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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诊科危重病人转运制度急诊科危重病人转运制度 (1)转运前先电话联系需行检查的部门或接收病人的病房。如需使用电梯,同时联系电梯运管班,确保急诊电梯在要求的楼层等待病人,以减少中转和等待的时间。 (2)转运前充分和医生一同评估病人的生命体征状况、气道状况、填写急诊病人转运单,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暂时不予转运,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评估而定。 (3)转运途中必须准备简易呼吸气囊、氧气枕,带有人工气道并有机械通气的病人接上转运呼吸机以保证转运途中的安全,在更换上转运呼吸机前必须测试与检查呼吸机的性能,正常运转后才能更换呼吸机。 (4)保证转运途中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护、血压监护的持续性,随时观察病情的变
2、化,采取必要的措施。 (5)在转运途中必须维持静脉通路,保证转运途中有足够的备药。对转运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做充分的估计,途中需用的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准备由医生决定。 (6)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病人在转运前必须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充分评估气道通畅程度确保途中的安全。 (7)转运时将病人的引流管夹闭,如胃管、胸管、导尿管等,防止引流液反流。同时安置好管道的位置,保证足够的长度,防止滑脱。 (8)头颈部外伤病人需用颈托,颅内压增高的病人需镇静,躁动的病人要做好适当的约束防止坠床、拔管等各种意外的发生。 (9)转运病人的途中推车一定要慢、稳,上下坡时、转弯处、进出电梯要注意安全。 (10)转送全程由负责该病人治疗的医生、护士以及护工一起进行,以保证途中安全。