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448183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材特许经营加盟协议1特许加盟区域经销协议一级商协议书编号:特许方:(下称“甲方”)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3503001001006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开户行:帐号:受许方:(下称“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住址:邮编: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真: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

2、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万元。4、加盟保证金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

3、,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D、货物运输费用;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B、对账:乙方

4、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4、甲方

5、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

6、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2、乙方必须做好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4、甲

7、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石材”系列产品。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

8、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

9、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1、乙方销售假冒产品或擅自盗用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

10、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石材品牌形象的。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

11、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

12、双方应作如下处理: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

13、止。第八条:补充条款1、省级加盟金30万元,专卖店规模100平米以上,装修费用补贴1000元/平米,年销售额300万元返点10%2、县市级加盟金20万元,专卖店规模80平米以上,装修费用补贴800元/平米,年销售额200万元返点8%3、县市级加盟金100万元,专卖店规模500平米以上,装修费用补贴500元/平米,年销售额100万元返点5%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字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于。代理商合同书第一条:约因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代理

14、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00元人民币。第二条代理商的职责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商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第四条经营与合作方式方案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第五条订货、付款及货运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2、代理商向

15、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

16、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第七条广告和展览会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八条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第九条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

17、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第十条保证不竞争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第十一条保密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

18、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第十二条分包代理商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工业产权的侵犯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第十四条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第十五条信息反馈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

19、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第十六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第十七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第十八条文件的归还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第十九条争议处理方式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第二十一条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第二十二条留置权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附: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制造商:代理商:签署地:签署地:日期:日期:代理人:代理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