过3人,车费一般不予报销,对因本协会其他事宜外

5、出车费根据实际予以报销,但外出交流时车费不包括在内。(七) 购买协会所需物品时,当事人事先垫付,购买后据原始票据由部长暂时保存,以集中向团委申请报销。当事人无能力预先垫付者,向会长请示。(八) 必须在武协的专用账本上详细登记每一次收入与支出账目,在适当位置粘贴发票或票据。(九) 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挪用协会资金。 二、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分工原则 正部长整体负责制,副部长协助与监督。网络部一、 职权 主要负责影像拍摄、设计与制作,活动总结、计划与策划的书写与制作,优秀武术影视文化的收集与展播。二、 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 分

6、工原则 实行正部长指导监督,最终决定制。三名副部长分别负责影像拍摄、设计与制作,活动总结、计划与策划的书写与制作,优秀武术影视文化的收集与展播。外联部一、 职权 (一)、负责向团委提出引进赞助申请等相关事宜。 (二)、负责协会与院内外组织或企业的联系,为本协会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分工原则 实行正部长指导监督,最终决定制,副部长职权分工由部长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文艺部一、 职权 接受或参加相应邀请,负责本协会与其他院校、兄弟协会、合作单位等机构进行联谊等各种文艺、礼仪工作。及时了解本协会成员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做好反馈

7、工作。加强与院社团的文艺合作,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负责协会的对外演出,活动节目的策划和编排。二、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分工原则 实行正部长指导监督,最终决定制,副部长职权分工由部长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总务部一、 职权 主要负责协会的大小事务,协调主席团的上传下达的命令,如有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处理。二、机构设置 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委员、干事若干名。三、分工原则 正部长整体负责制,副部长协助与监督。第二章 领导职责会长职责 全面负责协会总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安排各方面的工作,同时抓好本协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会员素质,并定期向共青团贵州大学

8、科技学院委员会、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进行工作汇报。副会长职责 主要协助会长做好协会内部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受会长委托,履行会长职责。平时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坚持参加各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具体职责 总务副会长具体分管财务部、宣传部、网络部、外联部、秘书处等部门,协调相关事宜;训练副会长具体分为:一人分管少林棍、散打、军体拳、 红旗、特技等队。另一人分管跆拳道、棍盟等队。部长职责 负责本部门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策划、安排各项服务活动,要善于,敢于提出新的建议或想法,积极引导部内各位会员以主人翁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会内工作中去。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武术搏击协会

9、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武协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三)有权参加武协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四)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的权利。第二条 武术搏击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决议。(二) 自觉履行会员的职责,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三) 严格遵循训练要求,勤奋,刻苦,及时对自我得失总结。(四) 宣传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扩大协会影响。(五) 关心协会工作,大胆主动地向本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经费 第一条 武

10、协是非营利性组织,为了便于本社团更好地开展工作各项活动,本协会财务部门必须加强经费管理,以能省则省的原则,使本协会有足够资金朝着为学生服务的方向发展。第二条 武协的经费主要来自定期收取的会费,同时也争取团委组织和其批准下的赞助商的支持。第三条 为使武协经费收支做到对我协会会员公开,以接受会员的监督,每次经费收入都要进行核实,然后报交给相关人员统一管理。第四条 武术搏击协会明细账目由理事会负责监督,并定时向主管部门及有关赞助单位公开。第五条 各部门的经费开支须经会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必须及时出示相关证明进行核对。第六条 每学期会长和有关财务人员须向会员公开本协会每学期经费开支情况。 第六章 换

11、届选举制度第一条 协会会长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满后须进行换届选举,会长连任不超过两届。第二条 武协会长、副会长职务的人员名单由上任理事会提名选出,竟选部长、副部长等干部,必须是本协会成员。第三条 武协会长、副会长、部长竞选须经本协会理事会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其提名的,才能参加会长、副会长、部长的竞选。第四条 武协会长、副会长、竞选时必须召开协会成员大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竞选者必须发表竞职演说,选举结果才有效,每位会员有一次投票权。第五条 本协会会长寻求连任的,须经会长之外的理事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并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理事通过其提名,才能参加会长竞选。第六条

12、 会长、副会长、部长竞选结果以票数多者连任。第七条 会长无权更换本协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只有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更换,同时召开会员大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才能有效更换。第七章 奖惩条例总则 一切服从组织、遵守会规会纪奖励部分目的 是通过表彰机制树立武协会员的良好形象,促使我会员光荣的拼搏付出荣誉感,进一步激发会员的训练热情。第一条 武协每学年度终结时对在本年度组织的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相应表彰。第二条 组织协会内部交流,评选优秀会员、优秀干部及优秀部门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 对在协会任职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的副部级以上干部颁发证书。惩罚部分第一条 在武协各项活动中不

13、服从安排,尤其是对协会漠不关心和持消极态度者,给予协会内部批评或降职处分,因消极怠工而产生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出本协会处分。第二条 在协会的各项评比中 ,对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出现拉选票等舞弊行为的当事人予以开除本协会的处分。第三条 对在协会工作中一直不见起色的部门部长进行内部批评或指导,仍不见好转者经协会理事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对部长职位予以调整。第四条 对于挪用资金的成员,一经查实,要求返还资金,开除协会并记入本协会个人档案,送达学校相关部门。第五条 对于违反院规院纪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会员报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则第一条 修改本章程时,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修改和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召开成员大会时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才能更改。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2012年5月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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