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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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附件一 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 一、目标和要求 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的目标是:“标准化、文明化、现代化”。驻地建设的管理与维护,应满足“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的要求。驻地建设应遵循的原则是:“靠前选址、相对居中、交通方便、规划整齐、结构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美”。 二、驻地选址 1、应处于所辖标段相对居中位置,交通便利,与工地距离不超过1000米为宜; 2、外部环境优美,适当偏离村庄和集镇,周围无工业污染和生产噪音; 3、项目部出口道路与地方道路上路通道确保9米净宽,路面要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雨雪天行车通畅,晴天无扬尘,雨天不泥泞。交叉路口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于不通视

2、的主要路口应设置反光指示标志; 4、占地面积应能满足管理所需的办公用房、住房、生活区用房、停车场等功能,原则上不少于10亩地; 5、遵循“租地不租房”的原则。 三、驻地规划 1、项目经理部作为一个整体应与外界隔离,围墙的最低标准为砖砌加外粉刷,建议采用实体与镂空复合式围墙和镂空大门,以满足透绿需要,设置独立的门卫房; 2、应根据功能和性质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实验区、停车区和绿化区,其中:办公区、生活区、实验区应相对独立,绿化区应与其他区域有机结合; 3、完善上、下水系统、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和通信系统,除通信系统外,其他系统在室外均采用非外露式进户; 4、内部道路和停车区要求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3、规划有序、顺畅,主干道净宽不小于6米; 5、大门处显著位置设置项目经理部总体布置图。 四、驻地建筑 1、项目部用房应统一采用白色或蓝色彩钢板活动房,规划整齐、楼平结合、错落有致;房屋建设不少于30间,每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2、所有建筑物均应出新,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3、办公和生活用房室内地坪铺设地砖,试验操作室内地坪铺设防滑地砖; 4、应设置可容纳30人以上的专用会议室; 1 5、卫生间地坪铺设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卫生洁具配套,配排风扇; 6、厨房和餐厅分开设置,铺设防滑地砖,餐桌椅统一配置; 7、办公用房应按职能不同分别设置,并统一挂牌; 8、应设

4、置职工之家,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9、工地试验室的建设:承包人应独立设立水泥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混凝土室、化学室及标养室,其中水泥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混凝土室、化学室、留样室面积应不小于20m2,标养室面积应不小于30m2,各试验室平面布置应合理,必须为独立分开,试验室地面应铺筑浅色系地砖,各试验室内应设置操作台,操作台台面应铺设黑色大理石,且各操作台下应设置带门储物柜,除留样室外所有功能室必须安装空调。各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配套设施 1、办公桌椅、档案橱柜应统一规格,经理室和总工室配备沙发和茶几; 2、配备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复印机和饮水机

5、等,接入互联网,设立电子信箱; 3、生活用房内床铺和生活用品统一配置; 4、各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上墙,会议室内布设彩色平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组织管理体系、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等; 5、围墙、建筑物墙面应设置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反映企业文化的宣传标语,插设印有业主标志的彩旗,具备举行升国旗仪式的条件; 6、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健身运动号召,配置必要的运动器材。 六、驻地绿化 1、本着“花园建在项目经理部里”的原则,达到美化、怡人的效果; 2、项目经理部内室外绿化面积不少于室外面积的30,树木、乔木、花木和草坪搭配; 3、每间办公室配置两盆以上花草盆景,会议室作重点布置; 4、项目经理部内道

6、路两侧应种植行道树或布置花草盆景。 七、承包人驻地排水 1、承包人驻地内应结合地形建立独立、完善的场地排水系统,确保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场地等排水畅通,做到雨后不积水; 2、场地四周应设置贯通排水沟并能有效阻止场地外水流进入驻地内; 3、 承包人驻地内应设置排污系统,保证污水不污染周边环境。 八、项目分部及施工队 1、项目分部可以租用整体厂房或楼房,租房方案须经过总监办、项目指挥部认可,面积2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但整体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应与项目经理部基本相同; 2、沿线各施工队、预制场、仓库、储料场和混凝土供应中心应规划有序,不得搭建作任何用途的芦席棚和石棉瓦棚; 3、施工机械停放

