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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腊精神与希伯来精神希腊精神与希伯来精神 英国学者阿诺德写道:“我们作为一个民族,是依靠自己所拥有的最佳准则才显现出我们值得赞美的活力和毅力的,亦即我们强有力和值得赞誉特征是活力而非智力。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把这两种力量视作敌对力量,亦即在这两种力量之间来划分这个世界帝国。假如我们要用两个卓越而又辉煌辉煌地体现这些力量的民族来命名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希伯来精神的力量和希腊精神的力量。我们的世界正是在希伯来精神和希腊精神这两种影响之间运动。某个时刻世界感到了其中一极更有力的吸引,另一时刻则感受到另一极的吸引力。世界应在两极间完美和谐地实现平衡,尽管这从未实现过”。 在阿诺德看来,“活力”
2、与“智力”的对立,构成了西方文明的基本精神格局,它们实际上就是希伯来和希腊精神地化身。两种文明的基本精神尽管有相通之处,但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是彼此对立互补的。首先,希腊精神的最终目的乃是“人的完满”,而希伯来精神的最终目的则是“人被拯救”;其次,希腊精神的最高观念是“按照事物本来面目看待事物”,而希伯来人则认为,“训诫和服从”高于一切;最后,希腊人的支配性观念乃是“人的意识的自发性”,而希伯来人却强调“良知的严格性”。 阿诺德关于双希精神的概括把握了西方文化的基本命脉和逻辑,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文化的特征和历史演变很有启发性。希伯来精神与希腊精神同为西方文化的渊源。欧洲历史上有两大思潮影响着欧洲历史
3、上有两大思潮影响着欧美文学的发展。这两大思潮是希腊精神和希伯来精神。希腊精神重视现世本位、人本位、肉的倾向、自然生活、自律、自立、理智等。希伯来精神重视本位、神本位、灵的倾向、理想生活、他律、服从、空想等。 希腊精神用理性思考事物的本来面目,激励人们探求真理,它代表了科学与理性;而希伯来精神则在思考生命的终极价值,关心“人如何被拯救”,它代表了道德与信仰。 1.希伯来文化的理想的人是信仰的人。就希腊文化来说,至少在它的两个最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哲学表达中,理想的人是理性的人。 2.信仰的人是完整的具体的人。希伯来文化并不放眼普遍的人、抽象的人;它所看到的总是具体、特定、个体的人。另
4、一方面,希腊人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思想家,他们发现了一般的、抽象的和没有时间性的本质、形式和理念。 3.对于希腊人,由此产生了作为只有哲学家才能踏上的通往智慧之路的超然性的理想。希伯来文化强调的是献身性,是人充满热情地投入他终有一死的存在,以及他的子孙、家庭、部落和上帝。 4.对于犹太人来说,永生除了体现不可知和可怕的上帝以外,是一个相当可疑的概念。而对希腊人来说,永生则是人能够通过其智力可以随时达到的东西。 5.希腊人发明了逻辑。希腊人关于人是理性动物的定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人是逻辑的动物;按更本原的含义则是人是有语言的动物。在希伯来人看来,智力的状态是最典型地反映在约伯的朋友们愚蠢而又
5、狂妄的唠叨之中,他们的议论从未触及到问题的核心。生活的终极问题发生于语言所不能达到的深处,也就是信仰的最深处。 6.希腊人把美和善作为等同的东西或者至少是永远一致的东西来追求。事实上希腊人用一个单名“美的即善的东西”来表达美和善。阿诺德简洁地提及的希伯来人的罪孽感,是甚至人类存在的痛苦而又难以驾驭的一面,从而不能允许轻易地把善与美等同起来。 希伯来传统中形成了追求绝对一神的精神,即具有“至高一神”的观念。其神灵观念最早乃从古希伯来人的“雨神”崇拜演变而来,在沙漠地带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雨神”曾被尊为古希伯来人的民族神。他们将自己视为“神”的“选民”,认为会得到特殊的“神
6、宠”,这一至高“上帝”的观念,作为古希伯来信仰精神的重要遗产不仅被犹太民族所持守,而且也被基督宗教所继承。 希伯来传统发展出了一种罪感意识和谦卑精神。希伯来人对人类“受苦”及对上帝“正义”意义的理解,正因为“义人”约伯“无辜受苦”,故有约伯的委屈和诘问。但希伯来信仰传统中却产生了一种更深层的灵性或宗教性理解。在此,“正义”乃政治层面的,即人与人之间关系上的“正义”,而在上帝那儿却根本没有这种世人所熟悉、所要求、并且习以为常的“正义”,因而“德性不再许诺幸福”。所谓上帝的“公义”、“智慧”和“仁慈”乃另一维度,具有奥秘性和神圣性,世人对之不可测度。因此,希伯来传统中的这种罪感意识和谦卑精神就是让
