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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巾帼文明岗制度“巾帼文明岗”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提高“巾帼文明岗”的争创实效,特制定本措施。 一、完善“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和“巾帼文明岗”考核标准。 二、深入 “巾帼文明岗”科室进行考评和指导。 三、采取调查摸底、明察暗访、民主测评等办法对巾帼文明岗的岗员进行考核评定。 “巾帼文明岗”考核制度 1.建立科室职工考核制度,对全体医护人员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晋升职称、推荐先进、实施奖励等提供充分的依据; 2.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与期末工作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小组评估相结合,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 3.实行表格量化考核,根据
2、周、月工作质量考核表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对可是职工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4.科室职工必须自觉接受院里的考核评估,真实填报考核数据和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5.科室职工要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进取,使考核工作真正达到目的。 “巾帼文明岗”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医院根据科室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给予奖金奖励,包括月奖、季度奖,奖金的分配与评定由院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2.对科室职工参加各类比赛获得名次的,单位根据获奖等级再进行奖励,科室同时给予奖励; 3.院内外举行的技能操作比赛、论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对获得优秀成绩的职工,单位给予奖励。 二.惩罚
3、1. 医护人员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病人的钱或礼物,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扣发当月奖金,造成严重事故的从严处罚; 3. 上班时间违反规章制度扣发奖金; 4. 工作讨价还价,不服从领导安排,无理取闹者、不团结同事,闹无原则纠纷者扣发奖金或给予行政处分; 5. 科室发生医患纠纷科室不能解决时要及时院领导,院里将分析纠纷原因,根据情节给予扣发绩效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 医护人员不尽职尽责,未及时为接待患者,出现误诊等差错,并造成事故的,当月或数月不评奖,并追究责任; 7. 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可是财产、产妇和新生儿,凡科室的财产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扣除当事人奖金或索赔; 8. 凡因科室负责人管理不善发生的差错和事故,扣罚科室负责人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