7、场,应保持整洁和便于工人操作,并保证出入通道畅通; 4、仓库的规模和组成应能为储存材料、燃料、备件及其他物件提供足够的面积,所储存的材料和备件数量能保证本工程的需求; 5、仓库、储料场及拌和场应保持整洁,地面须硬化处理,排水系统畅通; 6、不同材料应设立标志分别堆放,灰粉状材料应遮盖并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和混杂于其他物质之中; 7、施工队的生产区和作业区应分离,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用作生活区及生产区; 8、施工队的驻地建设和生产区建设要做到整洁、文明和基本统一。 九、其他 1、承包人驻地内需设置宣传牌,标志标牌应做到简洁、美观大方,排列整齐有序; 2、承包人驻地内设置指示牌、标志牌同时要做到大小、颜

8、色一致; 3、承包人驻地建设应在中标后30日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3 附件二 文明施工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实现工程科学、规范、环保和文明的管理目标,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既定建设目标的实现,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负责。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

9、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以“管理规范、工程优质、生产安全、施工文明”为要求的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活动,以展现南京海峡两岸科学工业园建设的全新精神风貌。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环境。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业主将成立“文明工地建设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程部,由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总监办、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组建相应的标准化文明工地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实施方案。 监理单位的实施方案直接报业主;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后报业主核备。

10、 监理、承包人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得低于业主规定标准。 第六条 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将采取分阶段检查验收,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临时设施,施工场地,施工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 第二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前后或重点部位开工前后的建设、布置阶段。 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执行阶段。 第七条 承包人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办法及合同规定要求,业主将拒绝对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他临建工程进行支付,直到达到本办法及合同规定的要求为止。 三、标准、要求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分部建设标准 1、项目经理部办公、生活设施 4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

11、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自建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并应适当分开。 各办公用房门口应设门牌和办公区标示牌;各办公室布置应实用、整洁。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 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水系,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2、项目经理部分部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务队生活区建设参照项目经理部建设标准执行,一并纳入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考评范围。 第九条 告示牌、警示牌及管理图表 1、告示牌、警示牌 1)在入口、起点处应设置醒目的质量责任人告示牌、廉政建设责任人公示牌,平面示意图,尺寸为300cm200cm,蓝底白字,距地

12、面150cm或超过此规定标准。内容为: 建设项目质量责任人告示牌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总额: 建设工期: 质量责任单位 主管部门 发包人 质量监督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人 5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法人 廉政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发包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名 称 XXX XXX XXX XXX 责任人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项目负责人 总监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财务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试验负责人 承包人 XXX XXX XXX XXX 2)包括主线、便道便桥、预制场、拌和站、取土场等在内的施工区域或相关区域应按规定设立醒目的警示、警告标志牌及夜间安全

13、警示灯,内容应包括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等上述区域,提示注意各类安全文明施工警示标志标牌等,在取土坑四周还应设立禁止到取土坑游泳、玩耍的警告标志牌。夜间施工或停放作业车辆、机械的现场应当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3)在与公路的出入口应设立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示标志牌,应要用反光材料做面板标志,版面均为蓝底白字。提示标志牌统一按以下尺寸和内容制作: 80cm 6 100cm 单位友情提示 “车辆慢行” 100cm 80cm 为了您的安全,非工程车辆 及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在通往项目经理部、施工分部主要道路拐弯处设立醒目的指路标志。 施工便道与干线公路的交叉处应按路政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

14、立警示标志和信号等; 5)与干线公路交叉的互通桥梁、分离式立交和通航河流上桥梁的施工,除应到公路、航道、海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和信号; 6)便桥两端应设立限载和5km/h限速标志牌,通航河流上的便桥应得到航道、海事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设立限高、限宽、限速等警示标志,并提醒施工车辆和过往船舶注意安全; 7)对完工的通道,应在两端设立限高、限宽、限速等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8)在桥涵、通道处,面向便道设置醒目的告示牌,尺寸为120cmx80cm,蓝底白字,距地面120cm。内容为: 100cm 80cm 9)在全线特大桥等形象点应

15、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效果图; 各种标牌要求:蓝底白字,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7 XXXX桥 中心桩号: 桥全长: 孔数孔径: 结构形式: 施工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警示牌 在变压器、高压区、泥浆坑周围、桩基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现场、道路交叉口、油库等设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警示牌采用三角形或圆形,制作和图标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4、管理图表应设: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网络图,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等。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各分部管理图表参照执行。

16、第十条 内业工作 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如: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各项台帐等。所有质检、试验检测、计量支付数据分类归档,建立统一检索编码,争取实现计算机管理,并逐步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内业管理要达到省级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宣传工作 项目经理部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控制点工程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设立质量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监督牌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项目经理部宜以宣传栏等形

