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 一、 严禁组织、强制或暗示学生参与有偿家教; 二、 严禁体罚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三、 严禁组织、参与以学生为对象的经营性活动; 四、 严禁斥责学生家长,诋毁其他教师; 五、 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学生及家长馈赠或利用职业之便牟取私利; 六、 严禁在职称评审、教学教研、评优树模等活动中学术造假; 七、 严禁对学生进行骚扰、猥亵; 八、 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及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九、 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 十、 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酒后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