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异地改扩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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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稿)甬环验字2013第25号项目名称: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一期)委托单位: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2014年3月责 任 表承担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主 任:翁燕波副 主 任:徐能斌 应红梅总工程师:胡文翔项目负责人:朱 靖方案编写人:朱 靖校 核:审 核:审 定:电话:057456889306传真:057456889322邮编:315012地址:宁波市宝善路105号目 录前言- 3 -1验收监测依据- 9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0 -2.1工程基本情况- 10 -2.2生产工艺流程- 13 -

2、2.3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7 -3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19 -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24 -4.1废水验收标准- 24 -4.2废气验收标准- 25 -4.3噪声验收标准- 26 -4.4总量控制要求- 26 -5验收监测内容- 27 -5.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27 -5.2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29 -5.3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41 -5.4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46 -6监测分析方法与质量保证措施- 49 -6.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0 -6.2监测分析方法- 51 -7环境管理检查内容- 52 -7.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2 -7.2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制度

3、、机构建设情况- 52 -7.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52 -7.4厂区绿化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52 -7.5固体废物的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 52 -7.6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53 -8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54 -8.1验收监测结论- 54 -8.2建议- 55 -附件:附件一 “甬环建201133号”环评批复(共8页)附件二 “甬环建函201225号”一期试生产复函(共2页)附件三 “甬环建函201243号”一期延长试生产复函(共2页)附件四 竣工验收监测委托函(共1页)附件五 监测方案批复(共1页)附件六 企业名变更情况说明(共2页)附件七 总量调剂的答复(共2页)附件八 工

4、况证明(共5页)附件九 项目一期铜、镍及铬酐利用率情况说明(共1页)附件十 一期中水回用情况说明(共1页)附件十一 本项目污水站运行记录及废水检测记录(共9页)附件十二 污水处理合同(共5页)附件十三 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技术服务合同(共5页)附件十四 监测期间在线监测数据(共2页)附件十五 “象环监(2013)第237号”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共4页)附件十六 供用热协议书(共4页)附件十七 危废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共3页)附件十八 应急预案备案单(共1页)附件十九 自来水、电力、供汽、原材料购买发票(共8页)附件二十 各环保设备照片(共7页)附件二十一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共1页)附件二十二

5、 保密声明(共1页)附件二十三 含铬废水絮凝出口六价铬超标整改报告(共1页)附件二十四 生活污水氨氮含量过高情况说明(共1页)附件二十五 刷卡排污购销合同及设备照片(共5页)附件二十六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共7页)附件二十七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计方案(共8页)前 言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现位于象山县产业区B区(西周镇),由于现有厂区内已无法满足项目扩建的需要,为此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9200万元,在象山产业区C区(白岩山片)新征土地,将现厂区内的金属置物架、金属凳椅和金属挂衣架等系列产品相关的生产工艺和部分设备迁至象山产业区C区,同时新增生产工艺与设备,实施家居用品生产

6、异地改扩建项目。2011年11月9日,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壹美集团有限公司,并特组建子公司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实施本项目。本次验收为该项目一期,年产金属家具配件270万套。2011年3月,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1年6月28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以“甬环建201133号”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了批复;2012年4月10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以“甬环建函201225号”对该项目一期试生产申请作了复函;项目试生产至今,各项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初步具备了验收条件。受宁波

7、乔明家居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本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及其附件的要求,本中心组织了相关人员于2013年5月29日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写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经宁波市环保局审批后,我中心根据监测方案及审批意见,于2014年3月11日、12日,对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 验收监测依据1.1建设项

8、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2月;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2001年12月;1.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2000年2月;1.4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2011年3月;1.5关于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甬环建201133号”,2011年6月28日

9、;1.6关于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一期试生产申请报告的复函,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甬环建函201225号”,2012年4月10日;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1第1832号”,2011年12月9日。1.8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函,2013年5月20日。2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2.1 工程基本情况2.1.1 项目名称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家居用品生产异地改扩建项目(一期)2.1.2 建设性质改扩建2.1.3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环杭州湾产业带象山产业区C区

10、玉盘路1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1。图2.1-1 项目地理位置图2.1.4 建设规模及产品一期项目验收范围包括:1条铜镍铬电镀生产线和废水(中水)处理站等辅助设备。产品情况见表2.1-1。表2.1-1 产品情况表项目实施阶段产品名称产品产量(万套/a)备注一期金属置物架80均需电镀金属挂衣架20均需电镀其他配套金属配件20均需电镀(一期)小计-270均需电镀2.1.5 项目建设情况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4月10日投入试运行。工程建设情况见表2.1-2。表2.1-2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建设内容环评设计情况实际建设情况备注建设内容主体工程2条磷化前处理线;4条全自动电镀

