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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1为使检测工作场所保持整洁、明亮、通风、无味、无尘、无积水、无杂物,满足测试分析要求,实验室人员应定期打扫本人管辖的实验场所卫生。 1.1.2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场所内的卫生,由使用该室的工作人员各自负责;确保工作场所环境清洁,使用仪器及物品摆放整洁。 1.1.3实验室采取定期检查卫生的手段对实验室的内务进行管理,以确保实验室的环境满足检验分析的需要。 1.2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2.1 检测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分析测试工作,负责其相应的实验室内务管理工作。 1.2.2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注意桌面和仪器的整
2、洁,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2.3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装配必要的实验设施,保证工作区域的能源、照明、通风能满足工作需要,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区域,按有关要求配置设施;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有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要求者,配备空调和抽湿机,安装温湿度表计。 1.2.4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5实验室各种电器设备,器皿应按规定的设置场所放置,不得随意移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 1.2.6分析测试工作时,要了解所使用的化学
3、试剂、仪器各自性能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准备方可开始工作。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2.7保证电线路的安全,冰箱、培养箱等用电线路必须与实验室用电分开。对陈旧电器线路或已磨损的电线应及时更换,对开关、插座和仪器接地装置应经常进行检查。 1.2.8高压气瓶应设置于安全场所,并加以固定。定期检查乙炔气钢瓶的气密性及泄露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各类钢瓶内应剩余安全残留量的余气。 1.2.9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由安全员对水、电、火、气、门窗进行检查。 1.2.10浓酸、浓碱废液应经中和后处理才能倒入下水道,有毒残
4、液应按作业指导书集中回收处理。 1.2.11实验室需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实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2.12新上岗的检测人员,必须先安排其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有关规章制度。 1.2.13 实验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冲淋设施,以备急需。 1.3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3.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等记录。 1.3.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
5、,均应严格遵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1.3.3精密仪器室要求保持恒温、恒湿、无振动、无灰尘、无腐蚀性气体。 1.3.4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绝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1.3.5仪器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 1.3.6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质量,必要时实施期间核查。 1.3.7对实验室内的非检定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1.4纯水使用管理制度 1.4.1实验室用水分为三个等级,要根据分析的要求选取所需的水质。 1.
6、4.2为了防止水质的玷污,一级水尽可能用前现制,不贮存。二级水和三级水经适量制备后,可盛装在预先经过处理并用同级水充分清洗过的、密闭的聚乙烯容器中,贮存于空气清新的洁净实验室内。 1.4.3为了确保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按GB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对纯水器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查,并有相关记录。 1.4.4对于所需特殊要求的实验室用水要经过相应的技术条件处理和检验。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检验方法参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1.5试剂、器皿使用管理制度 1.5.1试剂、器皿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领用时需填写记录,过期或失效试剂要经审核后作报废处理。 1.5.2实验
7、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放在远离加热操作台的阴凉通风处保管。 1.5.3剧毒、危害及易制毒品试剂应存放在仓库的专柜内,由两人以上人员保管,领用时要填写相关记录。 1.5.4称取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固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出不进,量用为出”的原则;液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准倾出,不准吸出”的原则。 1.5.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1.5.6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1.5.7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配后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以免拿错用错。使用和保管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应按照试剂、标准溶液的使用和保管规定执行。 1.5.8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1.6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6.1实验室在未经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1.6.2实验室工作人员尽量在办公场所会晤外来人员。 1.6.3为保障安全,禁止携带儿童进入实验室,以免发生意外。 1.6.4在确保不损害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经中心领导批准,允许客户进入实验室监视与该客户所委托的检测工作有关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