17、式,积极开展以项目经理部领导、党员干部及职工为对象,以政治思想、业务文化、爱岗敬业、创优质工程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 1、场地布置标准 应合理选择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地点,场地外围修筑隔离围墙(隔栅),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厂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 2、原材料堆放和管理标准 施工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挡、隔离堆放、严禁混堆;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形状,并做到“条直层平”,并应设置砂石材料覆盖设施,钢筋、水泥的主材应在室内存放或上苫下垫、防雨防潮。项目经理部要落实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

18、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 3、场内施工标牌 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检验状态牌;应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 8 配合比标牌:应注明拌和料配合比,试验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 原材料品名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等内容。 原材料检验状态牌: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 4、施工便道、便桥的养护、维修 1)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完成全部便道、便桥的建设; 2)施工便道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确保施工车辆交会;便道的结构层宜为上层10 cm泥灰结碎

19、石、下层40cm5%石灰土、底部50cm碎石土处理;便道的两侧应设置排水沟; 3)便桥净宽不小于5m,承载力必须满足施工重载车能安全通行;桥的两端行车方向应设减速标志和限载标志,确保行车安全;便桥护栏防护措施必须安全、可靠;桥面板必须保证平整、固定牢靠,钢板桥必须设置防滑条;对于有通航要求的河道便桥,应设置防撞墩和警示标志,便桥通航净空必须满足要求,并在上下游设置限高标志; 4)承包人应配备专人对便道进行日常性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并做好洒水、排水工作,保证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扰民。 5)尽量不利用现有镇、村道路作便

20、道,若必须使用的,应在使用前检查其通行能力,与所在镇、村签订使用协议,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 6)与本项目交叉的主要道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封闭施工,要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一般不少于50米。施工区域围栏围护应按照质监站的最新规定配置,亮化围挡设施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应派置专人负责现场道路管理,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施工现场的管理,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要求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挂牌示意。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1、材料场地: 1)料场布置应合理,场区道路、排水系统应齐全;砂、石料场及钢筋加工场地必须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 2)

21、水泥、钢筋等材料必须入库,并垫高堆放; 3)各种材料堆放区域要划分清楚,严禁混堆,砂、石料必须分仓堆放,相邻之间设置隔离墙; 4)料场材料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面向料场通道,尺寸40cm30cm,牌面为白底红字,标明材料名称、产地,进场数量、批次,进场时间、自检时间、结果,监理检验时间、结果。9 未经检查的应插“未检”标识牌; 5)油库应与生产、生活区隔离,并要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械; 6)石灰应在主线以外场地或取土坑消解,严禁在路基上消解; 7)工地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库与生产区、生活区应按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与周围相隔离,专人管理,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

22、、取土场: 1)自开始取土至取土结束移交地方*为止,承包人对取土场负有全面管理的职责; 2)取土场四周除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牌外,还应采取必要的围护措施; 3)取土场开挖应达到协议规定的深度,四周边坡坡比、台阶和取土场底部应符合协议要求,平整规则; 3、结构物施工: 1)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 2)拌和场、预制场布置的施工方案必须报工程部审查和批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全线结构物用水泥混凝土必须集中拌合场拌和;混凝土拌和楼操作室必须配挂“砼配合比”牌,牌面为蓝底白字,具体图样如下: 80cm C_砼配合比 水泥:黄砂:碎石:水:外加剂: 60cm 设计配合比: : :

23、 : : :设计塌落度 现场材料含水率:黄砂: %,碎石: % 水泥:黄砂:碎石:水:外加剂: 施工配合比: : : : : : 4)钻孔灌注桩施工的泥浆池必须设置合理,钻渣的排放应规范,严禁污染环境;钻机设备上应设置技术参数牌,尺寸为80cm 60cm,蓝底白字,具体内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5)现场的模板、支架应分类摆放整齐; 6)预应力筋张拉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先张法台座两端应设置防护铁栅,操作人员严禁站在预应力两端,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7)预制梁板拆模后,应在梁板端部用红漆喷印施工印记,标明结构物名称、梁板编号和成型日期,印记尺寸、格式每标段应统一。出坑后梁板应堆放整齐,支点位置准

24、确,并按10 规定进行预拱度观测,严格控制存梁期; 8)混凝土构件应按规范要求保湿养生,并设专人负责。禁止用泥浆水或其他被污染的水进行养生; 9)应定期对涵洞进行检查,清除淤泥,保证涵洞的通畅; 10)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桥下有船只、车辆和行人通行时,须设置密目式防落网,防落网要安装牢固,宽度不得低于桥下航道或道路的通行宽度,高度不低于1.2米,临边高处作业,须设置操作平台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11)供人上下的扶梯或通道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两侧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为1.01.2米,踏步应有足够的强度和有效的防滑措施,不得采用单根钢管。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0.5米,支撑应采用不