11、线(分别为2条铜镍铬线和2条镍镍铬线)一期新建铜镍铬电镀生产线1条。2条磷化线,3条电镀线一期未建。公用及辅助工程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生产用电负荷均属三级负荷,新增3台630KVA变压器;给排水系统:产区内的生产和生活用水给水管网、回用水管网以及排水管网;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软水系统:设置一套软水制备机;供热:由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供给;制冷:5台冰水机;压缩空气:设置6台空压机;纯水系统:一套纯水制备系统,采用反渗透膜法制备,制备能力为15m3/h。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生产用电负荷均属三级负荷,新增1台630KVA变压器;给排水系统:产区内的生产和生活用水给水管网、回用水管网以及

12、排水管网;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软水系统:本期未建;供热:由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供给;制冷:1台冰水机;压缩空气:设置4台空压机;纯水系统:一套纯水制备系统,采用反渗透膜法制备,制备能力为15m3/h。一期完成环保工程废气:每条电镀线配一套喷淋处理装置处理收集后的盐酸雾及硫酸雾,共6套,处理后经15m6根排气筒排放;铬酸雾收集后经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器处理,共5套,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酸洗磷化废气通过算洗澡两侧安装的引风装置将酸雾收集后统一引至碱液喷淋塔,经15m排放筒排放;喷塑粉尘经离心式风机抽出后经喷塑自动生产线配套的废气回收装

13、置予以回用。废水:设污水处理站,电镀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实际处理量为812t/d),电镀废水经该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磷化废水设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白岩山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噪声:对高噪设备消音隔声及减振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后送有质资单位处置。废气:本项目在各镀槽上方两侧设置了侧吸风罩对酸雾进行捕集,铬酸雾经收集后进入铬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经20m排气筒排放;前处理产生的酸雾经槽上方的侧吸风罩收集,经收集后进入一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吸收处理,经20m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实际处理能力50

14、0t/d,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及含镍废水单独处理后经过二级RO系统部分出水回用于电镀生产中,其他部分达标后深海排放;除油废水经絮凝、气浮等处理后再经过一级RO系统,部分出水回用于生产中,部分达标后深海排放(本期未产生含油废水);装置区前期雨水、生活污水、冷凝水及后期雨水纳入市政管网,经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噪声:采用减震基础,软管连接隔音降噪。固废:电镀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电镀槽液、脱脂槽液等委托宁波环科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化学品包装容器经清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重新利用、包装袋经清洗后用于废水处理污泥的包装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期完成项目占地面积98745.37

15、m298745.37m2-定员300人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年(4800h)300天/年(4800h)-2.1.6 工程环保设施投资资构成及估算见表2.1-3。表2.1-3 工程环保投资情况环保设施名称环评设计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废水治理费用460670废气处理费用115575噪声防治费用106固废防治费用2015合计1645766项目总投资2920015000环保设施投资比例5.63%5.11%2.2 生产工艺流程项目选用本项目建有一条铜镍铬线,无退镀工艺,需退镀的产品运回老厂进行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2-1。项目金属铜镍铬电镀线的规格尺寸见表2.2-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

16、表2.2-2。表2.2-1 金属铜镍铬电镀线的规格尺寸序号槽体名称槽体规格(cm)槽体数量(只)1脱脂72010021012水洗12010021013超声波48010021014水洗12010021015初段48010021016水洗12010021017酸洗72010021018水洗12010021029酸电解480100210110水洗120100210311负电解240100210112正电解240100210113水洗120100210214活化120100210115纯水120100210116打底镍480100210117回收120100210218水洗120100210219活化

17、120100210120水洗120100210121硫酸铜240100210122回收120100210123水洗120100210324终介镍240100210125全光镍840100210126回收120100210127封孔镍240100210128回收120100210129水洗120100210330活化120100210131镀铬480100210132回收120100210333水洗120100210234超声波240100210135水洗120100210236热纯水1201002101图2.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表2.2-2 项目电镀车间主要原辅材料使用量类别名称环评

