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海尔房地产异地派驻宿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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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派驻宿舍管理规定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签发人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签发人1. 目的明确各地区异地派驻宿舍费用标准,规范异地派驻员工宿舍的管理。2. 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及各分公司异地派驻员工;2.2. 部门长期出差租用住房的,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标准执行。3. 宿舍租赁原则3.1. 鼓励员工自行寻找房源并租房,各地行政部可提供协助;3.2. 当地无行政部门的,员工以自行寻找房源(可借助有资质、信誉的房屋中介公司)为主;3.3. 住房所在小区安全、物业环境较好;3.4. 住房距离公司办公地点较近为宜;3.5. 宿舍具体地址在个区域公司行政部备案登记。4.

2、宿舍租赁的费用标准;4.1. 宿舍费用标准一览表(宿舍租赁以房租额度为主进行控制,员工可在额度内自行选择单独租赁或合租,超过标准的部分员工自付;各区域公司可参照公司费用标准,根据区域内各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上浮,比例不超过10%;若下调,比例不超过20%)城市居室类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国内其它地级市以上城市二居室2500元/月/套2000元/月/套一居室1500元/月/套1200元/月/套一间1250元/月1000元/月4.2. 公司为异地派驻员工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如床上用品、水具、餐具等,人均额度1000元人民币,由员工自行购买,在额度内实报实销;4.3. 租赁价

3、格中应包含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保安、保洁)、相关税费等费用。4.4. 租赁房屋若发生中介费,应有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中介代理协议,数额以一个月房租为限,由公司承担,租赁押金(保证金)由员工自付;4.5. 员工住房日常发生的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收视费、停车费等)由员工自付;4.6. 租赁期满后,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换房的,租金应不高于原房租,且中介费自付。5. 宿舍租赁注意事项5.1. 租赁房屋时应选择具备基本生活设施、设备的房屋,或要求业主根据我方需求增配必要的家具、电器(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灶具、电话及床、书桌、衣柜等),新增费用应在房租标准之内;5.2.

4、 公司原则上不为租用的住房添置家具、电器,特殊地区若确实无法找到设施齐全的住房,所在大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行政部实现协商,审批设施的添置,并对添置的设施按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核查;5.3. 租赁房屋应查验房主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做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在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交给行政部审核;5.4. 尽可能使用公司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民居)范本,由派驻员工个人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5. 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将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当地行政部审核为宜,合同文本签订之后,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交当地行政部存档备案为佳;5.6. 派驻员工对于承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

5、设备、家具、电器等负有安全、正常使用及保管的义务,退租承租房屋时,负责将房屋及内部物品物归原主,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住宿员工负责赔偿;5.7. 各当地行政部负责住宿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6. 员工在外派期内,可按财年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宿舍需求:6.1. 员工自行租房,按额度标准在工资中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税前额度),或凭租赁合同在额度内实报实销;租房员工应注意:6.1.1. 符合宿舍租赁原则和费用标准;6.1.2. 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较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6.1.3. 充分考虑安全问题。6.2. 委托公司行政部在额度标准内寻找房源,当地行政部协助租赁报销;6.2.1. 行政部协助派驻员工寻找房源,考察、确认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完好、适用性,及房租费用的合理性,对员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专业意见;6.2.2. 经办人应详细了解并落实派驻员工的使用需求,在可能的情况下,由派驻员工实地确认后再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佳;7. 发布实施7.1. 本规定由总裁办和人力资源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新租用住房时应执行本规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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