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长沙教育信息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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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服务体制,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教育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教育行政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的内在要求,是转变干部作风、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载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抓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二、准确把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总

2、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及时、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阳光服务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切实保障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准确及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布教育信息,杜绝公布虚假和错误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回复群众的咨询、投诉等事项。3.便民利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手段,使群众以最便利的方式获取

3、教育信息,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群众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4.因地制宜。各区、县(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创造性地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教育阳光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5.廉洁高效。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运转。三、着力抓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一)科学搭建服务平台一是着力建设好窗口服务平台。在市、县(市、区)建立教育阳光中心,在学校建立教育阳光服务站、点,构建三级阳光服务窗口平台网络体系。各级窗口服务平台建设要

4、选址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二是着力建设好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以湖南教育政务网为主站,各地各学校在本级教育门户网建立虚拟子网站的方式,建成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教育阳光服务网站群体系。要积极整合教育系统相关服务资源,统筹好政务网站、电子监察、领导信箱、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运用微博、短信等便民的方式,推动教育行政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终端便捷服务转变,以网络公开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二)明确服务项目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所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把办事指引、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举报受理、信

5、息公开、信息服务、决策服务、督查督办、政民互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服务事项尽可能纳入服务范围。对边远山区、农村的群众,通过定期走访、预约服务、带案下访、服务代办等方式提供服务,尽可能方便群众。(三)规范服务流程1.受理接待。通过现场、电话、网络三种方式受理群众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或来信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及各类舆情。2.登记报批。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3.交办处理。

6、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4.回访办理。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按时向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定期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5.分析归档。各服务中心、站、点要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本辖区内所有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以供领导决策参考。四、切实强化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措施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育阳光服务理念转化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把平台建设摆上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研究两次,把这

7、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华任组长,纪委书记欧阳华初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力争2014年内基本建成阳光服务中心、站、点。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力争达到只要群众需求的教育服务基本可以在这个平台得到满意回应和解决的最终服务目标。(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

8、依据职能,认真梳理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事项,确定进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并绘制办理流程图。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全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进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进行审核;政工科要做好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领导职数和人员配备有关工作;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利用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对教育阳光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程监察;计财科要加强资金保障;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对网络平台建设的支持和宏观指导,做好网络平台的应用设计、平台构建、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评测等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全力。(三)强化条件保障1.硬件保障。各区、

9、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阳光服务中心、站、点专用办公场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选址宜在单位大门或靠近大门的房间,有开放式服务窗口和来访人员休息区,尽量方便群众,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2.人员保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调剂配备专(兼)职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服务站、点具体工作。3.经费保障。市本级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市本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四)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涵盖服务事项、质量、效果和管理等方面的考评制度。要把教育阳光服务这项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管理考核范围,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教育阳光服务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区、县(市)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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