25、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踏棍上下间距以0.3米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米高的扶手,梯高超过2米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2)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成的桥梁、通道、涵洞等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4、路基施工: 进场设备应统一编号标识; 施工机械设备要经常冲洗,保持整洁;使用结束后,停放应整齐、有序;施工闲置的机械设备必须及时撤出现场,停放在临时场地; 合理设置弃土场,及时将清表土、沟塘清淤、根植土等清理出路基,统一堆放,严禁与路基土混合堆放;可作为绿化用途时,集中在一到二个取土坑堆放; 路基两侧的排水沟应顺直,与河道相连

26、,路基上土坡道跨越排水沟时,应埋设涵管,确保路基范围内的雨水及时排出; 及时进行河塘、沟槽回填等工作,合理安排路基填筑,均衡推进,层厚合理,层次清晰,台阶规范,边坡整修到位; 当路基填筑超过1.0m时,路基边坡每隔50m应设置一道急流槽,急流槽应用水泥砂浆抹面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雨季宜在路基边缘设置拦水埂,每隔50m设一道出水口,与急流槽位置相对应; 在不同的施工区段交界处、便道与路基之间设置告示牌和状态牌各一块,牌面面向便道。告示牌显示压实区层次及施工段落,内容:一排“93区第X层”或“94区第X层”或“96区第X层”;二排:起止桩号;三排:表明指示方向“”或“”。状态牌显示路基施工状态,摆

27、放在上一告示牌箭头指向的一边,内容为:“施工中”或“验收中”或“完成”或“返工”; 5、路面工程 11 应处理好绿化、附属设施、管线安装、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确保路面不受污染;路面混合料运输车辆应设覆盖物,在沥青拌合厂和沥青路面摊铺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拌和料拌和时间、摊铺温度、摊铺层厚、平整度、压实度等与质量相关的各项内容,确保路面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 其他现场文明施工 1、合理布设取土坑,不影响原有排水系统。取土结束后,保证取土坑平整、边坡稳定、形状规则,并按取土协议和复耕协议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耕。 2、对出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车厢设置挡板,防止材料撒落

28、和污染环境。 3、各经理部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的废弃料不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存放;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不污染或把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4、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使用的地方道路、桥梁做好恢复工作。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可能造成路面污染的附属工程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摆放材料。 6、各经理部应教育职工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遵守乡规民约,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创造维护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十五条 施工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监理人员均应佩工作卡。工作卡应按照业主规

29、定统一样式,各项目部统一制作。工作卡的制作符合工程部要求,尺寸为9cm7cm,如下图所示:8.0 * * * * * *(项目名称合同号)(单位名称)姓 名职 务编 号12 10.0 2、各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后应实行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应美观舒适,并符合安全要求。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工人、特种工应带不同颜色安全帽;水上、隧道及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装备。 4、施工人员应文明驾驶、文明作业。特种作业工人应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 5、严禁施工人员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6、工地严禁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 污染控制: 水污染的控制:控

30、制施工产生的污水流向,防止漫流,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达标后排入相应沟渠、管网,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当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大气污染:施工垃圾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垃圾及时清运,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水泥、石灰等粉细散装材料,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和施工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对周围环境粉尘污染; 噪音污染的控制: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进

31、行强噪声、大震动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和处理所有施工区域的垃圾,确保施工现场整洁,直至工程交工。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参照施工企业的办法执行。 四、罚 则 第十八条 建设将根据本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业主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确,限期清退出场,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本省建设市场。对因此造成业主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13 附件三: 原地面复测控制办法 为了保证本建设项目道路工程量的准确

32、性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投资控制、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第一条 工程部是工程签证测量经办部门和责任部门;工程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业主代表是工程签证测量的许可人、经办人和责任人;工程部对工程签证测量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第二条 承包人负责原地面布点及检测,以及内页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监理组。监理组应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进行原地面的测量,并全频率测量复核,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量进行复核、签认。将复核成果上报业主后,业主委派测绘单位进行复测。 二、控制规程 第三条 横断面布设:横断面布设应垂直于路线方向,。 第四条 复测原地面桩号应与设计图纸的路基横断面桩号一致,如果图纸设计相邻两横断面间距过大不能