18、预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来源及贮运单耗kg/t年耗t/a单耗kg/t年耗t/a原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盐酸5015600288736国内采购硫酸401248017.55460国内采购铬酸514302550国内采购生产水80249606520280自来水公司电-109.2万kw-60万kw由外电网供应丙烷1303718013026000浙江阳光神洲气体有限公司2.3 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2.3.1 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3-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5.3-1。表2.3-1 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处理方式排气筒数量、高度前处理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吸风罩收集前处理酸雾,收集的

19、废气经过碱式喷淋塔处理。20m1根排气筒镀铬槽废气铬酸雾侧吸风罩对酸雾进行捕集,铬酸雾经收集后进入铬酸净化塔进行处理。20m1根排气筒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环境空气2.3.2 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电镀生产废水,本项目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进行处理,部分中水作为电镀车间清洗用水,部分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装置区前期雨水、生活污水、冷凝水及后期雨水接入市政管网,经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4-2。表2.3-2 废水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pH、CODCr、BOD5、SS、石油类间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0、纳入白岩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电镀废水pH、CODCr、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连续经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部分中水作为电镀车间清洗用水,部分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2.3.3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电镀车间设备。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采用减震基础,软管连接;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2.3.4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电镀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电镀废液、化学品包装容器等为危险固废。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表2.3-3。2.3-3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固废类别主要成分产生数量(t/a)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废水处理站电镀污泥、电镀废液、脱脂槽液等12(一期)委托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

21、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危废协议及转移联单见附件十七。化学品包装容器-供应商回收重新利用一般废物生活垃圾2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 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的要求“甬环建200720号”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见表3-1。表3-1 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环评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以钢材为原料,通过机械加工、注塑、电镀、磷化喷塑等主要工艺生产金属置物架、金属椅凳和金属挂衣架等系列产品700万套/年。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270万套/年(均需电镀),二期430万套/年(230万套电镀,200万套喷塑)。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30台、粉碎机3台、组合式抛光成套设备2套、槽体规格为(120-

22、2640)cm100cm210cm的全自动铜镍铬电镀线2组、槽体规格为(120-1920)cm100cm210cm的全自动镍镍铬电镀线2组、槽体规格为(100-4500)cm100cm180cm的全自动镀锌线1组及槽体规格为(80-2080)cm80cm120cm的全自动塑料电镀线1组等。挂具退镀采用电解法退镀。本项目以钢材为原料,主要生产金属家具配件270万套/年,新建一条全自动铜镍铬电镀线,电镀线规格为120cm100cm210cm,其余电镀线均未建。本项目无退镀工艺,需退镀的产品运回老厂区进行处理。考虑到本项目实际电镀产品尺寸变化差异较大,原则同意因电镀生产线槽体规格按可能最大电镀工件设

23、计而导致的电镀线产能匹配方面留有一定余量。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每天16小时两班制生产以确保整个项目产品规模及电镀线匹配性符合环评设计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扩产或承接本项目以外的电镀产品的外加工。铜镍铬电镀线槽体规格见表2.2-1。该企业执行每天16小时两班制生产。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314-2006)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实施清洁生产,采取全自动控制、带出液回收、多级逆流漂洗、喷淋清洗、低铬钝化、中水回用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主要原材料消耗、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指标达到同类工程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锌、铜、镍及铬酐利用率须分别达到88

24、%、91%、96%、68%以上,电镀新鲜水用量须0.0313t/m2。全厂生产废水平均回用率须64.8%,其中电镀废水回用率须80.6%,电镀废水排水量须141m3/d。本期项目落实清洁生产措施,并安装有中水回用设备。锌、铜、镍及铬酐利用率,电镀新鲜水用量情况详见附件九。监测期间,项目全厂生产废水平均回用率为79.5%,电镀废水排水量平均为47.5m3/d。项目须严格执行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原则。含镍废水须经精密过滤、离子树脂交换处理后85%回用于镀镍清洗槽;含铬废水须经pH调节、氧化还原、絮凝沉淀处理。以上两股废水经处理确保第一类污染物车间达标后,会同经pH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的酸碱废水、

25、含铜废水、含锌废水一起经二级“砂滤+超滤+反渗透(RO)”系统处理后82.5%回用于整厂原水池供应系统。除油废水须经絮凝、气浮、一级“砂滤+超滤+反渗透(RO)”系统处理后50%回用于整厂原水池供应系统。上述电镀废水最后需排放的部分经树脂吸附后,会同经混凝沉淀、pH调节、多介质过滤器处理的磷化废水(处理后10%回用)、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废水纳管除金属离子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外,其余水质指标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各股废水设置有单独废水池。含镍废水经精密过滤、离子树脂交换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镀

