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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宾馆卫生管理制度长春市海威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
2、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
3、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
4、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