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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体弱儿童管理制度童星幼儿园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一、 体弱儿童对象: 1、 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110克/L 5、 先天性心脏病:无心脏扩大、青紫、昏厥者(有这些情况者不宜入托。 6、 反复呼吸道感染:2岁以上小儿一年患上呼吸道感染6次以上或患肺炎2次以上。 7、 哮喘:经常发作者。 二、 单纯型肥胖:参与上海地区标准身高测体重P97。 三、 管理要求: 1、 专册登记:除姓名、年龄、病种外,检查内容也应记录,还包括结案、离园所时间等。历年登记本应妥善保存待查,不能任意销毁。 2、 活动室、卧室应空气流通、阳光充足、环境整洁便于开展户外活动。 3、 园所长、保健应全面关心体弱儿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等,并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保教人员按要求执行任务。 4、 针对体弱儿童的病种和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并主动反映儿童在家情况。 5、 有计划、有食谱、有进食量及时间,与正常儿童食谱同步编制,并护理针对不同病种进行食疗。 6、 户外活动适当的体育锻炼对体弱儿童仍为必需,有促进代谢,增进食欲增强抵抗力的作用。每天都应进行1-2小时户外活动,加强护理。 四、 体弱儿童需做好随访及结案工作。 对于体弱儿童还需做好个案记录与小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