26、镍清洗槽;含铬废水经pH调节、氧化还原、絮凝沉淀处理。会同经pH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的酸碱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一起经二级“砂滤+超滤+反渗透(RO)”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整厂原水池供应系统。电镀废水最后排放部分经树脂吸附后排放,电镀废水经处理后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本期项目不产生电镀预处理的含油废水,含油废水处理工序暂不运行。电镀线须进行全封闭设计,镀铬须添加铬酸雾抑制剂。各电镀线中所包含的镀铬槽、酸洗槽、酸电解槽、活化槽、粗化槽、预浸槽、催化槽、解胶槽等上方须设置侧吸

27、风罩,其中铬酸雾须经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器处理,盐酸雾、硫酸雾须经碱液喷淋塔处理,上述各股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后方可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应高于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5m以上)。其中铬酸雾、盐酸雾、硫酸雾的去除率须分别达到95%、75%、75%以上。抛光粉尘、注塑不合格品粉碎粉尘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磷化酸洗槽废气须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喷塑生产线须设置在密闭室内,喷塑废气须经配套的塑粉废气回收装置处理。上述各股废气须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8、后方可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镀线未进行全封闭设计,镀铬工序中添加铬酸雾抑制剂。各电镀线中所包含的镀铬槽、酸洗槽、酸电解槽、活化槽、粗化槽、预浸槽、催化槽、解胶槽等上方设置侧吸风罩,其中铬酸雾经铬酸雾净化塔处理,经20m排气筒排放;氯化氢、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经20m排气筒排放。本期项目未建机械加工、注塑,无抛光烟尘、注塑不合格粉粹粉尘。酸雾净化塔废气中的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采取各种措施削减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源强。确保工程厂界HCl、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指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国家规定允许标

29、准值。电焊烟尘须配备移动式烟气收集处理系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须在离子树脂交换装置、RO反渗透处理装置、中水回用水池、原水水池等设施的进、出水各条管路安装生产用水累计计量装置;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在与其他废水混合前须设置采样口,确保第一类污染物车间达标;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它雨水、生活污水等下水的排放口也必须安装pH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在白岩山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不得投入试生产。项目在离子树脂交换装置、RO反渗透处理装置

30、、中水回用水池、原水水池等设施的进、出水各条管路安装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见照56);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包括pH、六价铬、流量等),雨排口安装pH在线监控装置。项目须严格执行“以新带老”原则。原有项目木屑粉尘、木家具抛光废气须经收集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木家具晾干车间废气须收集经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本次验收未监测老厂区有组织废气。按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其中镀槽废液、废渣、树脂再生废液、脱脂废液、各过滤装置反冲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油抹布等均属

31、危险废物,应按要求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委托宁波环科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协议及转移联单见附件十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工程措施。加强厂区绿化进一步提高厂区声环境质量,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落实各项隔音降噪措施。噪声排放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涉及HCl、浓硫酸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须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从设计、施

32、工、安装、运行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车间工艺废水收集系统须采用明管明沟方式;物料存放区、磷化酸洗车间和电镀车间生产作业地面、工艺废水收集管沟的沟壁及沟底均须采用“三油两布”的防腐防渗工艺处理;各股废水的集水池池壁及池底须采用“四油三布”的重度防腐防渗工艺处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企业制订有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并已在象山环保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单详见附件十八。经现场踏勘,项目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项目新增COD污染物排放量5.435吨/年、电镀废水排放总量

33、4.23万吨/年,由象山县内部调剂平衡。经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及电镀废水排放总量均符合“甬环建201133号”批复意见和象山环保局总量调剂方案的总量要求。该项目建设须委托有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环保监理,有关监理计划报我局备案。项目结束后,工程环保监理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项目已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环保监理。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4.1 废水验收标准本项目废水最终经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要求,本项目电镀废水中的金属离子经处理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其他水质以及项目的其他

34、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具体见表4.1-1。白岩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具体见表4.1-2。表4.1-1 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除pH外mg/L)废水类型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电镀废水总铬1.0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六价铬0.2总镍0.5总铜0.5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总锌1.5pH69电镀废水其他水质以及其他废水pH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污水综合排放标

