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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一: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地上七层铺位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工程主要建设情况餐饮服务营业面积490平方米。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时间-环评报告书审批部门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时间2014年9月 开工日期2014年9月建成时间2014年10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14年10月现场调查时间2015年8月19日投资总概算1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5万元比例5%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比例5%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2、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3、江苏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苏环监9412号)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管97122号)5、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八佰伴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登记)表2014年9月6、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类区标 准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
3、二:建设规模一、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八佰伴项目(以下简称避风塘项目),由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避风塘项目建设餐饮面积490平方米,餐位数216人。并于2014年9月经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2014年12月建设完工,2015年6月投入试生产,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8月对避风塘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于2015年8月14日、17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现有员工67人,年工作350天,每日10:00-22:00点营业,每天12小时营运。二、主要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1、 废水:包括餐饮废水,废水先经餐厅隔油处理后接入镇江八佰伴废水处理设施,最终排入城市污水
4、管网。2、 废气:该项目废气为厨房油烟废气。油烟经过油烟机净化后排放大气环境。3、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排风装置的风机噪声。经隔声、消音处理后排放周边环境。4、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废弃物,由镇江八佰伴统一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油经由丹徒区新城蓝海油脂回收站回收。表三: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监测点位):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污染类型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因子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废水餐饮废水COD、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间断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城市污水管网废气油烟废气油烟间断油烟净化油烟净化器环境
5、空气噪声排风装置运行噪声噪声间断消音、减噪消音、减噪周边环境固体废物餐饮垃圾一般固废间断专人回收镇江八佰伴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项 目 位 置 示 意 图表四、废气监测结果表 项目 时间油烟装置处理后监测结果废气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8月14日2.881040.03601.6510-33.531040.05422.4910-32.301040.03121.4310-32.621040.03701.7010-32.091040.03031.3910-3平均值2.681040.03771.7310-38月17日2.821040.06562.5710-32.42104
6、0.05572.1910-32.081040.04911.9310-32.711040.06162.4210-32.131040.05092.0010-3平均值2.431040.05662.2210-3排放标准2.0是否达标达标表五、废水监测结果表监测点位监测日期采样时间监 测 结 果 单位:mg/L(pH值无量纲)pH值COD氨氮总磷SS动植物油石油类项目废水入处理设施前20158.1410 :007.25130.070.01262.550.4511:007.20120.070.01282.540.4712:007.21140.070.01L252.540.4813:007.31130.08
7、0.01L272.540.45日均值或范围7.20-7.31130.070.01262.544620158.1710:007.51100.060.02530.250.2911:007.46100.050.01420.270.2812:007.30100050.01390.260.2813:007.45100.050.01510.270.29日均值或范围7.30-7.51100.050.01462628说明分析方法玻璃电极法重铬酸钾法纳氏试剂比色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重量法红外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监测点位监测日期采样时间监 测 结 果 单位:mg/L(pH值无量纲)pH值COD氨氮总磷SS动植物
8、油石油类镇江八佰伴总排20158.1410:007.65231.450.38410.250.3311:007.71261.430.42370.270.3012:007.66271.410.43370.220.3213:007.70231.410.44390.240.31日均值或范围7.65-7.71251.420.42380.240.3220158.1710:007.03831.960.55269.390.4511:107.11841.830.63289.060.4712:007.08811.880.64239.020.4613:007.10831.610.59259.190.48日均值或范围
9、7.03-7.11831.820.60259.160.46评价及说明国家标准6 - 950045.08.040010020是否达标是是是是是是是分析方法玻璃电极法重铬酸钾法纳氏试剂比色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重量法红外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注:1、根据企业提供的自来水发票,该项目废水年排放量:3532.8吨。 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点号测点位置主要噪声源测量日期距离声源 (m)等效声级dB(A)备注昼间标准超标量1东侧厂界2015.8.1457.8600.01东侧厂界2015.8.1755.7600.02南侧厂界2015.8.1458.2600.02南侧厂界2015.8.1760.0600.03
10、西侧厂界2015.8.1457.9600.03西侧厂界2015.8.1758.5600.04北侧厂界2015.8.1459.1600.04北侧厂界2015.8.1755.4600.0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5年8月14日与17日对该南京避风塘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8月14日就餐人数为347人、8月17日就餐人数为422人,生产负荷分别为161%和195%达到验收要求。监测时,天气晴,风力为1.3m/s-2.1m/s,该项目各设备运行正常,各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测试人员均为持证上岗;采样过程中采集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加入不少于10%的平行
11、样;使用的噪声统计分析仪是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严格遵守测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基本符合“三同时”的要求。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 无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无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无 试运行期扰民情况: 无其它(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清洁生产情况,生态保护措施等特殊内容):无。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无。表八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环评结论与建议: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12、政策,符合镇江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企业污染物排放均在核定排放量内,符合总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只要具体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2、环评批复要求:环境影响批复要求批复落实情况1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废水先经餐厅隔油处理后接入镇江八佰伴废水处理设施,最终排入城市污水管网。2项目的油烟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
13、要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大气环境。3边界噪声限值按GB22337-2008II类区标准执行排风装置的风机有隔声、消音处理后排放周边环境。4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餐饮废弃物由镇江八佰伴统一清运,废油经由丹徒区新城蓝海油脂回收站回收。5项目运行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设施。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厨房能源。表九 验收调查结论验收调查结论:1、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镇江市东山东路288号七层商铺。租赁面积490平方米,餐位数216人。2、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 餐饮废水。废水先经餐厅隔油处理后接入镇江八佰伴废水处理设施,最终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
14、B8978-1996)表4三级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要求。3、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餐饮油烟经过油烟机净化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4、 项目噪声源为排风装置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消音设施处理后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类区标准要求。5、 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废弃物。有八佰伴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油经由丹徒区新城蓝海油脂回收站回收。建议: 1、切实加强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以保障其长期有效运行,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各类垃圾的处置与
15、管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附件:1、建设项目污染治理竣工验收测试任务下达通知单;2、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八佰伴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登记)表2014年9月;3、南京避风塘项目与丹徒区新城蓝海油脂回收站的废油收购合同书;4、南京避风塘项目在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就餐人数证明;5、南京避风塘项目提供的近期自来水发票;6、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八佰伴店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中山东路288号建设单位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
16、八佰伴店邮编212000联系电话021-53961118行业类别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4年12月投入试运行日期2005年4月设计生产能力餐位数216人实际生产能力餐位数347-422人投资总概算(万元)1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5所占比例%5%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实际总投资(万元)1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5所占比例%5%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评审批部门镇江市京口区环保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2014年9月26日环评单位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废水治理(万元)1废气治理(万元)3噪声治理(万元)1固废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
17、万元)其它(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Nm3/h年平均工作时 h/a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COD -125000.042-0.042-氨氮-0.0645.00.2110-3-0.2110-3-总磷-0.018.00.3510-4-0.3510-4-悬浮物-364000.127-0.127-动植物油-141000.049-0.049-石油类-37200.131-0.131-油烟-0.04722.08.2710-3-8.2710-3-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