33、满足现场地形地貌,应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密横断面。 第五条 横断面布设的宽度应略大于路基两侧红线宽度。 三、原地面复测成果处理 第六条 每段原地面成果复测应包括: 1、横断面图:包括原地面线、设计“戴帽子”、原地面各测点高程及间距、中心桩号、原地面中桩高程、设计中桩高程、各种材料填挖断面面积。 2、原地面的横断面高程测量记录表; 3、工程量计算表,计算方法参照第五节第八条执行。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原地面测量成果必须用计算机完成,所有绘图必须用AutoCAD绘制,图幅为A4图幅。 14 附件四 河塘清淤控制办法 一、工作职责 第一条 承包人负责清淤前原始平面和横断面的检测,清淤后断面尺寸的

34、测量,以及内页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监理组。 第二条 监理组应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进行清淤前、后原始平面和横断面尺寸的测量,并独立组织全频率测量复核,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量进行复核、签认。 将符合成果上报业主后,业主委派测绘单位进行复测。 第三条 业主对河塘清淤回填工程量进行审查、核算,并对涉及变更工程量进行核定。 二、控制规程 第四条 河塘处理面积小于200m2的工程内容测量由现场业主代表、监理单位、跟踪审计、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测量共同确认。超过200m2由业主委派测绘单位全程测量并出具成果,施工、监理单位协助进行。 第五条 清淤测量的横断面和点位由监理组确定,承包人布设,具体测量内容如下: 1

35、、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测量:实测河塘淤泥范围平面轮廓特征点的坐标。 2、横断面测量: 横断面布设:横断面间距10m,在平面形状变化处加密横断面,单个河塘应不少于3个。横断面设置应垂直于路线方向横断面以中线桩号表示,桩号应与图纸路基设计横断面一致,图纸路基横断面间距大于10m时应增设横断面。 横断面测量:测点为高程变化特征点,且点位间距10m。用全站仪测量每一个测点的高程和坐标。清淤前应设置起、终点,一半河塘两侧的塘口。清淤后应对起、终点进行恢复,以保证清淤前、后横断面位置的吻合。 第六条 清淤时若清至设计深度仍存在不良土质,必须报业主、监理组、设计单位现场判别,确属淤泥的,经批准后继续清除,并及

36、时观察界面。 第七条 清淤工艺应向监理组申报并报业主备案,对采用机械清淤而超出淤泥厚度和范围的部分不予计量;若发现恶意超挖行为,该河塘不予计量。 第八条 清淤项目的计量仅针对路基工程断面内淤泥的开挖数量,按路基填筑要求开挖台阶的土方不计入淤泥数量。 第九条 清淤、回填工程量成果的处理 1、平面图:包括河塘平面轮廓线、横断面线、横断面桩号、宽度和间距的标注、平面轮廓坐标表和横断面起终点坐标表、平面面积、路线中线、用地边线等。 15 2、横断面图:包括地面线、淤顶线和淤底线、淤顶和淤底各测点高程和间距、回填顶面线、清淤断面面积和回填断面面积。 3、河塘清淤前、后横断面高程测量记录表。 4、河塘回填

37、前、后横断面高程测量记录表。 5、河塘回填顶面确定: 填方段落:河塘回填顶面为塘口高程,回填底面为清淤后高程; 挖方段落:河塘回填顶面为设计路槽底面高程,回填底面为清淤后高程; 6、清淤数量和回填数量计算表。 7、相关证明材料,河塘清淤前后、回填前后的影像资料等。 以上测量成果必须用计算机完成,所有绘图必须用AutoCAD绘制,图幅为 16 A4图幅。 附件五 设计变更管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及时正确处理设计变更,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计变更是指对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施工

38、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变更和调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海峡两岸科学工业园工程项目。 第二节 设计变更原则 第四条 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精神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第五条 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 设计变更范围包括基于合同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由业主按本规定办理,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第八条 对于未经批复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一

39、律不得办理计量支付。 第三节 设计变更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设计变更: 第九条 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土地; 第十条 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基本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第十一条 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地质、环保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 基本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路容景观、提高使用寿命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 第十三条 在基本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17 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和增进技术进步;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与现