35、准(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CODCr500石油类20SS400BOD5300氨氮-表4.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B标准(单位:除pH外mg/L)序号项 目排放限制依 据1总铬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2六价铬0.053总镍0.054pH695总铜0.56总锌1.07CODCr608石油类39SS2010BOD52011氨氮8(水温12)4.2 废气验收标准项目电镀工艺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等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2-1。表4.2-

36、1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氯化氢300.1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硫酸雾301.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具体采用的排放标准值如表4.2-2所示。表4.2-2 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污染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依据氯化氢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GB16297-1996)硫酸雾1.24.3 噪声验收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

37、间65dB(A),夜间55dB(A)。4.4 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甬环建201133号”批复意见和象山环保局总量调剂方案,项目COD排放总量5.435吨/年、电镀废水排放总量4.23万吨/年。5 验收监测内容5.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在验收监测期间(2014年3月11日、12日)、补测期间(3月24日)项目生产情况见表5.1-12。工况证明见附件八。表5.1-1 工况调查表监测日期3月11日3月12日产品类别金属置物架金属挂衣架其他金属配件金属置物架金属挂衣架其他金属配件设计生产能力80万套20万套20万套80万套20万套20万套实际生产能力2500套530套530套2084套600套640套生产

38、负荷2500套/d(80万套/a300天)=93.8%530套/d(20万套/a300天)=79.5%530套/d(20万套/a300天)=79.5%2084套/d(80万套/a300天)=78.2%600套/d(20万套/a300天)=90.0%640套/d(20万套/a300天)=96.0%表5.1-1 补测期间工况调查表监测日期3月24日产品类别金属置物架金属挂衣架其他金属配件设计生产能力80万套20万套20万套实际生产能力2420套584套570套生产负荷2420套/d(80万套/a300天)=90.8%584套/d(20万套/a300天)=87.6%570套/d(20万套/a300天

39、)=85.5%由上表可知,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均达到75%以上,符合竣工验收的要求。项目中水回用率核算见表5.1-2,中水回用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十。表5.1-2 监测期间中水回用率核算监测日期3月11日3月12日补充水量(t)5546中水回用水量(t)217174中水总回用率79.8%79.1%监测期间项目平均中水回用率为79.5%。5.2 废水验收监测内容5.2.1 监测点位详见图5.2-1。监测因子和频次详见表5.2-1。图5.2-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及监测点位(废水监测点位)(注:虚线部分本期未产生)表5.2-1 废水监测因子和频次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S1铬调节池、S2絮凝沉淀池出口p

40、H、六价铬、总铬4次/天,共2天S3铜废水调节池、S4二沉池出口pH、总铜、总锌S5镍调节池、S6离子树脂交换柱pH、总镍S7砂滤池、S8二级RO出水pH、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锌、总镍、电导率S9调节池pH、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锌、总镍S10总排口pH、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锌、总镍、CODCr、石油类、SSS11化粪池出水pH、CODCr、BOD5、SS、氨氮、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锌2次/天,共2天S12雨排口pH、CODCr、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石油类XS1、XS2地下水监测井pH、CODCr、氨氮、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石油类1次/天,共2天5.2.2 废水监测结果项目

41、生产废水监测结果见表5.2-2。项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见表5.2-3,项目雨排口废水监测结果见表5.2-4,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见表5.2-5。表5.2-2 生产废水监测结果(单位:除pH外,mg/L)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结果pH六价铬总铬S1铬调节池3月11日12.2575.754022.2676.153132.2775.950442.2775.9503日均-75.95203月12日12.4875.949822.4976.350232.5076.150642.5075.9530日均-76.1509S2絮凝沉淀池出口3月11日16.750.3060.4026.770.3050.403

42、6.780.3050.3946.770.3050.39日均-0.3050.403月12日17.660.3050.4127.680.3050.4237.680.3040.4147.670.3040.42日均-0.3050.42最大日均值(范围)6.757.680.3050.42标准限值-0.21.0是否符合-不符合符合续表5.2-2 生产废水监测结果(单位:除pH外,mg/L)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结果pH总铜总锌S3铜废水调节池3月11日110.81.041.08210.81.051.07310.91.051.14410.91.041.13日均-0.151.113月12日19.720.800.8229.740.800.8539.740.800.8649.720.800.88日均-0.800.85S4二沉池出口3月11日110.20.050.05210.20.050.05310.30.050.05410.40.050.05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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