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核心理念重塑之一:恶的本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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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文化核心理念重塑之一:恶的本质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西方基督教认为人性本恶,而中国文化认为人性本善,孰是孰非?至今争不清楚。其实东西方预设的这个人性前提虽然不一样,但以不同的前提推出的结论却是殊途同归:说人性本善,好比善是一颗种子,人要悉心培育、防恶祛邪,总归是主张人心要向善;西方认为人性本恶,也是要求人接受或圣诫制约,抑恶向善。所以不同的前提得出的主张都是要抑恶扬善。然而当代中国,自儒家人性论被打倒后,相关都是混乱的,以致很多人向善之心泯失,甚至瞧不起信善之人。    因而有必要探讨一下善恶的本质。   

2、; 学家认为,人性本恶,因为人性自私。儒家孟子认为人天生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所以人性本善。    其实,利己是对自己的善,利他是对他人和的善。    吾之所以善吾身,吾之所以善于人。正因为有对自己的善为参照,我们才知道如何兼善于人,因此利己之善与利他之善是相通的。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利己之善让我们懂得如何惠善他人。    所以利己也是善,利他也是善,都是人类的本能。人类也正因为兼有两种本能,才得以成为人类社会。在自然选择中,那些利他本能相对不足的群体都会遭到自然的淘汰,例如猫

3、科动物之相对于狼科动物,灭绝速度就快得多。是猿而不是狼或虎得以从万物中脱颖而出进化为万物的灵长,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人类的祖先利他本能相对要多一点点。    因为利己是善,利他也是善,所以,儒家的核念就是对的性本善。所以人要修之养之,象对一株树苗一样精心培雍,呵护它成长。    那么恶源于何处呢?    恶产生于人利己本能与利他本能的失度。不能正确把握利己与利他的分寸,就是恶的根源,换言之,恶的根源就在于处理不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关系。所以,而恶的本质源于失度,为了寻找这个度,儒家主张修身养性、并取中庸为法

4、则。尽管在实践中,由于度并不是那么好把握,儒家在和科学上的滞后,更使儒者很难找到正确把握“度”的方法。中庸,是儒家寻找这个度的主要方法,在实践中效果不尽人意,“存天理、灭人欲”之说的出现,标志着儒家由于难以把握利己之善与利他之善之间的“度”,已经开始制造向内的“恶”伤害自我本性,便批判了这种“恶”,谓之为“残生损性”。    由于恶的本质不过源于利己本能与利他本能的失度,而找到这个度却需要智慧和技巧,因此,当儒家片面强调克己复礼、强调“仁”时,便出来批判,“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道家主张人要追求大智慧,真正的人性之善不能依赖于教条约束,而应该是智慧

5、的果实,道德的本质不应该仅仅是“仁义”,而应该是对道的获“得”“得”通“德”,故慧根不足者难有大善良。而一个道德水平离不开智慧水平的整体提高。    善的本质是利己与利他的度,这种度既可以通过人类个体的心灵力量来寻找,也可以通过外在的力量来规束、制约,此之谓“制度”。制度,顾名思义,就是以外在的强制力量为依托,以法律、规定、纪律、楔约等形式来制约人类行为的度。类如抚养后代,赡养父母,都涉及到利己与利他的度,当个体不能靠自觉来履行对他人的责任时,就需要以外在的力量来帮他找回这个度。    因此,人的本性都是善的,恶是源于利己与利他的失度

6、,中国无论儒道都认为治本之法是通过心灵的修养或智慧来解决问题,而西方更强调以法律、楔约等外在力量来约束,最终目的都是要找到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合理的度,两者显然不可偏废。    那么儒家如何看待利己与利他两种善的比例问题呢?    现在很多反儒者,认为儒家完全不顾人性的本能。实际并非如此,在利己之善与利他之善中,儒家的核心原则是”达则兼济天下,不达则独善其身”。从这一原则中我们不难看出 “善其身”也是一种“善”,而且强调了善己优先,利己之善实际是善的本体部分。因此,儒家至少有一派是要将利己之善放在第一位的,并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当

7、然这一原则也有可能是受了道家影响。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换成现代话语,我有这个能力我就对社会多承担一点责任,没这个能力就尽量过好自己。这实质是一个为人处世的黄金法则。可惜的是,这一黄金法则受到了盲目批判,时人过去被“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进行灌输式,如今却走向另一个极端,“专门利己、毫不利人”,“穷”时不择手段以求致富,“达”时更追求垄断和特权利益。实际上既没有好好善待自己,也不可能善待他人。    由于恶的本质是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失度,片面伤害自己和他人都是造恶,因此我们可以对各种致恶的原因进行分析。 &

8、nbsp;  一,个人精神因素导致不能控制好其行为的度致恶。类如情商障碍智商障碍等,世间很多恶都是因为行恶者的偏见、愚昧、情感失控造成无法把握与他人关系的度。    二,资源总量不足致恶。如经济危机导致食物缺乏,根据“达则兼济天穷则独善共身”的原理,资源不足“穷”必然导致人的利己性膨胀进而催生罪恶。如我国上的一些灾荒导致吃人现象。    三,资源分配机制不合理致恶。有时,社会生产能力其实是过剩的,但由于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一部分人资源过剩,另一部分人资源不足引发恶。    很显然,以上三种恶之因

9、都与一个社会的制度有关,第一项主要受一个社会的文化教育制度制约,第二项主要受经济制度制约,第三项受分配制度制约。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恶的本质在于制度设计失当。因此,当我们看到有人犯罪时,无论他是杀人抢劫还是贪污受贿或滥用职权,都不要过于夸张犯罪者的人性恶,不应该局限于对犯罪者的道德谴责或法律惩治,而应该深究于制度之恶。    相信人的本性善,不仅是维护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制度之恶才是恶的最大根源,从而催生制度改革的强烈诉求。疾恶如仇的朋友,让我们对人多一点宽容和爱,一起深究制度之恶,对人疾恶如仇只会恶化人的情绪,对制度疾恶如仇才会增长我们的智慧,最终获得制恶的技巧。多一分思考,少一分分仇恨,会让我们的改革大业进行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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