7、人彻底放弃“自以为义,不以上帝为义”之举及其思维进路,而认识到人自身的“有限”和“卑贱”。 希伯来传统中具有一种契约精神。这种精神首先表述在“神人立约”的意义上。在希伯来圣经中,对于犹太初民与上帝的契约关系,至少有三次“立约”之记载。基督宗教形成之后,继承并发扬了这一“立约”之说。基督徒认为救主耶稣降生即上帝与人重新立了“新约”,因而将以往上帝通过立法而与犹太人所立之约称为“旧约”。这种契约精神经犹太教、基督宗教的传承和弘扬而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根深蒂固。从神人之间的神圣契约演化出一种以平等为原则的社会契约、人际契约,而近代清教徒在移居北美时更是将这一“契约”作为其立国、立教的基础和原则。在承认上
8、帝的唯一性、绝对性权威这一共识下,这种契约观意指教会与国家得以共构的基础乃是其参与者的平等、自愿,人们按照契约来将其权利委托教会或国家的执掌者来行使,但执掌者若失职,渎职或滥用权力,参与契约者则可以收回其权利,重新考虑这种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因此,契约精神乃以一种神圣维度和平等共构的法治原则来保证其立国、立教所应有的民主制度得以实施和维系。 希伯来传统还孕育了一种救赎精神,追求其宗教境界中的神圣拯救。古代犹太教中有着“救世主”的观念,它从“受膏者”意义上演化、发展而成,由此形成人们对其复国救主“弥赛亚”的期盼。本来,“受膏者”指其民族传统中国王或部族领袖涂油受膏,有着临危授命、肩负其拯救民族的重
9、任之意,亦象征其授任者被神祝福、赋予神圣权威。这种“救赎”精神蕴涵着一种危机感、危难感和悲剧意识,象征着一种挺身而出、自我牺牲。其意趣后在基督宗教所信奉的救主耶稣基督之形象及作为上表达得淋漓尽致。因此,“救赎”不仅意味着其救赎对象的希望和喜乐,而更突出其救赎者本身的奉献、牺牲。? 希伯来传统亦体现出一种先知精神,显示出其对现世的警醒和对未来的洞观。“先知”代表着一种批判意识和激励精神,是“启示者”和“预言家”,他们站在了时代的前面,因而会有其孤寂和悲壮。在古希伯来文献中,“先知文学”与“启示文学”有机交织,预示着一种前瞻、展望,更意味着一种变迁、变革。这种先知精神在西方文化发展中亦促成了其社会
10、和人生之维中“神性推动”与“自强不息”的交汇及共构。概而论之,古希伯来精神为基督教哲学突出其启示观奠定了牢固基础。 在西方精神中,古希腊精神乃其历史的重要渊源和起点,它作为西方古代精神的主体而代表着西方精神发展史上的第一块里程碑。总体而言,西方精神之库中的自然精神、浪漫精神、自由精神、神秘精神、理性精神、科学精神和思辨精神等,都可以在古希腊精神中找到其雏形和根源。因此,古希腊精神也为西方宗教精神提供了丰富而重要的资源,为基督教哲学的形成埋下了意义深远的精神伏笔。 首先,古希腊贤哲对“物”自体和“物”之上的反思及其推理逻辑,构成了西方宗教精神中的“理性”传统,铸就其特有的“宗教理性”。这种“理性
11、”对此后形成的基督教哲学至关重要。西方宗教中的神学之思亦直接源自古希腊的哲学传统,以“智慧”和“思辨”为特色,体现出追寻“物”之“源”的深度和领悟“形”而“上”的高度。这种“自然之探”和“超然追求”使西方传统中的哲学与神学得以打通,其“现实”与“永恒”、“此在”与“终极”之关切及其意趣最终在基督教哲学上达到整合和统一。 再次,通过对“物”对“己”的认知,以及体会到这种认知的有限,柏拉图进而在其世界观和认识论上创立了其“理念观”。柏拉图对个别与整体、相对与绝对、有限与无限、现实与永恒、此在与彼岸等关系有过深入思考,他基于人的存在和认知的有限性而指出“理念”乃为独立于个别事物和人类意识之外的神秘实
12、体,这种“理念”作为永恒不变的绝对存在而是个别事物的“模式”和“范型”,有限存在的个别事物乃为完善“理念”之不完善的“影子”和“摹本”。在柏拉图看来,人们存在的这个现实世界乃是不真、不全、虚幻多变的,而世人不可希冀的“理念”世界却是真实、完美、绝对不变的。柏拉图依其“理念观”而将世界加以绝对与相对、彼岸与此岸、完美与破碎的二元分割,但在二者之间却构设了一种信仰意义上的关联,倡导一种对绝对实在的间接感知或认识。 最后,古希腊的宗教神话亦为西方宗教精神提供了丰富资源和灵性积淀。正如中国古代文化的楚、汉之分,南、北之别那样,古希腊宗教神话中亦有奥林匹斯诸神与狄奥尼索斯的区别,构成其日神与酒神精神的鲜
13、明对照和各自的独特个性。在以宙斯为主神的奥林匹斯众神谱系中,日神阿波罗为古希腊宗教文化主流精神的象征。 恰如中国文化的源起十分复杂一样,西方文化的源头也非常庞杂。但是,这并不是说各种源头因素都对西方文化产生了同样重大的影响。比较而言,希腊和希伯来文化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源头,就像儒家和道家对中国的影响那样。双希精神像一个巨大的钟摆,深刻地塑造乐西方文化的面貌。希伯来及其承续者犹太民族被视为“谜一般的民族”,在其数千年的经历中一直是以“孤独流浪者”的悲剧形象出现在世界历史舞台。但正如鲁迅先生所指出的,这一民族及其文化精神最突出的特色即“多涉信仰教诫”。这些精神遗产通过犹太教而对早期基督宗教产生影响,其观念多被西方宗教精神所吸纳,由此达至西方宗教与哲学的多元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