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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校地址及 邮编 本人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及 邮编 就业单位 性别 学校性质 学号 学校资助 中心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全日制学历 就读年限 1.公办 2.民办 就读起止 时间 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 就业单位所在 县 服务年限 联系电话 亲属关系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在校就读最终学历期间缴纳学费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实际缴纳学费 收费标准(元) 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国
2、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 审定代偿情况 审定代偿 审核人 金额 签字 年度 合计 代偿资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毕业高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 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所填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教务部门 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 同学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 助学贷款 元,所填信息属实。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中心 审核意见 经审核,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该生符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条件。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3、日 分管校领导 审核意见 同意上述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单位审核意见 经审核, 同学 年 月至 经审核, 同学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就业,服务期已满 年。服务期年 月,在我单位就业,服务期已满 年。服务间工作考核合格。 期间工作考核合格。 负责人 签字: 单位公章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负责人 签字: 单位公章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给予该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 元。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 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