40、场实际不符时,为符合现场情况而进行变更设计;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 第十六条 合同范围以内的工程项目,无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发生的变更项目采用工程签证单形式办理。 第四节 设计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 设计变更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实行业主和监理组二级管理。 第十九条 业主工程部、合约部为设计变更管理的职能部门。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方案审查、变更设计图表绘制审查、设计变更通知、变更工程实施监管、变更数量审核工作、设计变更依据审查以及设计变更的相关试验资料、测量数据等;合约部负责设计变更估算、工程项目单价审核、变更指令办理上报及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41、第二十条 监理组负责监督承包人实施设计变更、现场检查验收变更项目,对承包人申报的设计变更方案、单价、报审提出初审意见。 第五节 设计变更申报 第二十一条 所有设计变更项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对未正式办理变更申请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且不得办理工程支付。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未经申报就已实施的变更项目,一律不以认可。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申报程序 1、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经与设计单位研究会审后,由业主负责人审批,工程部拟订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由设计代表绘制设计变更图表,业主负责人签发后执行。 2、监理组和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业主,工程部、合约部、设计单位、测绘单位、

42、跟踪审计单位等各部门审签,由工程部拟订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由设计代表绘制设计变更图表,业主负责人签发后执行。 3、设计单位、地方*等其他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来文来函后,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按1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事前无法预料的设计变更程序:按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由联席办公会议、专家会议、领导现场办公会议议定的设计变更事项,由业主拟发会议纪要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 18 第二十六条 设计变更申报资料 1、承包人上报设计变更申报资料应包括 “三图一表、一比选、一说明”,具体为设计变更申报理由说明、依据,经济技术比选方案,平面位置示意

43、图,变更方案图,原设计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及变更金额计算表,相关测量测试资料、详细计算依据及说明,分项工程量计算统计书,设计单位地质变更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凭证资料。 2、监理组对设计变更审查资料还应包括:变更方案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书面报告、相关复核测量测试抽检资料、主要审查建议意见等。 3、设计变更的申报应按一个“设计变更通知”为编报单元,将由本变更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增减工程量全部包括在内,一次报审。设计变更附件资料的编号应与设计变更申报表一致。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审批后,业主、总监办、承包人各留存一份。 第二十七条 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方法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建筑、市政计价规范

44、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业主、监理、承包人按月度做好设计变更申报的台帐登记及统计工作,并定期核对统计台帐,业主按月度统计设计变更并保存全部设计变更资料。 第六节 设计变更项目实施 第二十九条 业主及监理组全过程监督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三十条 在实施过程中,应收集设计变更凭证资料: 通知类:设计变更通知、合同外工程通知单、洽商函、现场签证单等;图纸类:设计变更施工图表及更新的技术标准、原设计施工图及原技术标准等;凭证类:监理签证资料,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实物照片、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合同外单价分析基础资料等。 第三十一条 对设计变更的合同外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部应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

45、,合约部应及时调查并做好新增单价分析,在过程中建立新增项目单价基础资料档案。 第三十二条 为确保设计变更凭证资料收集及时准确,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出具凭证资料必须加盖资料印章。 第七节 设计变更审批 第三十三条 设计变更按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第三十四条 总监办初审工作要求: 19 1、审查承包人设计变更依据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符合要求应予以退回。 2、审核工程数量:审核工程量变更前后对照表、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汇总表,要求监理员审核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 3、审核单价;要求合同或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 4、设计变更报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在监理组初审完成

46、后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 第三十九条 项目指挥部审核要求: 1、工程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数量、合同依据进行审核,根据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对设计变更申报的依据、凭证资料、工程项目细目及工程数量进行审查,并对监理组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工程部审查后开具设计变更审签表和编制设计变更审核意见表,相关审核意见和测量数据应及时附上。合约部负责变更单价的审核,并在设计变更审签表后附上单价审核意见,经审批后开具设计变更指令。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指令的办理、上报、台帐管理及设计变更竣工资料的牵头编制工作。 2、业主对设计变更审核,其各部门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设计变更依据、工程数量和新增项目单价进行审核,设计变更指令由业主负

47、责人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变更指令生效后,由承包人按变更工程量清单细目录入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合同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每季度末20日前将本阶段调整前、后的工程量清单上报监理组审核,监理组审核后于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业主审核后批准按现合同工程量清单使用。 第八节 设计变更时限要求 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设计变更申报,监理组、业主各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工作,承包人、监理组、业主各审核部门应建立设计变更资料流转台帐,实行签字制度。 第四十二条 承包人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对具有变更设计图表,工程量明确的设计变更项目应在七日内申报,对工程量尚未确定、需要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测量验收的设计变更项目应在完工后十四日内申报。 第四十三条 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设计变更申报资料后应在七日内审核完毕。 第四十四条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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